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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鲁兴是人才


“鼎臣,辛苦了。”张阳下了马,和前来迎接的汤和说道。

        “哪里,哪里,不辛苦,倒是大哥,来回奔跑,太受累了。汤和脸红了,这几天啥都没干,全在杀人港悠闲渡过。

        士信已经把这次经过粗略地汇报给了张阳,张阳得知和朱元璋取得了联系,把六千斤铁卖了五千两银子,非常高兴,尤其是得知汤和没有留恋这些儿时伙伴,毅然跟随自己,顿有一种喜悦感。他已经把汤和真正看做了自己的兄弟。因此,刚才的话不含贬义。

        “这几个人是谁?”张阳看着汤和身后的十几个生面孔说道。时间紧张,士信并没有提到这几个人。

        “对了,我来介绍。”汤和说道:“这位就是张大哥,我们以后都跟着他了。”然后他又和张阳说道:“这几个人在濠州救了我和士信的姓命,是我的老部下。”

        张阳眼前一亮:能就汤和和士信的姓命,那自然就是值得信任的兄弟,而且他们在濠州城里当红巾军,肯定作战经验丰富,自己正需要得力人手,守卫杀人港。

        汤和拉过一个人来:“大哥,这个是鲁兴,在濠州城里,是个十夫长。”

        “见过大哥。”鲁兴低头说道。

        那就接着当十夫长,驻守这里吧。张阳心中暗念,刚想动嘴,却听身后的士信说道。“大哥,这个人就是刚才我给你说的那个懂得炒钢的人。”

        炒钢?张阳心中闪过一丝喜悦: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自己想找一个懂得将铁变为钢的方法,苦于没有人才,自己又不精通,真是天助我也!

        张阳当下拉着鲁兴的手:“鲁兄弟,你会炼钢?”

        “家父在顺广平铁冶司为匠户,后来铁冶司被罢,就成了民户,但是租种地主家的土地地租太高,渐渐活不下去,只好跟了郭将军。”鲁兴说道。

        “你看我这铁怎么样?”张阳将手榴弹掏出来递给了鲁兴。

        不料鲁兴看了一眼,却没有接过来:“大哥,这种铁我已经在士信哥那里看过了,能将铁矿石炼成这样,说明炉温已经够高,直接浇铸成这种武器,非常合适,可是,要做精钢的大刀长矛,还需要再除去其中的杂质。”

        张阳两眼冒光:这鲁兴真的懂冶铁,自己算是找到合适人了:“那如何去除其中的杂质?”

        “主要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百炼钢,一种是炒钢。”鲁兴停顿了一下,看到众人都在看着自己,感觉有些飘飘然,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重视。

        “百炼钢就是反复加热锻打,千锤百炼。锻打可以去除夹杂,减小残留夹杂的尺寸,使成分均匀,组织致密,从而使铁强度大大提高。当打到重量不再减轻时,就可以了。”鲁兴解释道。

        “那这样的话,会浪费大量的劳动力。”张阳说道。这种炼钢方式,劳动强度太大了,效率还低。

        “所以还有第二种方法:炒钢。炒钢是把液态的铁不断搅动,就像炒菜一样,在翻动的过程中加入精矿粉,将其中的杂质去除。”

        “这个简单。”张阳点点头,劳动人民的智慧是无穷尽的,炒钢?这样可以大规模炼铁,符合自己的需要,将铁矿石在炼铁炉中融化为铁水,流出来之后再翻动变成炒钢,还是流水线生产!

        “要是把炒钢再锻打,是不是品质会更好?”士信开始举一反三了。

        “当然是了,这种钢也叫百炼钢,但是比刚才说的百炼钢要好很多。”鲁兴说道。

        其实这些技术,早在汉朝就有了,只是对于普通的老百姓来说,知之甚少。连拥有高等院校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张阳,都不知道这些专业的知识,更不用说这些整天和盐打交道的人了。

        但是拥有知识,也不等于就能做这些事,其中有很重要的两个字,就是经验。

        炒菜没经验,不是糊就是不熟,炒钢没经验,那炒出来的还是一堆废铁。

        “有时炒钢炒过了,钢会变得不坚硬,这时再加入适量铁水,就是灌钢。”鲁兴接着说道。

        张阳听了鲁兴的解释,大喜异常,立刻决定,马上出发,赶往基地!

        “鲁兴,你随我去基地,鼎臣,吕珍,你们俩带着这几个兄弟,暂时先在这里驻守,把这里的防卫做起来。”

        “好!大哥!”汤和手舞足蹈。这里总比基地好吧?至少闷了可以出去转转。

        “别高兴得太早,你在这里,还有一个任务,给我找些打铁的铁匠来,越多越好。”还是熟悉这个行当的人好,他们更加轻车熟路。

        “我怎么找他们?”

        “这是你的事,不管你用什么手段,给我弄来就行,来了之后,先给五两银子的安家费,每人每个月一两银子的工钱。”这个工资已经相当高了。

        什么手段都可以?这个简单,大不了把他抢来,汤和对这个也比较在行。

        突然“咚!”汤和身上掉下一个东西来。

        “什么东西?”张阳低头看去。

        汤和也低头向下看,脸色马上变得很难看,这是朱元璋送给大哥的那支手铳,士信急着骑马回盐场,就先交给汤和保管,没想到,这两天玩得高兴,将这个礼物忘得一干二净。

        不会摔坏了吧?汤和赶紧拿起来,用衣袖擦了擦,还好,光亮如初。

        “大哥,这是朱公子送给你的礼物。”

        “哦?拿来我看看。”张阳接了过来。

        这是一支铜管,管壁很厚,下端比较粗,还有一个小孔。看样子,倒有点大清国时人人一支的烟枪有点类似。

        “大哥,听徐达说,这是一种威力很大的武器,叫手铳。”士信说道。

        不用说,我也知道这叫手铳,张阳暗暗想到。

        突火枪是在宋代出现的,到了元明两代,火器更是大放异彩。尤其是这个叫做朱元璋的明成祖,非常善于使用火器,有铜铁铳、无敌手铳、千里铳,三眼铳等十几种,这种手铳,是其中比较小的一种。自己身边的这些人,如井底之蛙,没有见过战争的大场面。在可以预见的几年时间里,这些火器肯定会走上历史的舞台的。

        而朱元璋送自己这支手铳,如果看不出来,只会认为是友好的象征,而在张阳眼中,这简直就是**裸的威胁。朱元璋有天下之志,不仅是元朝,任何一支对他有威胁的起义军,他都会视为强劲的对手,会把对方连骨头带肉一起吃掉。

        “士信。”张阳叫道:“下次你去送铁的时候,见到他,把手榴弹送给他一个,就当是回礼。”

        “手榴弹?是,大哥。”士信对这个任务比较感兴趣。

        就凭你这种铜制的简单火器,也想对我构成威胁?等着看我的秘密武器吧!

        铁还是要卖给他的,一来自己需要资金,二来到目前为止,头号敌人乃是元朝,敌人的敌人就是自己的朋友。朱元璋的强大,对元朝来说,会是卡在他们喉咙里的一根鱼刺。

        (下周还有推荐,非常激动,今天时间紧迫,只更新了两章,明天接着爆发,八千到一万字左右,感谢责编,也感谢各位读者大大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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