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绝情与坚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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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锋看到这霸道的短信,有些愕然,还以为是谁乱发的短信,随后直接将手机关了机。
不过等10秒之后,他就不这样想了,因为10秒钟以后,他明显感觉到全身发痒,随着一声剧痛叫便晕了过去,叶风在他的身体之中也看不到外界了,只感觉一片漆黑,等到了1分钟以后,吴锋再次醒来的时侯,却突然发现自己残废的双腿已经不再萎缩,鼻子处也不再疼痛,并且脑中还多了一段莫名其妙行走的记忆,好像他本来就会走似的,而双手的指纹也好像完全更换了,连畸形的左手都恢复了健康,他震惊极了,站起身走了几步,暗呼难道真有神仙不成,然后急忙又坐回轮椅上重新打开了手机,不过刚才的那条短信竟完全消失了,让他又是一阵震惊。
正在这时,宋楠珍却下班回家了,她打开门喝问吴锋是谁?,吴锋却是目光如狼般抬头瞪了她一眼,直接面无表情的站起身关门,然后捂住她的嘴便将她拉扯到了自己的卧室,然后将她绑了起来,用臭袜子狠狠的塞进她的嘴里,告诉她:自己就是吴锋,然后便在她惊惧之中残忍夹杂着痛恨的折磨起了她。吴锋已经变成绝情人,对她再没有任何亲情感,疯狂痛快的学着昔日看的恐怖片,将她一片一片肉慢慢割下,还不断用烧红的铁棍烫她,用烫伤“以毒攻毒”的帮她止血,以防她过早死掉,直到折磨了7个小时,才将她折磨至死。
然后吴锋洗了一个澡,将全身的血腥味洗掉,按照刚才逼问出来的消息,将她藏的钱全部找出来,戴上了一个帽子,用包将屋子里所有的刀具全部带走,在院子挖了一个坑,直接将她的残肉埋掉,将屋子里的血冷静擦洗了一遍,将所有带血的衣服和棉布全部烧掉,然后带上包便锁门离开,直接从村子里一夜狂奔到了县城。
他终于可以走路了,即使走了一夜也没有感觉到累,只有淡淡的开心,吴锋在县城的汽车站,买了一张去往那个骗他钱的女孩所在县城的长途汽车票,便在车上直接小睡了起来。
等到了那个女孩所在的县城,吴锋踩点了两天,直接连夜翻墙进入她的家里,将她爸妈全部冷酷的狠狠捅死,然后在屋子里将那个女孩也绑了起来,慢慢凌迟虐杀,将她家里所有的钱全部带走。最后他又在汽车站里等了一夜,早晨坐车回到自己的县城,将吴向明和他的老婆也凌迟虐死,将他的孩子也一刀了断,带走他们所有的钱,最后一个人回到了家,不过让他惊异的是,自己的家里好像被偷了一个样,很多衣物全部消失不见,而他在院子里埋尸的地方也好似根本没有被挖过坑,土地沉平,他自己又挖了一遍,发现里面的残尸竟不知觉间完全的“消失”了!
而当他去往吴向明所在的家时,发现警察已经在那里出警,而经过打听,据周围人说是吴向明的亲戚早晨来他家,发现他们的门大开着,一家三口却全部失踪了,才报了警。吴锋惊疑之极,自己明明残杀了他们,他们却全部消失在了人间,连一丝痕迹都没有留下,难道是那个神系的“系统”帮自己处理了所有的痕迹与尸体?
吴锋又急忙坐车去了那个女孩呆的县城,却发现那个女孩的家清洁之极,所有一切血腥也全部消失,甚至都没有人帮他们报案。吴锋冷静的想了想,还真有可能是那个神奇的系统做的事情,于是他又去了另一个城市,直接杀了一个商人之家,抢了些财物,还奸|杀了他们的女儿,然后又换城市,一路向南在这一个月内无恶不作冷酷绝情的屠了十户人家,有的奸|杀,有的劫杀,直接杀了45人才停止,最后十天带着钱逍遥的来到南端边境,坐着黑车去了混乱落后的印度,彻底消失于中国,甚至都不会有人发现他出了国。
幻境走到这里,叶风终于从吴锋的身体中被抽离而出,幻境也开始破碎,但是接着叶风的意识却又是来到了另一个幻境。
而这个幻境是一个澳大利亚环景的幻境,叶风第二个钻入的是一个名叫尼克胡哲(真实人物,网上有他的一切)的男人身体之中,尼克胡哲天生就患有奇病,没有四肢,只有左侧臀部下的位置有一个带着两个脚趾头的小“脚”,因为身体残疾,胡哲小时侯饱受同学的嘲笑和欺侮。
而天生完全的没有四肢,世界对他如此的不公,换了一个人的话肯定会崩溃,但是胡哲自小却坚毅之极,他一直的信念就是“绝不妥协”!
