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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投其所好


所有人都进了沈家的大门,唯有秦煜城被关在了门外。

        沈老爷子以为他会知难而退,谁曾料想,秦煜城却往他那辆拉风的越野车里一坐,守在沈家大门口不走了!

        真不要脸!沈老爷子气得直咬牙。

        也罢,就让他在哪儿守着,看他能撑到什么时候!

        老爷子是文化人,干不出到大街上撒泼撵人这种事儿,于是选择了无视态度,心想过不了几天这登徒子识了没趣儿,肯定会自己走的。

        沈老爷子选择了无视,可有人却坐不住,吃晚饭的时候,乔诗雅故意端了盘儿咸菜,带上两个馒头,美其名曰要去给秦煜城送饭。

        说是送饭,其实就是去看笑话的。

        “秦四少,还在门口守着呢?”乔诗雅假惺惺的走了过去,将手里的馒头咸菜给秦煜城递了过去:“守了这么久,肯定饿坏了吧?快下车吃点儿东西吧,我们家老爷子其实是刀子嘴豆腐心,你多在门口守几天,他肯定就心软放你进门了。”

        说话间,也不知道是巧合还是乔诗雅有意安排的,沈老爷子养的大黄狗恰好从院里走了出来,蹲到了门口。

        乔诗雅转了转眼珠,突然扭头喝斥那大黄狗:“大黄,别守在门口了,门外面有人守了,你去守院子吧!”

        表面儿上在训狗,实际上确实在骂秦煜城。

        她洋洋得意,觉得自己连骂人都骂得特别高贵优雅,有创造力。

        “秦四少,您怎么还没下车?”指桑骂槐的骂完狗,乔诗雅又扭头看向坐在驾驶位上的秦煜城,阴阳怪气儿的表示:“是嫌我带的饭菜差吗?真是不好意思,我本来也是想给四少您带点儿肉过来的,可是我们吃剩的肉都被大黄吃了,只剩下咸菜了,您就将就下吧,大丈夫不拘小节!”

        秦煜城本来不想理聒噪的野鸡,结果这野鸡却不识趣,非要跑到他耳根子下穷逼逼,秦煜城没那好脾气忍着,“哐当”一声推了下车门。

        乔诗雅本就在车门前站着,一副要从车窗里给秦煜城递饭菜的虚伪模样,秦煜城这一推门,车门刚好撞乔诗雅脸上,乔诗雅措不及防,被这突然打开的车门撞了个跟头!

        馒头滚落到了地上,咸菜也撒了乔诗雅一身,车门好像还撞坏了乔诗雅的鼻子,乔诗雅捂着鼻子趴在地上,模样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

        “你!”她猛的抬头,怒目瞪向秦煜城,破口大骂道:“你这个畜生!我好心过来给你送吃的,你居然这么对我!”

        秦煜城长腿一迈,这才终于慢条斯理的下了车。

        他走到乔诗雅跟前,居高临下的看着地上的乔诗雅,然后捏了捏拳头。

        男人的目光,比寒冰更加的冷:“乔诗雅,你应该知道,我打女人。”

        乔诗雅一僵,仿佛被人点了定身穴,竟吓得动弹不得了。

        没错,眼前的这个戴着面具浑身阴森的男子不是绅士,更不是什么君子,他是一个疯子,一个嗜血残暴的疯子,他玩儿死的女人不计其数,他发起疯来连秦老爷子都敢打!

        可能是因为秦煜城在沈老爷子面前一直示弱,导致乔诗雅竟把眼前野狼般凶残的男人当成了可以随意欺辱的家犬,现在野狼露出爪牙,虎视眈眈要撕了前来挑衅的野鸡。

        乔诗雅吓得浑身哆嗦,看都不敢去看秦煜城,扭头喊叫着跑开了。

        啧,秦煜城百般无赖的打着哈欠:这就跑了?没意思。

        随后,秦煜城继续回到车里守着,直到夜幕降临。

        瞥了眼手表,九点多了,秦煜城感觉时机差不多了,于是下车步行去附近的熟食店买了些许小菜,然后拎着小菜回来,打开后备箱,从里面拎出来两瓶自己之前准备好的美酒。

        一切准备就绪,秦煜城带着酒和菜翻墙进了沈家老宅。

        沈家老宅占地面积还是很大的,前庭有前院,后面还有个小后院,沈老爷子和沈夫人都是极有情操的人,闲来无事便在后院种花种菜种草药,生生把原本荒芜的后院搞成了个后花园。

        后花园里还修着凉亭,方便二老劳作之后坐下来休息。

        秦煜城是从后墙翻进来的,进来后一眼便看到了屹立在后花园东角的小凉亭。

        他走进小凉亭,然后将酒菜一一摆到了那小凉亭下的石桌上,又从口袋里取出两个小玉杯,拧开酒瓶,往小玉杯里到了两杯酒。

        菜摆好了,酒也倒好了,现在只剩“守株待兔”了。

        秦煜城坐在石椅上,悠闲的等着“兔子”主动上门儿。

        正所谓酒香不怕巷子深,更何况秦煜城今日拿来的可是陈放了三十年的茅台酒,这香气,引个识货的老酒友绰绰有余。

        果不其然,不到十分钟,老酒友就“自投罗网”了。

        沈老爷子因为白天的事儿烦心,躺在床上死活睡不着,于是披了褂子,想去后院散散心。

        结果一出门,就闻到了一股子酒香。

        沈老爷子没别的爱好,闲来无事就爱喝两口小酒,而且不喝红的,不喝脾的,就爱国产的白酒,什么老白干儿,什么二锅头……都是沈老爷子爱喝的酒。

        平日里沈夫人管得严,老爷子想喝两口酒都得偷偷喝,所以他对酒味儿特别敏感,鼻子一嗅,便嗅出这是坛好酒。

        怎么回事儿?沈老爷子心里犯起了迷糊:哪儿来的酒香?

        莫不是我那几个损友偷偷来找我喝酒了?

        有这个可能!

        沈老爷子在青柳镇住了几十年,酒友还是不少的,大家知道沈夫人管着沈老爷子不让他喝酒,也知道沈老爷子闻起酒来鼻子比狗还灵,所以每次找沈老爷子喝酒都不明说,而是开一坛好酒放到后门口给沈老爷子放信号,沈老爷子一闻到酒味儿,自然就知道是什么意思了。

        所以沈老爷子当即便认定:绝对是酒友们叫他出去喝酒呢!

        老爷子高兴坏了,兴冲冲的去了后院,闻着酒味儿开始寻找自己的损友们。

        谁料损友没找到,却在自家后院的凉亭里找到了秦煜城这个衣冠禽兽!

        沈老爷子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气急败坏的质问秦煜城:“你怎么在这儿?谁允许你进来的?立刻给我滚,别让我放狗咬你!”

        他年纪大了打不过流氓,但他养的大黄狗可不是吃素的!

        可实际上,即便沈老爷子放了大黄狗出来,也完全奈何不了秦煜城,因为童年的某些经历,秦煜城对自己体格要求非常高,散打格斗拳击都学过,别说大黄狗了,沈老爷子就算放狼,秦煜城都不带怕的。

        但他不是来打架的,炫耀武力值没有意义。

        秦煜城晃了晃手里的茅台酒,笑容狡猾:“老爷子,这可是三十年的茅台酒,市面上都没得卖,我也是淘了好久才淘到这一瓶的——你确定要把大黄叫来,让它把这难得一寻的好酒撞翻,撒上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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