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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胭脂


李文秀一开始并没有对张嘉宝进行特别的关照,这一方面是柳如茵再三的嘱托,不希望因为自己的儿子太过麻烦于她,他们母子欠她的已经太多,其实这对李文秀来说也无非就是一句话的事情,不过最后李文秀还是答应了柳如茵的要求,因为她也想看看张嘉宝是否可堪造就。

        张嘉宝没有令她失望,对于她只是让自己当个小伙计没有任何不满,表现的异常勤快和努力,就连掌柜的都对他称赞有加。

        之后的几年时间里,李文秀将张嘉宝安排在了掌柜身边,给掌柜打下手,顺便让他跟着掌柜学东西。掌柜的也是一个很精明的人,自家小姐的意图,他心里当然很清楚,于是尽己所能的悉心教导。

        张嘉宝卖力的表现,看在众人眼中,博得了众人的好感,酒楼之所以像如今这般兴旺,这中间张嘉宝也着实出了一份力。

        现在,她正在为自己的终生大事而犯愁,张嘉宝自然并不知情,看着他充满朝气的脸庞,李文秀有时候到真有点羡慕于他,虽然日子过得相较清苦了一点,但却没什么烦恼。

        其时张嘉宝也已经二十出头,早已经到了成家的年龄,可至今仍未娶妻,他到像是一点也不急,日子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柳大娘也没有催他,完全由着儿子。

        对此李文秀有点奇怪。古语有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可见古人是何等的看重传宗接代。要是从前她还可以理解,毕竟张家那时还很穷,温饱尚且不易,如何能娶得起媳妇?多一个人就多一张口,日后生了孩子就更加难以负担。别看古时男人可以三妻四妾,事实上大多数平民百姓家能娶到一个老婆已经是幸事,只有那些达官显贵,富贵人家才养得起那么多号人,和李文秀前世相比,虽然实行一夫一妻制,但有钱有势的人照样可以包二奶,三奶,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

        如今张家的生活已经大为改善,娶个老婆也已经不成问题,为什么张嘉宝无动于衷呢?作为一个健康强壮的雄性生物,不可能没有一点那方面的想法吧?好歹她曾经也做过那么些年男人,这点还是很了解的,难不成是某个地方的功能出了问题?李文秀邪恶的想着。

        哎呀呀,她真是太糟糕了,她在胡思乱想什么呢,李文秀脸不禁微微红了红。

        张嘉宝这时说道:“小姐,我去叫厨房给你准备点吃的东西来吧。”

        李文秀瞧了瞧张嘉宝的神色,看起来并没有发现她的异样,松了口气,心想:“如果这个淳朴敦厚老实巴交的人知道她在想着这种‘惊世骇俗’的事,恐怕会被吓个半死吧?”李文秀暗自偷笑,忙道:“不用了,我来之前已经吃过了。”想了想出来的时间不短了,于是说道:“我该回去了,张大哥代我向伯母问好。”张嘉宝满口答应。

        走出酒楼,一时间李文秀却又不想立刻就回家了。她实在很怕一回家就看到有人又上门来提亲,她怕自己按耐不住将那些人横着请出家门,为了避免这种人间惨剧发生,她决定等到晚饭时间再回去。看她多为别人着想,她都快被自己这种高尚的情操感动了。

        李文秀在大街上漫无目的逛着。这片地方距离她家并不是很远,她无事时经常来这儿散心,以至于这附近的人也都对她很熟悉。

        “丫头,怎么好多天不见啦?来看看吧,新到的上等胭脂哦。”不远处一个卖胭脂的老伯热情的招呼道,同时不忘推销自己的货物。

        摊前已经聚集了几个大姑娘小媳妇在认真的挑选着,偶尔还会低声交换一下意见。

        李文秀虽说现在已经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女孩,但对胭脂水粉这些女儿家喜欢的东西依旧不感兴趣。

        尽管如此,李文秀还是面带微笑,走过去选了一盒,问明价钱后买了下来。

        这并非是因为她不懂得拒绝,她的心肠可没那么柔软善良,而是出于习惯。

        没错,是一种习惯,前世就有的习惯。

        前世的时候她就时常买各种东西送给她的女朋友们,小到鲜花小礼物,大到珠宝首饰,这是讨好女人非常有效的一种手段,慷慨大方,投其所好是你能否追到女朋友的关键之一。相信她,没有多少女人会喜欢一个一毛不拔的吝啬家伙,你是否肯为了她花钱,在许多时候是衡量你是否足够爱她的一种体现。再加上英俊帅气的外表,会讨女人欢心的甜言蜜语,就会无往不利,最终俘获芳心。

        这种习惯到今天同样没有改变,只不过目的当然不会再如前世那么动机不良。

        买些小礼物送给身边亲近的人,不失为一种增进彼此感情的好方法,而对于天*美的女性,送些胭脂水粉也是很能讨得对方欢喜。

        李文秀还记得当她第一次送胭脂给她娘和小蝶时,娘脸上那欣慰而又温柔的微笑,小蝶那眼中闪着泪花的感动,看着她们开心的样子,李文秀所感受到的,远比前世追到女孩后更能令她感到满足,这也让她明白了只有真挚的感情才能令人真正快乐。

        不过话说回来,以她娘和小蝶的样貌根本不需要涂脂抹粉,平时她们也没有刻意妆扮过自己,大多数时候都是一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样子。因此李文秀也有点暗自窃喜,因为这样,素面朝天的她也就不会显得有何奇怪了。但是让她没有想到,她居然干了自掘坟墓的傻事……

        在她送胭脂给娘那天,林琳欣慰之余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仔细打量着她,嘴角上扬,眼中带着笑意,放佛想到了有趣的事。

        李文秀当时只以为娘是太开心了,并没有在意。哪知道几天之后,她就被林琳亲自指导开始学习如何妆扮自己,她对于林琳基本上是言听计从的,就算借她一百个胆子,她也不敢违抗林琳,没有人会比她更清楚不乖乖听话的严重后果,那可以写成一部血泪史……

        按照林琳的原话:“女为悦己者容,女儿家不会妆扮自己,今后怎么能讨夫君欢心?”

        李文秀在肚子里腹诽:“也没见你自己讨爹欢心来着。”

        当然这话是万万不能说出口的。

        现在李文秀对于往自己脸上涂涂抹抹这门技巧已经熟练之极,她打扮后的摸样就连她自己都为之惊艳,也不禁让她有点得意。

        但,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如果非必要,她是不会往脸上多抹哪怕一点东西。

        或许是因为林琳看出她不情愿,或许是因为林琳本身也并不经常打扮,故而见她已经学会,就不再勉强于她。

        李文秀也松了口气,不然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出门见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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