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001章女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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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的右面是山壁,左边是悬崖,刚才看见的那棵树,并不是长在路边的,而是悬崖下的一棵合抱粗的大树,其树梢从悬崖下伸了上来。
前方,到是有一条路,但绝不是公路,谁看过只有30CM左右宽的公路?跑汽车玩具还差不多!后方,同样是这样一条羊肠小道!
武爱华有些不信邪,向车后狂跑了二十米以上的距离,可是,依然没看到公路,看到的只是树;武爱华又手脚并用,向山壁爬去,直到爬了四五十米的高度,也没有发现公路。
雾,终于散去了!
武爱华坐在一块岩石上,看着远近的境况,心里寻思开了,这山形地貌,并没多少变化,还是起雾前的情形,树木也没什么变化,是这个山区典型的树木,特别是樟树,显得很多。惟一的问题是,路没有了。
很快,武爱华又发现了另一个问题,那就是雾散去后出了太阳,可这太阳的方向不对。李爱华可不会记错,他是下午四点钟出发的,计划是晚七点后赶到瑞金喝酒,与同学在电话中约好的。可是,现在的太阳明明才是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嘛!特种兵,可不会犯把太阳的方向弄错了这种低级错误。
对了,电话。武爱华立即拿出手机来,可是,打开屏盖一看,根本就没信号。翻出同学的信号打出去,结局自然不会意外,是一片忙音。
不会是穿越了吧?武爱华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在读大学和研究生的七年里,武爱华可不只是一个好学生的模样,除了学习和训练之外,干得最多的就是上网,当然,还处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女朋友。只是,女朋友不愿意离开北京,双方现在也是若即若离的状态,说不定哪天就拜拜了。
武爱华上网,一是铁血论坛,二就是看网络小说,看网络小说中的穿越小说。有时,看到精彩处武爱华也会击节赞叹。但总体上,武爱华认为网络小说胡编乱造的多,有真知灼见的少,别看猪脚动不动王八之气一发就怎么样怎么样了,那根本就不合逻辑。甚至,武爱华还动过在网上写一部穿越小说的念头,他相信,只要自己写,一定会很精彩嘀。理由么,那是太多了。自己就是特种兵,自己就是武林高手,这两个理由够不够?像看书网那个叫列阳什么的写的特种兵,武爱华相信,如果自己穿越了,肯定比猪脚还牛B。
就在武爱华准备下山回到悍马身边时,“叭——”,远处传来一声枪响!
“卧槽!太野蛮了吧,这都啥时代了,还敢进山打猎,难道他们就不知道动物保护法?”一声枪响,让武爱华大发牢骚。
“叭!叭!叭……”武爱华的牢骚还没结束,更多的枪声传来。
“不对!哪有打猎这样打的。可是,这枪声是什么意思?”武爱华脑子里闪过几个念头,“战乱?”“土匪?”“警察围歼通缉犯?”
不管哪一种情况,武爱华都要管上一管,谁让他浑身都是本事呢。想到这里,武爱华飞身而下,向车子边跑去。
武爱华这次出门,随身带了两支枪。一支是国产92式58MM手枪,此时,92式手枪就佩带在腰上,20发弹匣也是满满的;另一支是QBZ03式自动步枪,这款步枪被称为国产95式步枪的终极版,但这款火力强大的自动步枪放在车上。
武爱华当然是去拿03式步枪,他刚才听出来了,枪声是步枪的声音,但似乎是一种很老式的步枪发出的声音。
这情形有些诡异,再加上明明上好的公路从眼前消失了,武爱华不得不谨慎一些。小心驶得万年船,可是至理名言啊。
飞快地打开车门,然后飞开地打开枪盒,飞快地背起步枪,抓起两个弹夹,顺手锁上车门,飞快地向枪声处跑去。
如果有一位特战专家看到武爱华这一系列一气喝成的动作,一定会感叹:兵王啊,兵王啊!
当然,武爱华在中国根本算不上兵王,因为严格地说,他只是动作很“兵王”,很标准,但他并没有上过战场,没有杀过人。死人的事情到是见过,那是大三时,他去一个朋友处玩,结果朋友突然接到紧急任务,围歼银行劫匪,他作为在役人员,也参与了战斗,只是,朋友不让他正面对敌,在侧面警戒罢了。那次,劫匪死了三个,另两个当即吓瘫了。开玩笑,再亡命的匪徒,见到日日相伴的同伴突然脑浆迸裂,情绪也会失控的。
“走,快点走!你这死婆子,好好的人不做,偏要去当红匪?”透过树丛,武爱华看到一群穿着黄色军衣的家伙押着两个女人正在往山下走去,一个家伙正在骂骂咧咧。
“白狗子,你狂什么狂,等我们主力部队回来,有你们好受的!”一个女子回头骂道,一点也不逊色于那个男人。
“呵呵,主力部队,你做梦吧!我可是听长官说了,你们的朱毛红军,在湘江边上可是死伤殆尽了!”
