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捡到一个落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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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捂住自己被碎陶片扎得流血的小腿,一脸晦气的看着云锦红:“我不是小偷。”
不是小偷?云锦红一愣,又将这少年从头至脚打量了一番。
这少年衣衫褴褛,全身上下,就只有鞋子是上等人穿的长靴,但那双鞋与他的脚码刚好相合,应该是找鞋匠定制的。
而少年脖子上挂着的翡翠就更加显眼,那翡翠圆形,上方雕刻着祥云和灵芝。虽然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东西,但是翡翠的边缘已经泛出黄色,显然是长期佩戴了的旧品。
少年的模样干净,话尾还带着一些洛阳腔。这个年头,洛阳那边确实查抄了好几处名门贵族。这少年,莫不是家道中落逃出来的?刚刚那几人,些许是追他的官兵么?
云锦红心思一转,心里大概清楚了少年的来历,但她目前寻不到别人帮她,能在墙里墙外来去自如的,也只有眼前这少年。
倘若这少年愿意帮她,自然是好的,但他与她非亲非故,她要是求他办事,多半是会被拒绝。
于是云锦红眼眸一垂,撇了一眼他胸口,故意道:“你不需再狡辩了,这块翡翠就是你偷来的罢?”
“怎么可能?这翡翠本来就是我的东西!”少年眉头蹙起,语气微愠,他抬手一把捂住那翡翠,不许云锦红看。
“那你如何证明这就是你的东西呢?”云锦红唇角一弯,眸中露出一丝狡黠,她半蹲下来瞧他,故作不近人情的样子。
“就算我说这翡翠是我的,你又如何反驳?本来你翻墙进我院里就是你不对,就算你没偷别人的东西,谁能证明你没偷我的东西呢?”
“你!”少年当即百口莫辩,不知该如何答她。
他看了一眼小腿上的伤口,大概知道云锦红非要喊村里人抓他的话,确实更加麻烦。他握紧了翡翠,语气更加无奈:“好罢,你到底要如何才能饶了我?”
云锦红眉眼一弯,向他凑近:“我想请你帮我去药铺卖一个东西。”
“你自己去不成么?”
“他们不许我出门。”云锦红指了指墙上的碎陶片,轻声道,“那些东西原本是来防我出门的,没想到伤着你了。你若能帮我办事,我不仅不会叫人捉你,我还给你银钱做跑腿费。”
“为什么他们不许你出门?”少年皱眉,曲起膝盖,不解的看她。
云锦红顿了顿手,面色变得冷淡了一些,她微微离少年远了一些:“你答应帮我就成了,我的事与你无关,你就不需再问了。”
少年用奇怪的眼神看她一眼,点了点头,还真的没有继续追问她。
“你用过午膳了么?”帮少年将伤口包扎完后,云锦红问他。少年摇了摇头。
此时娘亲正在灶房,云阿爹在卧房里忙着算他的家产,少年一直呆在院子里总归不太好,于是云锦红偷偷带着少年从后院绕进了自己的闺房。
云锦红将房内门窗全数关上,又给少年倒了一杯茶水。少年端着茶杯,抿了几口,随后两只眼睛就一直在打量云锦红。
“你总瞧我作甚?觉得我长得好看么。”云锦红淡眸轻撇,好笑地问他,“说来,你叫什么名字,多大岁数了?”
“良风,过了八月就十六了。”良风将茶水用完,放在了桌上。
“凉风?”云锦红一边提起木桶,一边道,“这名字还挺有意思。你小我五岁,若不介意,你可以唤我阿姐。”
良风只是听着,没有搭理她,云锦红只当他是怕生。
云锦红将刚刚救活的那棵人参苗拿出来,放在良风面前:“需要卖的就是这个。”
良风看了看那人参苗,大概是被寒酸到了,他摇了摇头:“这东西虽然是人参,但长得太瘦,还没有我脖子上的翡翠值钱。你就只卖这个吗?”
