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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14章


琅嬛看见陆启昭,悬着的心终于落地,她忍不住靠近他,拽紧了他的袖子。

        “没事,我们走吧。”琅嬛不想再同这些社团的古惑仔过多纠缠。

        他们想息事宁人,马国驹却丝毫没有这个意思,他朝小弟使了个眼色。小弟心领神会,一脚跨在他们面前的花台:“喂,小子!识相的滚远点,别耽误我老大泡妞!”

        陆启昭见他污言秽语涉及琅嬛,语气强硬:“你放尊重点!”

        “尊重?我让你快滚!”小弟手中剩下的半截还燃着的香烟一下弹在了陆启昭的衬衣上。

        铁驹也走了过来,一把揪住陆启昭的衣领:“我同这位小姐聊天,管你什么事啊?!”

        铁驹的面孔冲在他的面前,一双胳膊上大块的肌肉要冲破t恤布料的桎梏。陆启昭却丝毫不怵,手腕微动,紧紧攥住琅嬛抓着他衣袖的右手:“她是我女朋友,两位你们再骚扰…”

        “骚扰!我让你知道什么是骚扰!”铁驹挥起拳头还没落下,就听见一旁的小弟制止道,“老大,警察。”

        马路对面,两个巡逻的警察自然注意到了这边的不寻常。

        “小姐,是不是遇到什么麻烦?”赶来的madam彭林率先对琅嬛发问。

        琅嬛还没回答,就听见一旁铁驹的小弟着急开口:“喂,madam,跟朋友聊聊天也犯法?”

        “朋友?”彭林没理会他,又转向琅嬛,“小姐,他们是你朋友吗?”

        琅嬛没管铁驹和小弟对她眼神的恐吓,摇了摇头:“madam,我和我朋友还有事,可以走了吗?”

        彭林点点头,又叮嘱道:“走吧,以后再遇到什么事情随时报警。”

        陆启昭跟琅嬛道了谢,拖手过了马路。

        彭林看着他们俩离开,这才转身没有好态度地对剩下两人道:“你们俩呢?”

        “哦,朋友走了,我们也走咯!”铁驹朝彭林的脚下吐了一口唾沫,态度嚣张。

        看着这两个古惑仔消失在街对角,彭林身旁的差佬一摆手,没好气道:“这群东兴仔,惹是生非。”

        陆启昭拉着琅嬛的手,仍旧没放。他什么也没问,琅嬛却觉得自己应该做些解释。

        “刚刚那两个人是前几天我去夜总会采访的时候碰见的,谁知道他们今天居然找到了公司楼下。”琅嬛很是无奈。

        “我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做记者也这么危险。”陆启昭也是心有余悸,他方才真是害怕自己没办法护住琅嬛。

        两个人都平静下来,才注意到拖着的手还未放开。回过神来,两个人都不自觉地将手收回,红云飞上脸颊。

        “我…”

        “我…”

        “你先说,还是我先说吧。”陆启昭自觉有些语无伦次,却像是鼓足勇气,停在车边,“其实,我刚刚说你是我女朋友,不单单是为了解围。我想问你愿不愿意做我女朋友很久了,就像我想牵你的手也很久了。”

        陆启昭说完这句话,将右手微抬伸到了琅嬛的面前。

        琅嬛看到突然伸到自己面前的手,胸口跳动的频率几乎要超出极限,她嘴角不自觉地上翘,再也抑制不住笑容。

        陆启昭深呼了一口气,几乎不敢看对面的人,害怕得到令人失望的回应。他没忐忑多久,就感受到自己的右手被牵住,是柔软又坚定的感觉。

        陆启昭只觉得自己一贯干燥的手心冒出细密的汗。他已经不是情窦初开的年纪,但与琅嬛的每一次相见,她都能让自己有不一样的心动。

        初见时候好感于她的善心,再见又心醉于她的美丽后来,见她被欺负,莫名喷涌而出的保护欲连他自己都觉得意外。

        “我们去哪?”琅嬛扣上安全带,脸色还是红扑扑的。

        “先带你去填饱肚子,北角的椰奶鸡,好不好?”陆启昭总算可以光明正大去看她,琅嬛的手就落在他旁边,他轻握了一下才扶回方向盘。

        “怎么不去禧堂?”琅嬛好奇。

        陆启昭笑:“虽然我是禧堂的老板,但我也不拒绝其他的饭店的。”

        陆启昭说的果然不错,藏匿在北角巷子里的这家小店,奶白色椰浆熬煮的土鸡鲜得能让人吞下舌头。

        琅嬛喝完两碗汤,面前堆起小山般的鸡骨头。

        “上次我做得菜,你好像都没有吃得这样满足。”陆启昭吃醋。

        “没有,也很满足!”琅嬛赶紧解释,又眯起眼睛不好意思道,“只是今天更饿一点点。”

        陆启昭捏捏她的指尖:“我说笑的。”

        “逗我!”琅嬛也反捏回去,“下午我们还去打ball吗?”

