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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望远镜,主动进攻


“九成哥哥,这是什么东西?”明铛终是发现了桌上圆筒状的望远镜,好奇地问道。

        孟九成本来也没想藏着,见她发现了,便笑着拿起来,向前一伸,“这叫望远镜,是行军打仗用的。”

        明铛伸手接过,在手里摆弄了两下,并不知道如何使用。

        孟九成举起望远镜做了个瞭望的姿势,手拉动两截圆筒,笑道:“这样,能把远处的东西拉近,看得更清晰。”说完,他递给明铛,又提醒道:“别拿反了,要不就是越看越远了。夜里昏暗,白天才看得有趣呢!”

        明铛接过来,把望远镜举起来,眼睛凑上去,对着外面乱瞄。

        “耶?耶!”明铛小嘴里发出惊咦的声音,拉动圆筒,应该是调正了焦距,笑得开心,“好有趣啊!看那个人,哈哈,是萧叔叔,还有郑叔叔……”

        “七师父,这是给您的。明娘子——”孟九成又把一架双手呈给郑茹芯,这些望远镜中也确实有她的一个。

        “奴家不经战阵,却是不需要。”明玲珑善解人意,先开口,孟九成的抱歉之语也不必说了。

        郑茹芯举起瞭望,却不象明铛那么孩子气的又笑又叫,可也发出惊讶之声,然后赞叹道:“九成啊,你真是聪慧非常,此物奇巧绝纶,世所罕见。”

        岂只是罕见,简单就是没有啊!孟九成心中得意,还故作矜持。

        明铛突然转身,调皮地把望远镜对着孟九成,孟九成哈哈一笑,猛然作了个鬼脸。

        …………

        晨雾在阳光的驱逐下散去无踪,旌旗招展,两千士兵列队开拔,沿着大路向前进发。队伍前,一杆长有丈余的旗杆高举,红底黄字“孟”字旗帜迎风飘扬。

        孟九成骑在马上,一身戎装,甲亮盔明,头顶红缨,如鹤立鸡群般醒目。

        大地在马蹄和大脚的践踏下,沉闷地哼着,队伍后面是辎重车队,咯吱咯吱地响着前进,扬起滚滚的灰尘,更增添了行军的威势。

        人上一千,彻地连天;人上一万,无边无沿。这虽然是评书中的夸张之语,但在孟九成眼中,近千人马的浩浩荡荡,依然使他目张神驰。

        现在才是兴复神州真正的开始,开始了还能停下吗?初到陌地,徬徨无着的时候;蓦然梦醒,决意奋斗的时候;想到过会是如此景象吗?上天眷顾,也凭着自己的勇气和智慧,才有今日的小成就。路漫漫而修远,迈出第一步固然艰难,但却是成功的开始。

        在阳光沐浴中,孟九成挺直了腰身,回首望望绵延数里长的行军队伍,豪气和温情同在,困难与机遇并存,还真是令人感慨万千的复杂心情啊!

        时间不长,队伍已经开到了一条小溪边。波光粼粼,水声叮咚,未入水便让人油然感到一阵清凉。

        犟丫似乎又犯了恐水病,虽不如之前厉害,却也不太听话,有些逡巡不前。

        但孟九成一番苦练,再加上萧英的指点,已经今非昔比。他一手拉着马缰绳,另一手抚着马头,眼神也变得凌厉起来。

        犟丫用力想摆头,可缰绳被牢牢抓住,控制住了它。几番挣扎过后,它放弃了挣扎,无奈地喷着气。

        孟九成吸气定身,双腿紧夹。只见马的脊背竟似乎猛然往下一沉,仿佛压上了千斤重物。犟丫反抗地抬起蹄子,踏踏地踩着地。孟九成纹丝不动,手上用力,双腿加劲,犟丫连头都被控制得牢牢的。

        不能转,不能低,犟丫似乎终于明白骑在背上的是什么样的人了。头昂了起来,那种随随便便满不在乎的顽劣劲儿不见了。它立得威武挺直,目光集中,就如士兵遇上强有力的统帅那样。

        孟九成轻叱一声,腿夹马腹,强有力的手控制着缰绳,催马向小溪里走去。

        犟丫当然还是不想下水,可却扭不了头,转不了身,四蹄朝后挪蹭的劲儿不得不转化为前进的动力。马蹄踏踏地跃进河中,劈开水花,趟过小溪,又跃上了对岸。

        犟丫!?孟九成轻轻拍了下马头,想着是不是给它改个名字。

        ……………

        陵阳镇的营寨中已经是人声嘈杂,士兵们都披甲执锐,赶到寨墙前守卫,以抵御红巾军的进攻。

        “红巾军终于还是大举出动了。”刘文正象是自言自语,又象是说给旁边的军官听,“这个时候,孟九成敢于异动,难道是成竹在胸?”

        军官胡显撇了撇嘴,有些不屑,说道:“红巾军有多少人马,我军又有多少,以少击多,岂不是自取其败?依卑职之见,当倚寨列阵,一举击破敌人。”

        刘文正摇了摇头,缓缓说道:“兵法有云:避其锋芒,击其惰归。红巾军来势汹汹,士气正盛。我军当倚坚而战,先挫敌之锐气。待敌士气衰竭,再趁机出战,必获全胜。”

        “再者——”刘文正停顿了一下,冷笑道:“吾已派人急报,请县城刘大人出兵相助。即便我军没有出战之机,两家合军夹击,也是必胜无疑。”

        尽管刘文正说得有道理,凭借倍于红巾军的兵力,怎么打似乎也不会落败。且防守再反击,或等待援军共同夹击,都是稳胜之道。但胡显却觉得可能不会如此容易。起码应该凭借沿途堡寨迟滞敌人,而不是刘文正所担心被个个击破,而全部集军于陵阳镇。

        守家之犬?胡显的脑海中浮现出这四个字,且越想越觉得正是如此。

        马四被杀时,刘文正还不以为意,只认为是马四太过苛民,且人数太少,被百姓群起而攻灭;张成这股土匪被全歼时,刘文正幸灾乐祸,觉得周三贵的实力受到削弱,对刘家有利无害;而周三贵被击败时,刘文正虽惊惧意外,却还不能立下决心,全力与红巾军开战,非要行什么缓兵之计,等待大形势的明朗后再作行动。

        现在可好,人家经过一段时间的休整,主动进攻了。而刘文正明明有着优势兵力,却还不敢主动迎战,非得牢牢守住老巢陵阳镇才放心。什么这兵法,那战策的,不过是找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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