“你造谣,你污蔑!呸——”那个女人回身一口唾沫,吐在那个造谣的家伙的脸上!
“你!你这个红匪,给脸不要脸,老子整死你!”说着,一枪托就砸了过去。
“喂,老王,算了吧。你别节外生枝,长官可是要活的。”另一个男的制止道。
“嘿嘿,老子差点让了这贼婆娘的当!死了,可不值钱了!活的,才值钱啊!哈哈哈哈……”那个叫老王说完大笑了一阵。
汉阳造,国军,红军,女红军,朱毛,湘江……看到的,听到的,全部都在武爱华眼前浮现。
不会是拍电影电视?武爱华左看右看,也没看到编导摄影之类的人员。
怎么办?此时,武爱华有些迷糊。因为他弄不清楚眼前的一幕是真是假,是实是幻。
先跟着。武爱华有些迷糊,只是觉得面前这一幕实在是超出了他的想像而已,至于目前的处境,对方的人手实力等,他可是清楚得很。
武爱华要跟踪这伙人,而又要让对方不发现他,其实是很轻松的一件事。跟着走了不到十分钟,他就弄明白了:这穿黄衣,拿汉阳造的家伙,是一群货真价实的军人,而不是土匪,更不是演员。当然,这群军人的水平,与后世的PLA士兵差距就太大了。怎么说呢,这群军人应该是人们口中常说的国军,规模应该是一个排,因为他们总共只有36个人。
但是,这群国军的军事素养实在太差了,既然抓到了敌人,说明这一带属于敌我势力交错的地区,怎么能不派出警戒哨呢,至少,前面应该派几个士兵探路吧?
情况基本明了,该怎么办?是放他们离去,还是把这两个瘦弱的女人救下来?虽然这群国军把这两个女红军叫做“婆娘”,但武爱华仅看身影就知道,这两个女红军还很年轻,至少是没生育过的女人。
别以为军人都是很正经的。军人也是人,也要食人间烟火,军人对女人的研究,并不比普通的人少,何况像武爱华这样气血正旺的青年。
“站住——”武爱华突然大喊一声,因为他想到一个主意。
“干什么的?”国军反应很快,立即有几支枪对准了武爱华的身影。当然,他们是不可能射中武爱华的,只要他们有射击的迹象,武爱华绝对可以闪避开去。这不是说武爱华的武功高到枪都打不着的地步了,而是这山区的地形决定了,武爱华只需闪过一米,就可隐入树林之中。
“我是国防部的。”武爱华远远地亮了亮他的“派司”,一本绿色的军官证,然后反问道,“你们是哪个部分的?”
这次出门,武爱华穿的是一套很有形的休闲装,一支前所未见的枪斜挂在腰间,而右手上也握着一把国军士兵从未见过的手枪。这套行头,再加上武爱华185CM的身高以及全身英武的气质,似乎印证了“国防部”三个字,因为,共军是不可能有这种人才的,更不可能有这身装备。
“长官,有什么事?”国军排长虽然放松了一些警惕,但还是保持着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
“我正在山上追击一个匪首,追着追着,就不见了,不知道兄弟们是否看到过什么。”武爱华闲扯着,他最主要的目的是想近距离观察一下这两个女人,是否是真正的红军。
“没有。”排长直接说道。国防部,距他实在太遥远了一些。
“这两人是什么身份?”武爱华装着糊涂。
“她们是红匪。”站在排长身边的一个家伙提前说道。
“我知道。我问的是她们的姓名职务。”武爱华说道。同时,又走近了几步,两眼有些惊奇地观察着两名女红军。
“这个,回去后长官自然会审问嘀。”排长抬着“长官”似乎想压着武爱华一头。
“哦。那你们是如何抓住二人的呢,可否说说。”武爱华说着,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盒中华烟出来,给自己来一支叼上,然后又给了排长一支,“兄弟,接着。”
“咔!”芝宝打火机发出金属的碰击声,然后窜出一股蓝色的火苗,“你先点还是我先点?”武爱华把火机晃了晃。
“长官先请,长官先请!”此时,那排长已经非常客气了。因为,他接过香烟后就放在鼻子上闻了闻,那香味,可是从未有过的啊!
