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拜见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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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五十里风沙,王义策马眺望,带着惊喜回头对大队人马喊道:“咱们没走错,沮君你看,部落的炊烟!”
他们一行人最担心的事,就是走错了路。眼下已是下午,若再晚一个时辰没找到素利的部落,在夜里他们看不见炊烟,在茫茫大漠中便会迷路,只能在野外的大漠中宿营。
也许此时已经称不上大漠了,沮授策马向前踱出两步,马蹄叩在寸草不生的地面上发出轻响。
这里或许称作荒漠更为合适,地上的黄沙已经变得极少,再向北走一点便会看到绿草……或许这便是素利部落衰落的原因,这个地方还是不大适合部落生存。
没有兵力,失去土地。在茫茫草原上,只有绿草肥美的马场才能孕育出最强大的部落!
“沮君,咱们还等什么,赶快上路吧,至多一刻咱们就能走到了!”尽管扎营的地方比邻乐水,在哪里他们每隔几日都能清洗身上,但一路五十里的风沙灌风,莫说身上的甲胄都沉了几分,单是胡须上粘着甩不干净的沙砾,难受至极。“到了素利的部落,老子一定要好好洗个澡,再将这颌下的须髯洗个干净!”
“莫急!”沮授摆手,踱马向北而望,估算距离与目距后并马对王义说道:“寻一伍耳清目明的军士留驻于此,观望部落,而后大部莫急,校尉且先行入部落于素利商谈,莫激起敌意。得其应允后在下再率北行。”
王义一听也回过味来,点头应允道:“诺!”
旋即,指派出骑艺精湛、耳清目明者一伍,留下少许粮草命其驻留于此,后点上五骑对沮授打了个招呼便奔马而走。
素利的部落虽然在鲜卑各部中不算大部,但那也要看与谁相比。与弥加、阙机乃至中鲜卑的轲比能或西鲜卑的步度根想必,自然算不上豪奢,但比及燕北等人一路东行所破之部,单此一个大部落便能抵上十个!
绵延十余里的毛毡帐篷,奔跑的骏马与猎狗,在绿色的草原上铺开一幅胜美的画卷。
但画卷中的人生活却并不那么好。
一场葬礼正在部落中进行着,渐渐寒冷的天气使年迈的醉酒老者在漏风的毛毡帐中缓缓冻死,亲族发现帐外老狗的哀嚎……依照鲜卑人的丧葬习俗,整个毛毡帐篷中所有死者生前用过的器物连同那头老迈的猎犬一同在部落外被烧焚烧,部落里几十个亲族围着丧葬地在巫的带领下歌哭,以舞相送。
鲜卑人相信歌舞与生前的犬狗会保护死者的灵魂平安抵达赤山。
沮授与王义所望见的炊烟,便是他们焚烧死者生前器物散发的烟雾。
就在这种时候,游曳于部落之外的骑手发现数骑不速之客……那是几个骑着鲜卑人的高头大马,身上却穿戴着他们从未见过精良甲胄的武士,他们的马背上没有弓箭,而用绳子系着木质的投射武器。
有年老岁高的鲜卑骑手眼中立即眯了起来……他认得这种兵器,南方长城之内来的汉人把这种武器称作‘弩机’。在更久之前部落老大人还在世时,他曾亲眼见到南方来的汉人在他们部落中向贵族出售这种投射武器,上弦后只需要放置一根稍短些的矢,便能保持瞄准,手指一扣,弩矢便带着数石的力气投射而出,一声巨响便能穿透四十步外的四层皮甲。
“他们……是汉军!”
鲜卑骑兵呼朋引伴,短时间聚集出数十个骑手将几名汉军团团围住,奔马游曳在他们左右,为首者用蹩脚的汉话高声喊道:“这里是鲜卑素利大人的领地,汉人,你们为何来到这里!”
王义对这几十个穿着毛皮大甲持刀挽弓的鲜卑人没有丝毫畏惧,歪了下脖子昂首说道:“我乃燕将军麾下校尉王义,一路护送使者沮先生前来贵部,求见鲜卑大人素利,速速入部落通报!”
强大的国度是每个人背后最大的支撑,在高皇帝白登被围的时代,没有哪个汉儿在外族的领土敢似王义如今这般作态。而现在?任何一个汉儿,无论商贾、黔首,在鲜卑人的领土上大可畅通无阻……只要具备基本的自保能力。
实际上现在的场景也令这些鲜卑人倍感唏嘘,若是檀石槐大人没有死去,又或者他没生出个和连那么蠢的儿子,在马鹿天神的守护下的土地怎么会让汉人如此跋扈?
