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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请问,我这个朋友犯法了吗?


直播间里的水友,看到黑粉头子迟迟不发表评论,不禁纷纷叹息。

“看来这一场张三与黑粉之间的大战已经落下帷幕了,最终以张三取胜。”

“是啊是啊,最终黑粉头子不敌张三,以落败结束了这场战斗。”

……

“张不凡。”许佳琪咬了咬牙,语气加重,哼了一声。

“下一次,下一次一定打败你。”

许佳琪小声嘀咕道,嘴巴不停的念叨着,声音中透露着些许的气愤,更多的是气急败坏和无可奈何。

打败我?

张不凡听到这话抿着嘴笑了笑,看来他这个助理对他的怨气很重啊。

不过没有关系,没有怨气就没有进步,没有进步哪来的普法效果。

他也不介意再让许佳琪的怨气更重一点,加深一下普法效果。

于是在直播间内故意开口道:“我在评论区中看到大家对于黑粉水友的态度了。”

“大家可能会拿我和黑粉水友的法律意识来进行对比比较。”

“但大家在这两场直播中也看到了,黑粉水友和我相比差距太大。”

“所以大家也就不要再继续调侃下去了,免得伤了黑粉水友的心。”

……

直播间里顿时又是一阵哄乱声。

“合着张三的意思就是这个黑粉头子不配呗?”

“我听明白了,没错,张三就是这个意思。”

“调侃归调侃,不过就直播而言的话,这个黑粉头子和张三的差距的确还是挺大的。”

许佳琪听到张不凡的话,再看到直播间里面的评论,气不打一处来。

她不配?

她可是科法大学法律系的王牌学生,进入过很多顶级的律师事务所。

说她不如张三,她认了。

可是这个张三直接表明自己不配当他对手,还在直播间里这么说。

许佳琪下意识的握了握自己的小拳头,疯狂的对空气挥舞。

“你才不配呢,等我下一次做足功课了,一定打败你。”

张不凡借助直播屏幕看到了许佳琪正在不断挥着她那小拳头,嘴里还在不断地嘀咕着,一定要打败自己,忍不住的笑了一声。

这小姑娘,怎么一点也沉不住气。

摇了摇头,没去看身后挥拳的许佳琪,止住了笑,继续直播了起来。

“下面进入连麦环节。”

“各位水友可以将自己的案例打在公屏上面主播会随机挑选案例进行讲解。”

一提到连麦环节,水友个个热血沸腾,连忙将各自的案例打在了公屏上面。

“张三律师,我有一个朋友,真的是一个朋友哈。”

“他因为控制不住自己的思想,然后强行和自己家圈养的猪发生了关系,那么他是不是犯罪了,需要判多少年?”

“楼上的!我有一个朋友系列的,哈哈哈。”

“我特码,大家都别发案例啦,咱们来听一听,楼上这位张三该如何解答。”

“哈哈哈,我也想知道这种案例该怎么办。”

“绝了绝了。”

一楼的评论被无数的水友推特置顶,要求讲解这个案例。

张不凡看到这个案例愣了一下,还有这种情况?

这个朋友有点不简单啊!

不过对于案例,还是要进行作答的。

张不凡移动鼠标,点击连麦,可没想到被瞬间挂断。

这……

“张三律师,你就直接说违不违法犯不犯罪吧,我这个朋友害羞,所以我就不连麦了。”

刚才一楼水友在评论区打上弹幕。

张不凡暗暗的点了点头。

看来这位水友对于他朋友的隐私还是比较看重的。

不过他朋友注重隐私和他连不连麦有什么关系?

暗笑一声,摇了摇头。

“既然这位水友不愿意进行连麦,那么我们就这个案例直接展开分析。”

张不凡对着直播间解释了一句,随后继续道:

首先分析这个案例是不是违法行为。

我可以先告诉大家,答案是,这个水友的朋友是非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条件。

具体再来解析一下,到底为什么是非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条件。

水友的这个朋友强行与猪发生了关系,那么这的确构成了强迫罪。

但是对于这一点,法律也有着明文规定,强迫罪的对象主要是人,动物并不是法律所保护的对象。

所以这名水友的朋友,没有任何的法律责任和违法行为。

只是在道德层面上可能会有点遭受非议。

“明日新闻标题,为何邻居家30头母猪夜夜惊叫?原来事情的经过竟然是这样!”

“哈哈哈,学会了,学会了,我说我家的宠物最近怎么眉清目秀呢,原来是我之前没有听张三的法律解读。”

“明白了明白了,不过我倒是想问问之前询问的水友,你朋友现在还好吗?”

“哈哈哈,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无中生有?”

“兄弟们,我悟了,每天听张珊一席话,就能学到不少好知识,什么入狱小技巧,这明明是普及知识的大善人啊!”

………

张三忍不住扯了扯嘴角,这一届的水友怎么这么难带?

并且,这玩意儿真的有人能下得去?

离了大谱。

张不凡摇了摇头,没有继续再去思考这个问题,抬起头,面对直播间。

“对于这名水友的问题已经解答完毕,继续挑选案例,解决水友的法律问题。”

……

“女友酒后被撩,我和另一个男人动手了,他先动手的,然后他的手臂被打脱臼了,他喝酒了,我没有喝,现在在做笔录。”

“张三律师,我应该怎么做才能得到最大的赔偿啊?”

“拜托拜托,这种问题还需要询问,法外狂徒张三吗?”

案例一出,就有直播间的老人忍不住出来说话。

“你就这么说,有个男人喝酒喝醉了,调戏我女朋友,我语言制止他,他动手打我,下手很重,我被迫制止他。”

第一,对方调戏你女朋友,还喝醉了,罪加一等。

第二,你说你语言制止他,这属于正常的制止范围,没有做错任何事情。

第三,他主动动手打你,是他的过错在先,然后他不知轻重,你被迫制止,属于正当防卫,构不成互殴的条件。

第四,建议挑一个你们市中心的好地段,准备买房子吧!

“好了,下一题,不要随随便便就麻烦张三律师,把更重要的案例留给他!”

这一评论直接惊呆了直播间的水友们。

好家伙,这是得到张三的真传了,评论的这么面面俱到。

“学会了兄弟们,跟着张三混,每天一个致富小技巧。”

“卧槽,大佬牛掰,快说,你是不是张三的真传弟子。”

“哈哈哈,每天学习张三思维,带你走上法律巅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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