“说说是怎么抓住她们的吧,说不定,我会从中发现一些珠丝马迹。”武爱华指了指路边的岩石,示意排长坐下来慢慢说。
排长抬头看了看太阳,觉得时间还早,再说今天出门也非常顺。一个排,进山拉网式搜索,竟然真给抓住了两名红婆子,回去,奖赏可是少不了的。所以,他决定给面前这个国防部的神秘上官讲一讲。
“不对。兄弟呀,你漏掉了一个最重要的环节,那就是,你想过没有,这两个红婆子为什么会出现在那个地方?我猜想,她们应该是为了引开你们而故意现身的。在她们跑出来的那个地方,说不定还有她们的同伙藏在某个山洞里,只要稍为搜索一下,就能抓住她们的。”听完敌排长的讲述后,武爱华说道。
“白狗子,反动派,你不得好死!”武爱华刚刚说完,一个女红军就对着武爱华骂了起来。哎,这人真是沉不住气。
“啊,谢谢长官!谢谢长官!”国军排长本也算得上是个聪明人。他一想就明白了,自己明明就没发现她们,她们跑什么呢?所以,他立即命令道,“兄弟们,向后转,去抓红匪!”
“排长,会不会有诈?”一个狗腿子模样的家伙看了看武爱华,小声地说道。
还没等国军排长反应过来,武爱华就大声笑道“呵呵,有诈,如果她们有实力吃掉你们,她们会把你们引开吗?这位兄弟,你不会是胆小吧!”
“啊——”就在这时,一声惨叫从人群中传来。原来,两个女红军看到敌人识破了她们的计谋,两人相互看了一眼,立即向敌人发动了袭击,虽然她们的手脚被捆着,但不是还有一张嘴吗。
“啊——”几乎是同时,另一个国军士兵也惨叫起来。
“快拉开,快拉开!”国军排长也慌了。
“机会!”武爱华当即闪电般地扑向敌人,一拳一个,一脚一个,立即放翻了几人,“快,那是共匪!”一个士兵发现不对,惊叫起来。
可是,敌人的声音再快,也快不过武爱华的动作。直到解决了一半的敌人后,武爱华顺手将敌排长拉在自己月匈前,一只有力的大手卡在敌排长的脖子上,同时横过03式自动步枪,“哒哒……”一梭子子弹扫在地上,厉声喝道:“不想死的,放下手中的枪!”
大多数敌人被武爱华这一手给镇住了,但也有一个敌人,躲在同伴的身后,突然献身出来,想给武爱华一个突然袭击,“哒!”一个点发,那个家伙的眉心立即冒出了一股血花,“不想死的,放下手中的枪!”声音有如地狱传来一样。
武受华敢于开枪,是因为他已经判断出,自己绝对穿越了,而且穿越到了红军时代!既然到了这个时代,流血和战争就是处理问题的最高手段!
相持了几十秒,一个敌人终于把枪一丢,“我投降!”因为,这个家伙发现,被武爱华弄翻在地的人,都了不声息,这种身手,还有他那支明显可以连发的枪和百发百中的枪法,他们根本就不是对手。
“我们投降!我们投降!”此时的国军士兵虽然都很敬业,但在死亡的威胁面前,他们不得不妥协。
“你,去把枪放在一块儿;你们,都双手抱头,蹲在原地!”武爱华厉声道。
两个女红军一脸惊骇地看着这一切,这天,也变得太快了!
待俘虏们按武爱华的要求将一切都做好后,武爱华将敌排长一推,并顺手下了他的手枪,“你也去蹲着!”
“两位同志!你们受苦了!”武爱华从另左侧的腰上拔出一把军刺,三下五除二地将两个女红军身上的绳子给割开了。
“谢谢,谢谢。请问你是?”一个女红军站起来问道,一边问,一边揉着手腕,估计刚才被捆得疼了。
“我是你们的同志。具体细节,等会我给你们说。现在,你们去捡两支枪起来,你们会开枪吗?”
“会。怎么不会。只是,我们红军的武器太落后了!”