在胡哲14岁的时候,他就开始早熟的设想自己的未来,想找一个谋生的方向或者事业,但是做任何事情他都不行,开车?不行,没有双手没有双脚啊,做电脑前高贵白领?也不行,没有双手,厨师?还是不行,没有双手,连捡垃圾拾荒做乞丐他都做不到,何况他的梦想是做一个人上人,不能白来世界一次,捡垃圾捡一辈子也成为不了人上人啊,他经过2年接近绝不服输的冥思苦想,最终分析自己:自己唯一跟正常人一样可以用来谋生的,就只有嘴了,于是他准备靠嘴赚钱,开始积极的苦练口才,练习演讲方面的能力。
但是他从小就活在了孤独之中,同学都欺侮、嘲笑他,不愿意跟他做朋友,同龄人都对他冷漠之极,导致他自小连个说话的朋友都没有,致使他的口才也根本就不好,他甚至说话都有些结巴,而且长期不说话的人自然都特别容易害羞,他也是。不过做一个演讲师是他唯一能做到的职业,为此,他不在乎同学的嘲笑,也不在乎所有人的冷漠,每天坚持在学校中、在马路上练习自己的演讲能力,起初他被众人看着时,说话都颤抖,甚至特别容易脸红,而一控制不住地脸红就会显得更佳的尴尬,他连说话都比普通人笨,但是他甚至丢掉了尊严,赌上一切也依旧绝不向命运妥协,即使每天在嘲笑中尊严丢尽痛苦之极,但脑中已仅剩下一个念头:这是唯一自己可以谋生的事业方向,必须继续风雨无阻的苦练它!
而演讲师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做到的,即使是一个身体健全的普通人,站在众人面前演讲都他玛的会紧张或者结巴、害羞,何况是他这种四肢皆无从小就活在打击与嘲笑之中的人,更是比普通人难了十倍。
但是他却做到了,他用3年的时间当着所有人的面前练习演讲,每天像活在地狱之中一样,受到了不知多少人的嘲笑和讽刺,终于不再结巴、害羞,在艰难的生活中练出了一口老练的口才,于是他开始打电话给学校,推销自己的演讲,准备开始挣钱。
在一次又一次的打电话,他却被拒绝了一次又一次,甚至有的人接到他的电话又立即嘲讽般的挂掉,在打了52次同一个电话以后,连叶风在他的身体之中感同身受都被他所折服,他终于靠着自己顽强至极的毅力获得了一个5分钟的演讲机会和仅有50元的薪水,艰难展开了自己的演讲道路。
他虽然没有四肢,少年时饱受欺侮,感受世态炎凉,少年时光几乎全部生活在灰暗之中,甚至让他心里厌恶人类,可以说,任何人如果是他这种身世,也会憎恶人类、讨厌所有人的,因为从小到大都没有同学愿意跟他交朋友,一直活在嘲讽之中。
但是他是一个为了成功可以坚毅到赌上一切的人,甚至——包括自己的三观。
他知道只有励志、阳光的演讲才能使自己更加出名、更有钱赚,于是他开始学会虚伪,丢掉了无用处的尊严,混淆了无用的善恶与是非成为了一代人杰(坏的手段、善的手段只要有用便全用,就是混淆善与恶,虚伪是坏的,但是励志演讲是充满正能量的,按照因果推理他应该讨厌从小到大侮辱嘲笑自己的人类与世界的不公,但是他却不在乎了是非,反其道而做人),强行让自己去爱那些所有他曾讨厌的人、给他带来无尽冷漠的人类,去爱对他严重地不公让他出生便四肢皆无的世界,让原本率真的自己也学会了[大智若愚]的虚伪。
于是,他真正的成功了,他在嘲笑与赞赏夹杂中、一路高歌,渐渐越来越有名,甚至全澳大利亚的人都知道了他,邀请他演讲付给他薪水的大学、企业更是络绎不绝,他甚至开始红到了澳大利亚之外,走向了全世界、全星球!
他在几年之内就在五大洲超过25个国家,受邀做了1500多场演讲,每场的演出费都能挣到几十万,写的书更是畅销全球,他也有了一个外貌美丽身材性感的混血女友!终于成为了起初一梦想:人上人!!
叶风一路在他的身体里面,读取了他的一切记忆,并陪伴他走过了这一生。看过了他这一路受到的骂声与风景,看过了他即使四肢皆无也每天坚毅冷静的绝不向命运屈服,看过了他为了起初成为人上人的理想赌上一切的艰苦奋斗,也不得不赞叹一声:确是是一代人杰,不、他的人生路用传奇来说更为的贴切!
叶风在他结婚生子以后,就被抽离出了他的意识,幻境破碎,又开始马不停蹄的进入了下个幻境。就这样一路经过了一百个绝情幻境,又经过了一百个坚毅幻境,叶风也变的越来越佳的绝情与坚毅、了解本性、理解自我。
而这一切好似他自己也亲自经历过了一遍,那些羞辱与坚毅叶风也同样感同身受,并感觉到自己的脑子中塞满了别人的记忆,最后叶风都不敢完全“吸取”他人的记忆了,只能吸取一少部份,因为吸取的太多叶风仅仅几十年的自我记忆在意识中便会占有的份量越少,怕自己会走火入魔变成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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