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十四章 人族大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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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奴仆口中的少主,便是那衣冠楚楚的青年,不过此时这人却仍旧垂涎姬半溪的美色,紧盯着那粉红俏脸。
玄武部落出身的女子,身上的那种纯净宛若水中清莲,让人看着就很舒服,淳朴与烂漫之美,加上姬半溪的容貌,却是端端一个美人。
“我,我根本没有碰到你,你的玉佩碎了与我无关。
有没有这回事,我自然很清楚,分明是你故意的。”
姬半溪衣裙简单,却是干净,可性子可不如子若兰那么温柔,骨子里有点野性,就是所谓的小辣椒了。
她可不会就这么背锅了,在她看来,分明是这个青年故意的,目的不纯。
那奴仆面露凶光又欲开口,准备训斥在他看来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可他的少主阻止了。
他哪里不知道自己手下准备怎么做,不过这样粗暴的方式在他看来不适合这样的姑娘。
“姑娘,本少主乃是城主府的公子,又怎么会针对素不相识的你呢?”青年笑了笑,自认为风度翩翩,却看的姬半溪不舒服的后退半步。
“就是,我家少主是何等人物,难道还会用价值连城的宝物来冤枉你吗?”那尖嘴猴腮的奴仆哼哼两声,声音很是刺耳。
“我怎么知道。”姬半溪和姐妹们皱眉,不知道怎么应付。
面对咄咄逼人,甚至臭不要脸的所谓少主,她看的都要吐了。
哪里像部落的男子,顾家不说还一个个质朴,如何也不会欺负女子。
“姑娘,虽然这玉佩我不想让你赔偿,可这物不能没个交代,否则我父亲不会放过我的。”青年面带笑容,声音故作温柔,似乎打算心胸宽广一回了。
不过他又说道:“只要你随我回家一趟,与我父亲解释一番,这事自然解决了。”
只要你随我回家,怎么拿捏还不是我决定的?你一个小女子如何逃的出我的手掌心。
他心中笑意连连,仿佛看到这朵青涩的花朵被自己剥去外衣,随后狠狠的蹂躏了。这么干净清爽的处子,他好久没玩儿过了。
至于和他去与父亲解释?这怎么可能!他父亲知道非得打死他不可,只是他不会让父亲知道的。
这时,姬天鹏走了出来,望着这个青年,虽然对方气质非凡而修为卓绝,似乎是个周天境界,不过他可不会因此容忍和退却。
“我家妹子可是三圣学宫的学生,你想让她随你走?这绝对不行,否则她跟你走出了事怎么办?
就是想这么解决,那也请你随我们去三圣学宫找老师做个见证,顺便仲裁解决你玉佩的问题。”
三圣学宫可是一块大牌子,有几个人敢打学宫学生的主意?
所以,当学宫学生在外面对不公之时,多会报出三圣学宫的旗号让对方退却,想冤枉学宫学生,你也得看看有没有这个手腕。
果然,听到姬天鹏的话青年皱眉,略一思考却是摇了摇头:“我堂堂城主之子,岂会冤枉你你!”
以他的身份,这事说出去别人会相信他的话还是姬半溪的话?这显而易见。
是以,就是他拿一块儿早就碎了的玉以罡气暂时拼接在一起故意陷害,要姬半溪负责,那有如何?
只是他身后的一位目光锐利的中年上前一步:“少主,事关三圣学宫,望谨慎。”
这种事若是被城主知道,绝对是要惩治于少主的,至于他也逃脱不了干系。
对方平日里做的那些龌龊事,他哪里会不知道,就是城主也有所察觉,甚至多次惩罚过,可对方却变本加厉了。
“鸣叔,哪怕你是元神境,也只是我的护卫统领,我的事你少管。”青年一瞪,却是带着凶戾的目光警告着对方。
他口中的鸣叔无奈,这位毕竟是城主的儿子,哪怕就是对方犯下大错,也要不了小命,自己只是个外人,何必如此呢。
“去三圣学宫?这是什么道理,要去也随我去官府,陈五王六,带她随我们去官府!”