“好。你们拿着枪,负责看押他们,我要审问俘虏!”武爱华有太多的疑问,他需要从敌排长等人口中打听一些情况。
“是。同志。我叫林秀姑,你可以叫我林同志或林秀姑,都成。”
“好。”武爱华走到敌排长面前,“排长先生,跟我走一趟吧。”
“干嘛?”敌排长此时都还没回过头来,刚才的一幕来得太快了。
“排长先生,你有点觉悟好不好,此时,你可是我的俘虏!”说着,武爱华就向远处走去。说远也不远,距这堆俘虏也就三四十米的样子,武爱华完全可以控制现场。而这个距离,刚好是说话其他俘虏听不到的距离。
敌排长有些茫然,敌排长其实也是会几手功夫的,他看着武爱华离去的背景,很想悄悄潜伏过去偷袭一招,可是,他刚刚产生这种想法,武爱华轻微一个转身,黑洞洞的枪口就指向了他。那种指向,并不是瞄准,而是笼罩,敌排长相信,只要他一动,对方的子弹就会追上来。
而且,他刚才突然被制,到现在为止依然不明白如何被制的。看到武爱华的样子,他只得硬着头皮跟着过去,杀人不过头点地,人只要豁出去了,也就什么都不怕了。
看着敌排长有气无力地走了过来,武爱华突然问道:
“姓名?”
“刘发贵。”
“职务?”
“排长。”
“部队番号?”
“陆军第52师2旅1团2营3连1排。”
“52师师长,是谁?”
“卢兴邦。”
卢兴邦?武爱华感觉到,历史上确实有这么一个人,只是不怎么出名罢了。
“此处地名?”
“啊……”
“这个地方,叫什么名字?”
“上杆岭。”
“今天是什么日子?”
“啊……”
“今天是公元哪一年哪一月哪一天?”
“今天是民国二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至于公元纪年是哪一天,长官,我真的记不得了。”
这样也对。事实上,后世的青年都只记得公元,完全记不得农历,同样是一种悲哀。
在阅读有关红军长征的历史时,武爱华记得,红军是34年10月开始长征的,其长征的出发地就是脚下的这片土地。现在,红军主力差不多已经走了半个月了,国军自然会进驻这一地区。
对于后世的有些青年来说,对这个时代的国共斗争不是很理解。武爱华当然不这么看,一来武爱华的家庭背景不同,让他比一般人看得更高更远更深一些,祖辈们的亲身经历,是最有说服力的;另外,武爱华算是爱读书的人,其家学也是这样要求的。武爱华并不简单地相信某一个党派的宣传,他本人,除了汉语外,还能熟悉使用英语德语和日语,即便繁体字也难不倒他。
其实,人类历史直到二次世界大战之前,任何国家,任何地方,都在展开阶级大搏杀和民族之间的征服与被征服,二战就是其终极表现。只是二战之后,由于科技的突飞猛进,让人类社会进入了所谓的“后现代化时代”,人类的生活整体上好了起来。特别是中国这几十年的变化,让城市普通阶层也能做到丰衣足食。这种情况,人们自然而然地会忘记一些东西。所以,武爱华虽然也看老外的东西,也学老外的东西,但绝不哈外。
连续审问了五六个士兵,所获信息都大同小异。他们进山清剿红军,是上官的命令。他们也知道,红军与他们一样,都是穷人出生,但他们也要吃饭是不,所以,他们是身不由己的。
“鬼扯!”武爱华自然不会相信他们所说的。当然,今天是好久这种问题,他们也没必要撒谎。
“我警告你们:第一,不得再进山来围剿红军,否则,被我发现了绝对是一枪毙命!第二,如果长官再让你们进山来进剿红军,你们完全可以放下枪回家种田!第三,如果你们在国军中过不下去了,可以到红军这边来!你们记住,我的名字叫武爱华!武装的武,热爱的爱,中华的华……好了,你们可以走了!”
“长官,这些枪?”敌排长刘发贵问道。
“那些枪,是红军的战利品,你们是不可以拿回去的。当然,你的配枪我可以还给你,不过,小心走火啊!”敌排长用的手枪,是德国著名的毛瑟手枪,也即驳壳枪,20响。这种枪,这个时代很多,所以武爱华并不希奇。
“是。长官。”刘发贵伸出双手,从空中接住自己的手枪,手一挥,带着手下一干人等离去了。最初倒地的十几个,被武爱华轻轻一拍,就醒了过来,这神乎其技的手段,让刘发贵是自愧勿如,所以,此时的刘发贵,即便有枪在手,也生不出一点反抗之心。
至于那具尸体,自然也被刘发贵安排人抬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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