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番外2有关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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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视角)
大家好,我是李华,是一只雕鸮。
我本来在树洞里住得好好的,安安分分地当着我们当地的树林一霸,结果有一天突然有一群拿着小木棍的人不由分说地把我塞进笼子里带走,还不给我大笼子!我很生气,折断了好几个人的小木棍,然后另一个人用小木棍指着我,我就睡着了。
我被送到一个大房子里,里面有很多我的同类。我又振奋了精神,又到了我称王称霸的时候了!
只要我把他们都揍趴下,他们的口粮就是我的了!
说干就干,我只用了3天的时间就奠定了我的霸主地位,敢于反抗我的都被我啄秃了毛!
哈哈!
然后我就被一个拿着小木棍的人单独关起来了。
看着我的手下败将们对着一群同样拿着小木棍的小崽子们又是蹭又是贴,我表示十分的鄙视,没志气的家伙!要吃的不会自己去找吗?!
我发出低沉可怖的叫声吓唬那群小崽子,还展开翅膀威慑,把好几个小崽子都吓哭了。
所以我就一直在这儿。当初被我揍服的同类们一个一个的都跟着人走了,又来了许多新的同类,只有我还在这里。就在给我喂食的人第300次对着我叹气的时候,我现在的两个主人来了。
我照例走流程吓唬他们,想让他们不要打我的主意。没想到这次栽了,其中一个见到我眼睛立马就亮了,揪着另一个的袖子就跑到我跟前来了。
他指着我向另一个示意,另一个似乎有些犹豫,好像更中意我的死对头,一只纯白的雪鸮。
那家伙见有人想要她,激动地飞下来想要蹭蹭,还得瑟地朝我叫了两声示威。
我大怒,这还能忍?!你这憋3还想鄙视劳资?!!
你特么给劳资等着,看劳资出来不把你天天捯饬的白毛啄秃皮!!!
我气得在笼子里不停地扑腾翅膀,发出凄厉的叫声和她对骂,动静大到把给我喂食的那个人都引来了。
他似乎是在向他们道歉,他们又和他说了什么,他非常诧异,又说了几句。
——然后我就被放出来了。
自由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那只白毛儿决一死战。还有什么能阻止劳资重振雄风?
……别说,还真有。
就是那个看中我的小崽子。在我想一翅膀用力扇向另一个的时候,他的眼神把我实打实地吓到了。
那黑得没有光的眼睛就像我刚破壳的时候撞见的捕猎的蛇一样。尽管他没有任何动作,但我感觉浑身的毛都被硬生生揪光了,风一吹凉飕飕的,还特别疼。
出于我的直觉,我决定好好听话,让我往东不往西,让我逮鼠不抓鸡,老老实实干饭,本本分分做鹰,尽量让那个小崽子不会那么想拔我每天精心保养的毛。
虽然每次吃得有那么亿点点多,睡觉的时间有那么亿点点长,不过相信我,我不挑食不认床,我很好养的!
啊啊啊小崽子你不要用你的小木棍指着我!!我不啄你同伴了,我这就去自己找老鼠吃!!!
没事干绝对不给您二位增加生活负担!
我现在立马就滚!!
(白诺视角)
其实叭,“它”本来应该叫“杰瑞”(因为我不知道怎么辨别猫头鹰的性别)。开始的时候汤姆也同意,但自从他得知猪头酒吧的老板叫“汤姆”,离孤儿院两个十字路口马路右侧面包店老板的狗叫“杰瑞”后,他就强烈要求给猫头鹰改一个与众不同的名字。
当时我正在为课本上的生单词而头秃,仿佛梦回临高考那会儿狂背单词明天听写,还没字典,被他烦得不行,随口就来了一句:“不如就叫‘李华’吧,绝对没有重名。”
是的,你没有看错,就是中文“李华”,为此我还特意教了他字正腔圆的普通话“李华”的发音。
叫“杰瑞”是因为“tomandjerry”,叫“李华”那自然是因为“假定你是李华”了。
——都是有典故的,只不过不告诉他罢了。
嘻嘻,谁让他一定要这只!