云锦红摸了摸桌上的人参,轻叹:“我知道,你是有好眼光的。”
说着,她又从柜子里将存了许久的一匹棉布翻了出来,又将耳朵上唯一带着的白玉耳坠摘了下来。
“这耳坠是我十岁时娘亲送我的生辰礼物,这匹布则是蜀地产的雨丝锦,虽然料子少,但应该也能典几文钱。”云锦红道。她本来也没指望这些物什能换多少银子,但能有一些总归是好的。
云锦红将东西用包裹包在一起,放在桌上,又转身去灶房里拿了两个面饼过来,递给了良风。
良风确实看起来饿了很久了,他接过面饼后,也没怎么嫌弃,就合着茶水大口吃了下去。这让云锦红放下心来,她原本还担心少年身体娇贵,吃不下这粗粮。
用过午膳后,良风的腿脚也差不多能动弹了,就提出要离开。
为了防止少年一去不复返,临行前云锦红将良风最宝贝的翡翠扣留下来,作为抵押。良风虽然百般不愿,但仗着云锦红捏着他把柄,也只能乖乖将翡翠摘下来递到她的手上。
随后云锦红趁云阿爹回屋休息时,让良风拿着包裹偷偷来到了前门矮篱笆处。
良风大抵学过武术,很有些手脚功夫,他趁着云阿爹不注意的一瞬,三两步一蹬就窜了出去,等云锦红再回头时,良风早已经没了影子。
已经是活泼的年纪。云锦红叹道,她在良风这么大时,一到冬天了就只能窝在床上咳嗽,什么事都做不了。不过此处确实想得远了。
良风午时三刻时就走了,良风离开没过一会儿,李氏就端着瓷碗推开了她的房门。
李氏坐在云锦红旁边,将饭碗递给她:“吃些东西吧,午饭总不能只吃两块饼子,我今天将莴笋拌腊肉炒了,你好歹尝尝味道。”
云锦红接过瓷碗,拾起筷子,一口一口用起午膳来。
李氏坐在她身边,看她消瘦的模样,心疼得不行:“你干什么非要与你阿爹倔呢?你一个带病的身子,拿不起斧头拉不动牛,你如何活下去呢?要娘说,你就赶紧离开村子,去镇子上找个大户人家,当个打杂的丫鬟也是好的,总比嫁给一个死人强。”
云锦红摇摇头:“娘亲,我心意已决,你不需要再劝了。”
李氏叹息一声,云锦红知道她最近为自己的事愁白了不少头发,但云锦红说什么也是绝不会出逃的。
云锦红还记得她出逃后李氏的下场。
那时李氏不仅遭到了云阿爹的毒打,还遭到了娘家人的抛弃。后来云阿爹娶了新媳妇,生了个儿子,将她赶出家门。从那之后李氏每日几乎食不果腹,最后生生饿死街头。
云锦红用膳的手顿了顿,看了一眼李氏——这辈子,她必须将娘亲护得好好的。
李氏没注意到云锦红的心思,她依旧握着云锦红的手,愁着脸:“锦红啊,你打小就不讨村里人喜欢,你要是做了寡妇,更是没有人愿意与你作伴。你要知道寡妇的口碑很是不好的,你随随便便跟谁走得近一些,那些人就会嚼你舌根。你还记得村里的赵家媳妇,自从她家官人去世后,她的日子哪一天好过啊。”
云锦红是知道那赵家媳妇的,赵家媳妇原本是青楼里的花女,被赵秀才卖田赎回了家。
赵秀才不顾家人反对和她成了亲,谁想到好景不长,没过两年赵秀才便患病去世,只留下怀胎六个月的赵家媳妇一边照顾婆婆,一边靠养蚕为生。
赵家媳妇本事很强,一个人将孩子抚养着,每天起早贪黑的做农活,原本白净秀气的姑娘,如今已经变成又疲倦又沧桑。
但就算这样,村里人仍旧觉得李家媳妇不干净,总怀疑她身上的孩子不是姓李的种,还时常揣测她与什么人勾三搭四的。一旦她路过谁家楼下,屋子里的女人都要拿大蒜砸她。男人们也时常用下流的目光打量她,总想用粮食和她换些好处。
“娘不想你以后变成那样。”李氏红着眼眶,似乎又要垂下泪来,“娘就希望你以后能开开心心的活着,嫁一个对你好的男人。”
云锦红理解李氏说的话,但嫁一个所谓的好男人,难道就真的是一个女人正确的路子么?
她上辈子出逃离开以后,也以为自己嫁了一个好男人,谁想到那人飞黄腾达之后本性便暴露出来,让她的生活生不如死。
赵家寡妇虽然不受村中人待见,但她官人确实爱她,在离世之前,他从没叫赵家媳妇受过一点委屈,本来要去考的举人,也因赵家媳妇怀孕一事耽搁下来。
而她云锦红上辈子,虽然旁人都认为她嫁了长安首富而羡慕不已,但谁又了解她背后的酸楚呢。
说白了,这日子是甜是苦,还是自己最清楚。
云锦红拍了拍李氏的手背,安慰她:“别难过了娘亲,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你别总想些坏例子,你想那些天上的女神仙,可不都是观里的女尼姑么,那些早早嫁人了的女子,满脑袋孩子丈夫,还成不了神仙呢。”
李氏被她逗得一乐,点了点她的额头:“就你会说。”
云锦红微微一笑,将李氏送出闺房:“您还是快些去休息吧,灶房的碗筷我来刷就行,您三天没睡好觉了,我都知道的。”
李氏红着眼睛诶了一声,然后偷偷抹着眼泪离开了。
就这般,重生后的第一天过去了,当晚躺在床榻上时,云锦红还觉得有些不真实。不过能重回二十岁,实在是一件好事,足够弥补不少她曾经犯过的错。
·
第二天清晨的时候,初升的阳光落在床沿上,照出一道光影。
云锦红睁开眼睛才发现,房间内竟然多出了一人。
良风不知什么时候翻窗户进了她的屋子,正坐在桌子旁小憩。他侧着脸枕在手臂上,黑眉宽肩,看起来格外忠实纯良。
他鼻梁也高,虽然不过十六的年纪,却已经能看出成年后的俊朗样貌。
清晨的朝阳从窗户照进来,落在良风身上,勾出一道金色的边,形成一小弯浅浅的影子。
在这瞬时,云锦红忽然看得有些呆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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