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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欧皇还是非酋呢


  “我要吃炒蛋!现在就要!”

  罗杰望向萨米尔,绝望道:“能让你家马达休息一阵吗?”

  “休息?”萨米尔朝罗杰歪嘴一笑:“你是在丢阿斯加德人的脸吗?”

  “...”

  没办法,为了护住阿斯加德人的脸,罗杰只能匍匐着滚下床来,艰难走向冰箱。

  还没爬到一半,萨米尔的手机响了。

  是根。

  萨米尔心中一紧。

  不会这么快就有新任务了吧?

  小姐姐我还没玩够呢。

  “喂。”

  “小萨米尔,带上你的情郎到楼下酒吧来吧~~~”

  嗯,只要不是出任务,都好说。

  “罗杰,根要我们去楼下酒吧玩。”

  “快走快走。”罗杰赶紧找衣服,“我也得补充点能量了。”

  “为了下半场?”

  “...你真的是人类吗?”

  酒吧里,根孤身一人坐在罗杰和巴尼常坐的卡座里,看到罗杰萨米尔,立刻微笑着招手。

  “嗯?巴尼呢?”罗杰坐下后问道。

  “正在化妆呢...”

  要是换做第二个人,听了这话肯定云里雾里。

  但罗杰太了解巴尼了,他的泡妞绝招中,有一小半是需要化妆的。

  “我说,巴尼当着你的面泡妞,你不介意吗?”

  根一脸兴奋:“介意什么啊,我还是帮手呢,快,把那东西给我。”

  罗杰眯了眯眼,从背后抽出《泡妞宝典》递给根。

  “嗯...巴尼刚才说,今晚用的这招叫...时光机...哈,找到了,萨米尔,你也来演个角色吧~”

  萨米尔赶紧坐到根的旁边,两人争分夺秒阅读起攻略来,很是投入。

  一会邪笑一会尖叫的,搞得罗杰也有了点兴趣。

  时光机...是哪一招呢...

  一小会后,巴尼走进了酒吧。

  我勒个去,满脸的褶子,看着没八十岁也九十岁了。

  肯定是花大钱找专业化妆师化的妆。

  锁定目标后,巴尼蹒跚着来到吧台边一金发美女面前,颤声问道:“姑娘,今天是哪年哪月哪日?”

  “什么?”

  “年月日,快说,这很重要!”

  美女厌恶地看着巴尼,可本着尊老爱幼的心理,还是回答了他的问题。

  “太好了,我准确来到了这个时间点!”巴尼按着美女的双肩,“听着,我来自未来!”

  “啊?”

  “我知道这听起来很离奇,但我可以证明!”

  巴尼看了看表后,偷偷指着罗杰道:“三秒钟后,那男的会被对面那两个女孩连甩两巴掌。”

  “3...2...1...”

  ‘啪!’‘啪!’

  萨米尔和根左右各给了罗杰一巴掌,脸上满是憋不住的坏笑。

  罗杰捂着自己的脸,欲哭无泪。

  巴尼你故意的吧,这什么破逼招数。

  白痴才会上当啊!

  罗杰忽略了一点。

  这里是鹰国,而且是纽约,脑门接自来水管的满大街都是。

  果然,美女惊了,看着巴尼认真的脸,脑海中竟浮现出终结者出场时的配乐。

  ‘当当,当,当当。’

  难道说...电影中的情节,竟发生在了现实!

  “听着!”巴尼紧紧握着美女的手,“这个世界将会被邪恶的天网占领,人类将万劫不复,除非...你帮我一个忙...”

  “你说!”美女一脸的慷慨就义。

  “五分钟后,这个时代的我,也就是年轻时的我会走进这间酒吧,你一定要满足他的一切要求,否则他将无法研制出摧毁天网的电脑病毒。”

  “记住,是一切要求,不管多离奇,不管多变态!”

  巴尼看了看表:“啊,时间轴马上就要逆转,我要回到自己的时空去了!!!”

  说罢,扭着屁股跑了。

  “嗯,五分钟后,卸了妆的巴尼会进来跟美女搭讪,为了全人类,那美女什么都能豁出去。”

  根阅读着《泡妞宝典》,深深佩服道,“巴尼真是个天才。”

  “...”

  好吧,某种程度上说,确实是。

  很快,‘年轻’时的巴尼就来了。

  三秒后,巴尼和美女回家了。

  “哎,看来今晚得换个地方睡觉了。”根幽幽看着罗杰,“要不...我和萨米尔一起...”

  “NO!我不好这一口。”罗杰义正词严,“你说我复古也好,守旧也好,总之我只接受一对一较量。”

  太乱了,罗杰毕竟不是纽约土生土长的,接受不了这么乱。

  暂时...