我第一眼并没有相中这只猫头鹰,不是因为它大,也不是因为它凶,更不是因为它丑(它还挺霸气的),
——而是因为它能吃。
至于价格,反正钱只够买一只猫头鹰,不管买哪只都要还价,区别仅仅在于还价时间的长短和被老板赶出去的概率的大小。而体型和凶狠程度,呵呵,我不信有什么物种能凶得过汤姆。
所以我一进店门,表面上是在看猫头鹰的品相,实际上只是在观察猫头鹰架子上食盒里的食物多少以及新鲜程度,以此判断猫头鹰食量的大小。
听老板抱怨说,有两只“十分有活力”,天天打架,每次打架都能闹得店里羽毛满天飞,架子倒一地,所以这两只便宜卖。我选择性忽略除了“便宜卖”以外的其他信息,沉(ji)稳(dong)地要求老板带我看那两只。
我一眼就看中了那只白色的猫头鹰,长的又好看(一身雪白柔顺的毛),身体素质又好(天天打架有活力),看上去又比较聪明(主动过来蹭蹭贴贴),
——最重要的是,它!吃!得!少!
麻麻穷,没钱给你买那么多猫头鹰粮!
正当我准备好说辞准备和汤姆交流并试图说服他时,他直接把我拉到另一只大了一圈的、毛色棕褐夹黑色的猫头鹰面前,用眼神明示我——买ta!
他又示意我看ta粗壮的腿部,锋利的脚爪和充满力量的翅膀,这些无不展示出ta作为一代霸主的风范!
“还不赶紧买!!”他的眼神是这么说的。
我瞟了一眼它的食盒,好家伙,里面的猫头鹰粮绝对是才倒进去没多久的,这都已经见底儿了!就这食量就把我给劝退了,不行,这么能吃的好大儿麻麻我养不起!
但汤姆又不满地扯扯我的袖子。我懂了他的意思,他在威胁我,如果我不给他买这只,他就把我的袖子扯脱线,到时候还是我自己缝,而他是见识过我缝衣服的大型灾难现场的。
……彳亍口八。
不得不承认这个威胁非常奏效。我脸上写着抗拒,嘴却很诚实地和老板开始讨价还价。老板非常惊讶我们会看中这只,很爽快地降价出售,临走还附赠了一小袋猫头鹰粮。
吃得多就吃得多吧!
千金难买孩子乐意嘛!
结果这只猫头鹰不仅重(将近10斤),还特别大,抱着就看不见路。
什么,你问我为什么不让它飞要抱着?
那也要有别的方法带着啊?这家伙一出店里的笼子就想给我来一翅膀,把我吓一大跳,然后汤姆不知道用什么方法让它瞬间乖巧。乖巧是乖巧了,不让它折腾,它开始睡觉了。
难道你觉得汤姆会主动抱它吗?!
noway(没门儿)!!!
最后还不是我把这么大一只从对角巷抱回孤儿院!
回到孤儿院,在翻墙之前我示意汤姆和它沟通一下,让它明白作为一只成熟的、聪明的大猫头鹰应该学会自己找食物,不要指望我们有多余的钱给它买小零食。
呵,回去还要干活,不然晚餐能吃到什么很难说。
汤姆点了点头,胸有成竹地一巴掌把我怀里的猫头鹰暴力叫醒,力道之大我看着都疼。我能明显感觉到我的好大儿被打扰后特别暴躁,然后对上汤姆就怂了。
我把猫头鹰往汤姆怀里一塞,活动活动酸麻的手,从口袋里掏绳子做好翻墙准备。
过了一会儿汤姆也过来了,猫头鹰没在他手里。
我没管汤姆具体是个什么操作,只要他和猫头鹰都没事就行。反正往那以后猫头鹰一直很让人省心,除了吃得多,睡得多,还不是很聪明以外其他都很好。
就是它没事干总喜欢在我身上蹭蹭,可能因为猫头鹰在种花家是很刑的物种,我对它有保护动物的滤镜;不像孤儿院的兔子们,尽管所有人都知道汤姆曾经吊死了比利的兔子,之后还鲨了一只兔子,它们还是怕我甚于怕汤姆。
这时候汤姆就会及时地过来,把我从李华那令人窒息的大翅膀下面解救出来,并勒令它自己滚出去找吃的,我们没有小零食。
每次看到李华那委屈的大眼睛,和撒娇的“咕咕”声,我都会低头要么翻钱包要么翻账本,然后铁石心肠地目送它麻溜滚蛋。
崽崽,麻麻穷穷,钱包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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