        “当然,你不知道我多想向你展示我所有的特长。”陆启昭掰着指头,一一去数,“第一次带你吃我做得菜,今天和你打球,下次可以去潜水”

        “这么丰富!”琅嬛十指交叉抵在被鸡汤浸润过后嫩红的唇边,提起的声调带着满心的期待。

        陆启昭的确没有夸大其词,他的网球水平以琅嬛这个门外汉来看也已经过了45。半场下来,琅嬛能接到的高压球、高吊球几乎全靠陆启昭的放水。

        碧草如茵的球场上,琅嬛一个滑步,又漏了一球。她泄气,冲着球网对面的陆启昭摆手说道:“不打了,我简直就像个误入温布登球场的路人,被打得稀里哗啦。”

        陆启昭将球拍靠在肩上,小跑着到她身边,牵起她的手:“怎么会,你的正手不错啊,落点和方向都控制得很好。”

        琅嬛垂头,故作丧气:“别安慰我了,今天我终于知道实力悬殊这四个字的意思。下次,下次去玩你不擅长的!”

        球场边的遮阳伞下,没过冰块的橘子气泡水滋滋地吐气,喝一口滑入咽喉,缓解了刚刚半场球后冒烟的嗓子。

        他们来的嘉博苑网球场就在甸山水库边,风凉,空气中却又弥散着湿润的水汽,将近一个钟的运动让琅嬛的鼻尖都沁出粉意。

        “喝点东西,休息一会儿去换身衣服,我们再去风铃湾走走吧。”陆启昭递给琅嬛一条干燥的毛巾,示意她擦干身上的汗,“这儿凉,擦擦汗,把外套披上。”

        嘉博苑收费不低,服务自是不会落后。休息室是整面落地的玻璃可以看见甸山水库的波光摇曳,生皮鞣制的沙发橙意中透着贵气。再往里走是私密的换衣间,除了洗浴的单独隔间、全套的洗漱包,另外化妆镜、吹风筒,就连女性用的m巾都一应俱全。

        冲完凉,琅嬛将头发吹散,她难得带了口红,珊瑚红带着金闪更显得她樱唇饱满。

        陆启昭长腿交叠靠在沙发边,未等多久,似乎是心有灵犀般地抬头就见琅嬛从换衣间走出。

        他拎起身边的球袋,过去挽起琅嬛的手,自然无比。

        嘉博苑大厅的古铜大钟时针指向罗马数字的四,这时间日光渐弱,烟雾般的淡蓝交织着橘色在天际线染出了调色盘。

        风铃湾离得不远,只需要走加利道,二十分钟就能到。加利道一路椰香树影,风光无限,远远有海风吹拂。

        风铃湾开发得晚,仍保留着一大部分的原生态景,淡白的海水汨汨吞吐淡黄的沙。海滩的东边是几家开张了好些年的半露天餐厅,色彩不一的建筑高高低低地安置在湛蓝海面的一边,棕榈和芭蕉不同时光下的倒影在或黄或蓝的墙面上印成不一样的画。

        仅仅几十分钟的车程就穿过了中环一片的繁华喧闹,逃离了城市的压迫,这里的人都是慵懒的。

        寻了一片干净的沙滩,吹忽而疏忽而密的海风,听远近的海浪声,傍晚落日的霞光要亮过鸭寮街的霓虹。

        “我好少有这么悠闲的时候。”琅嬛坐在沙滩上,手掌和脚掌都陷进暖乎乎的细沙里,突然感叹。

        “是不是觉得偶尔慢下来也不错?”陆启昭替她将被风吹乱的发丝绕回耳后,似乎还带着一些怜惜。

        “是啊,不过我老总可不会这么想。”琅嬛说笑。

        “这么好的时光不许提工作。”陆启昭的手划过沙子,将琅嬛的指尖攥在掌心。

        等到那轮红日完全沉下海平线,两个人才起身沿着岸边朝灯火明亮的地方去。烧烤和泰餐在这里最常见,唯一幢粉色的平层门脸房卖的是美式快餐。

        “margarite。”琅嬛随着陆启昭停下脚步,去念招牌名,“在这里,倒是很合适。”

        这家半露天的快餐店除了空气中迷人的炸物香,就是那特别的装修分外引人注意。

        朝着海边是能够整面推开的玻璃折门,门框上早年刷上的烟粉色已经褪去了鲜艳的外衣,带着一点儿陈。除了吧台一排座椅,几张玻璃的小圆桌,其余的座位竟都是悬着的秋千。普鲁士蓝的坐垫围着一圈粉绒,靠垫则是带着波西米亚风格的黑白画。头顶的灯是集群的如灯笼般的火红,迷迷蒙蒙。

        吧台后面忙碌站着一个蓄着络腮胡的健硕汉子,冲陆启昭使了个眼色,又调侃似的吹起了口哨。

        陆启昭拖琅嬛的手径直穿过几对坐在圆桌旁的情侣,推开挂满了风铃的后门。一连排的棕榈树在海风下婆娑起舞,星星点点的灯光缀在树影间,一朵由灯泡串起的红玫瑰以叶为背景,红得耀眼。

        “庆祝我们在一起的第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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