  萨米尔对罗杰的态度很满意,但又喜欢看他那窘迫的样子。

  “你可要想清楚哦,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

  靠,就算意志再坚定,你也不能这样考验我啊。

  凭什么啊,巴尼这么走运,老子却这么倒霉,要干巴巴面对这样的诱惑。

  不,老子的运气一定跑别的地方蛰伏着呢。

  这叫幸运守恒定律,罗杰刚发明的。

  为了证明这个定律,罗杰决定抽个奖。

  好吧,说白了,他只是太久没抽奖了。

  手痒。

  忍了十年,花个十年,不过分吧?

  洗澡焚香什么的,怕耽搁了吉时,附近五百米又找不到观音菩萨像,于是罗杰决定就地取材,分别握住对面两姑娘的手。

  神啊,请赐我欧皇一抽,我愿向您献上这两位美女...

  的电话号码~

  ‘叮!’

  ‘三藏’之力(E级):

  无限持久碎碎念,被动技能,不消耗任何精神和口水,对象无法选择不听,即便是堵住耳朵,碎碎念也会直接进入大脑。

  凸(艹皿艹)

  我勒个去,E级角色之力,虽然是人生四次抽奖中的最高记录,但...但...这有个逼逼用啊?

  哦对,就是逼逼用的。

  难道所谓幸运守恒定律真的不存在,人黑起来,干什么都是黑的?

  还是说...心不够诚?

  现在把献祭品从萨米尔和根的电话号码改为她们的内衣,还来得及吗?

  答案是来不及了...

  十年寿命,已经没有了~~~

  “我说,你干嘛呢?”

  罗杰被根吼了个激灵,这才意识到,自己还抓着两人的手呢。

  萨米尔也皱眉道:“就是,这么点时间,你死死抓着我两的手搞什么呢...要是真有想法可以说出来嘛,我又不是小气人。”

  “我有想法不用你说我自己就会说,我没想法你再逼我说我也不会说的啊,难道我是那种...草!”

  不小心用上了‘三藏’之力。

  虽然没屁用,但这能力同样作用在物理规则上,萨米尔和根连不听的选择都没有。

  两人痴痴望着罗杰,好一会才被电话铃声唤回神来。

  根点了点耳机:“喂,芬奇...有任务?好知道了。”

  挂了电话后,根朝萨米尔挑了挑眉毛:“芬奇让我们去保护一个八岁小男孩。”

  也就是说...‘机器’吐出了这个小男孩的名字。

  “这小孩招惹谁了?还是有人要绑架他,找他父母要赎金?”萨米尔直接排除了小男孩是行凶者的可能。

  萨米尔摇了摇头:“不知道,看着就是个普通家庭的普通小孩...也不叫普通吧,这小孩帅的离谱。”

  “真的,我看看,哇,真帅啊,两只瞳孔的颜色还不一样。”

  罗杰心中一凛。

  我靠,这孩子不会叫迈尔斯吧?

  “他叫迈尔斯,哎呀,我已经爱上他了。”萨米尔把手机按在罗杰面前,“怎么样,跟你有的比吧?”

  罗杰眯了眯眼:“我跟他没法比。”

  老子又没被变态杀人狂的鬼魂附身。

  这个世界有神魔鬼怪,这一点罗杰一直都知道。

  比如光之吧的老板就是来纽约休假的地狱之王:

  路西法。

  两人刚认识时,罗杰还跟路西法仔细讨论过地球上的神魔鬼怪。

  简单总结就是一句话,以罗杰的阿斯加德身体,遇到地球上九成九的神魔鬼怪都不用躲,一拳过去就是。

  不过十年来罗杰没遇上过其他的鬼神,也不想遇到。

  麻烦。

  “好了,别花痴了,我们再不去保护他,说不定就迟了。”

  萨米尔来到罗杰旁边,张开怀抱。

  “抱一个?”

  罗杰把萨米尔搂过来,在她耳边悄悄说:“不用保护那孩子,保护那孩子的保姆、父母、还有他家的狗。”

  萨米尔是聪明人,一点就明。

  “阿斯加德人的直觉?”

  “阿斯加德人的知识。”顿了顿后,罗杰又道:“那个...关于我是阿斯加德人这件事...”

  “放心吧,不会说出去的。”萨米尔轻轻撕咬着罗杰的耳朵,“有空我再来玩你。”

  看着两人离开酒吧,别说,还真有点小失落。

  幸亏,之前点的垃圾食品上桌了。

  罗杰早就饿的不行,立刻开始扫荡。

  酒足饭饱后,拍拍肚子,一股幸福感油然而生。

  失落什么的,早就烟消云散。

  果然,没有什么是一顿饭解决不了的。

  哎,饿肚子的人,真可怜。

  想到这,罗杰脑子一炸。

  他总算想起来自己和萨米尔忘了什么事了...

  ~~~~~

  迈尔斯出自《神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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