“是!少主。”两个膀阔腰圆的人自青年身后的队伍中走了出来,脸上横肉随着步伐一上一下,就要动手。
这事他们熟门熟路,做的多了。
而姬天鹏子仁他们血气方刚,哪里容忍的了这些,就和两人打斗在一起。
“天鹏哥,揍他!子仁,让他看看你的力气!”
身在蛮荒的子弟,生死危机都不知多少次了,如何会怕事。
是以那些小子和姑娘们不阻拦,反倒是为姬天鹏和子仁呼喊起来。
还算他们修炼勤奋,三两招就将这两个大汉打倒了,赢的干脆。
而那位少主见到对方竟然敢反抗,哼了一声,一个周天境界的护卫就走了出来。
周天境界的修士,这些小子就是全部加起来也不是对手。
庄夏见到这一幕,摇了摇头,果然不管什么地方,争斗不会少。
人心浩瀚复杂如星海,话说人族面对妖族的重压,应该是团结一致共为人族崛起而奋斗的。
人族之心大致如此,因此涌现了无数的英雄,无数奋不顾身的人民。
神灵强者看到的人族气运是凝练而纯净浩瀚的,只是再纯净,其中同样会有杂质,因为人族中的败类不会少,过度的同样不少。
嫉妒之心、不可控制的暴怒、永不停滞的贪婪、追逐美人的好色、贪恋美食。
对财物渴望到不择手段,对权力追逐到不顾公利,对美色贪婪而忘记道德行事疯狂。
人的一旦不可控制,那便是一种可怕的灾难,称之为入魔也不为过。
人心难测,欲壑难填。尤其是在人族对峙妖族数千万年而不灭的情况下,不少人已经安逸下来了,甚至堕落腐朽了。
人,总是会变的。
这便是人族如今最大的危机,是的,不是妖族而是人族自身。
人心之变,让人族衰弱,而若是这么下去人族终将崩塌。
人族大敌,便是如此的让人不敢相信。
就如地球,哪怕就是一个小小的村庄,恐怕人渣都不会缺,明争暗斗你来我往。
蛮荒丛林的部落算的上最富有人族抗争精神,最团结奋斗的人群了。
而蛮荒十一座龙城同样斗志昂扬而精神纯粹,蝇营狗苟到为私利不顾人族大义的人很少。
不过,少不代表没有,而今天庄夏就又碰到了一个。
庄夏咳嗽一声,声震如雷,整条大街随即安静下来,纷纷转头看向庄夏。
还有,在他身边那精致不似世间所有的火火女神。
那城主的公子,自称少主的青年面露凶光:“你算什么东西,敢插手本公子的事!”
为了个女人,他弯弯绕绕的耍手段,竟然还这么多麻烦,愤怒的他图穷匕见,不想再虚与委蛇。
可当他见到火火时,眼睛大亮,整个人都痴了:“好标志的小娘子。”
这女人若是能让我睡上一晚,便是被我爹打断腿也值了。
不对,不对,我要把她娶过门,那她就是我的了!
他目光痴狂,不再关注姬半溪而是直奔火火。
可瞬间,庄夏那冷漠到让他灵魂冰凉的目光便直刺他的心灵,令他颤抖。
这一刻,他仿佛就是那在巨人脚下的蝼蚁,瞬间便会被碾碎。
他的脚步停滞,甚至不自觉的后撤几步。
这时那鸣叔站在少主面前,直对庄夏。
可庄夏那漠视生命,屠戮数以万计生灵的杀气让他同样战栗,因为自己在对方眼中仿佛一个死人。
“小小元神,也敢阻我?”庄夏凝视着对方。
鸣叔心猛的一提,头皮发麻,他毫不怀疑,庄夏瞬间能将他击杀。
他头冒大汗,紧张到鸡皮疙瘩都出来了,对着身后的少主小声说道:“少主,这人太危险了,我们,我们先撤吧。”
他想到的,也只有先撤退了,毕竟庄夏的危险程度在他看来实在太高,若是一个不小心,他们恐怕都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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