气愤归气愤,如今的东鲜卑不再是曾经鲜卑部落大联盟中的一部分,他们只是贵族素利名下的万人部落,万万不敢与大汉将军做对,为首的年长骑手在马背上收起强弓,右手拂过胸口微微躬身用蹩脚的汉话说道:“请贵客稍等,我们部落大人很快就会出来。”
即便在鲜卑这种不毛之地,长者也值得尊敬,因为他们大多有着与年岁相对等的智慧。老者虽然畏于这个所谓的‘大汉燕将军’所代表的大汉朝,但他一样想给这个嚣张跋扈的汉军校尉一个下马威,所以并未传令通报。
部落中一旦发现险情,外围的游骑立刻就会将情况快马传回部落之中,方才游骑们闹得动静不小,只怕现在消息已经通过至少三骑传到素利大人的耳朵里了。
王义在鲜卑骑手的环环包围中信马由缰地打着马,时不时以刀背轻拍马臀,胯下骏马厌烦地打着响鼻,左右踱步。
他清楚这帮鲜卑人是什么打算,他也有自己心里的小算盘,鲜卑人营中一动,至少数百骑与他们的部落大人素利是要出去的,到时候沮授与百骑护卫再打出他们的仪仗缓缓而来,究竟是谁给谁下马威?
跟外族人打交道,王义做这事情可比带兵打仗顺手多了,从三年前他就在燕北的授意下在北疆负责汉地与乌桓、鲜卑等地的贩马生意,什么样的外族大人他没见过?
这帮人对上汉人,大多是色厉内荏,汉人只有一面以威压、一面以利诱,才能达成自己想要的目的。
这与汉地的贵族截然不同,汉地重礼,胡族最为势利!
鲜卑老骑手认为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不多时,整个部落便人声鼎沸,到处都是骏马嘶鸣之音,接着马蹄声在草原上轰然炸响,带着胡人骑手在马背上放肆的呼哨,乌泱泱穿着鲜卑毛皮大铠的骑手纵马弯弓,一时间王义目力所及之地到处是鲜卑人奔驰的身影。
呜嗷的怪叫让他的脑袋发蒙,就连坐骑都不安地发出颤抖,若非他双腿紧紧夹着马腹只怕当即就要逃跑。而王义,此时与他的坐骑一般紧张,抓着缰绳的手掌传出一阵滑腻的感觉,秋风吹在汗湿的衣襟上透出阵阵冷气,让王义想要发抖。
但他不能!
因为他看见由远及近的部落方向,奔出一支足矣称得上精锐的鲜卑骑士,那些骑士有些持着带有磨砺寒光的青铜弧刀,穿着露出锈迹斑斑青铜铠的毛皮大甲,簇拥着有过一面之缘的部落大人素利卷着烟尘奔驰而来。
二十出头的素利面容并不凶恶,棱角分明的五官带着旧居塞外的风霜之色,一身玄色铁铠衬托出其与年龄不符的威严之色,在他身后还有举着羊头骨杖的鲜卑巫者,而在其身侧,则为部族中强健有力者持长幡悬三条金钱豹尾,显示着长幡主人在整个鲜卑族群中的地位。
只是王义很清楚,这条豹尾幡子还是鲜卑大人檀石槐时期的产物,如今除了好看之外并无任何实际意义。
“我记得你,你是昨日那商贾?怎么一日不见,便换上了这般衣甲?”
素利的声音伴着坐骑奔驰由远及近地传来,年轻的脸上带着恼羞成怒的狠历颜色问道:“你究竟是什么人!”
他的汉话说得不算多好,此时恼怒之下更是言辞之中带着鲜卑土语叽里咕噜地说了出来,说出来更让素利对自己有些生气,可当他看到王义脸上时才舒服了些许。
很明显,他夹杂着鲜卑语的汉话,被对面那个年轻人一字不落地听懂了。
王义在看到素利奔驰而来时便招呼两名随从将刀剑手弩手其,此时笑着在马背上以手抚胸微微躬身,对着素利以鲜卑人的礼节行礼,这才向着南面的方向拱了拱手说道:“抱歉,素利大人,王某并非商贾,而是汉地将军燕北麾下校尉,蒙将军之托,走访大人部落了解您的为人……而今日,便由在下一路护卫将军的使者来此。”
话一说完,王义又正色地笑道:“在下虽然不是商贾,但今日来的这位使者,包括在下的将军,一样是想送阁下一场富贵。”
王义充满示好的话语听在素利的耳朵里,这个面容威严的年轻部落大人只捕捉到了一个信息。
眼前这个汉人校尉所效忠的将军,此时的位置与自己部落只有一日的脚程!
“既然如此,使者何在?”
素利的脸上阴晴不定,就见南面的鲜卑骑手发出一阵骚乱,远方的沙丘上一队衣甲鲜明的汉军骑兵打出仪仗,整整齐齐地奔马而来。
为首一人身不着甲,曲裾深衣之外披着大氅,缓缓拱手道:“在下沮授,奉燕将军之命,拜见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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