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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三章 血缘之祸


在秦弃的印象中,他的父亲秦越是一个冷血残酷、丝毫不近人情的人,他在带走了秦弃之后,一直躲在山林中,修行了十五年时间,到他四十八岁时,其刀功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十五年时间中他几乎是日夜苦修,废寝忘食,虽然他带走了秦弃,但从来没有一天把他当做自己的儿子。

        秦弃于他而言只是一件向那个女人进行报复的工具,秦越从心底里憎恨着这个亲生儿子,所以经常是将他随意丢到山林中,只给他一柄匕首,其他什么都没有,意思就是让他自生自灭。

        但是秦弃的顽强却出乎秦越的预料,一个六岁多的小男孩儿在山林中独自待了十天,时时刻刻都要面对蛇虫鼠蚁的袭击和躲避猛兽的追踪。

        秦弃从一次又一次的险象环生中逃脱出来,他的坚强让秦越都始料未及,可是秦弃表现的越顽强,秦越就对他越狠。

        一次,秦越将秦弃丢到了一只猛虎的面前,让他空着手与这只成年猛虎搏斗,秦越本以为他必死,没想到秦弃不仅没有给猛虎任何机会,抬手一掌打在猛虎的额头,紧接着又是迅雷般的十八次连击,猛虎的头骨硬生生的被秦弃击碎。

        原来,经过以前的山林求生,秦弃已经无师自通的开启了两个窍穴,而那时候他才八岁。父子俩从来不说话,所以秦越根本不了解秦弃,也不知道他已经变得那么强。

        这迫使他改变了长久以来的态度,他开始以一种极不人道的训练来折磨秦弃,那就是两人之间的比试。

        秦越知道,秦弃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回到他母亲的身边,于是秦越就以此为条件,他承诺秦弃:“只要你能从我手中抢到这颗石头,那我就放你回去找你娘!”

        秦越的想法没有错,秦弃的确日思夜想都想回到母亲的身边,所以对秦越提出的条件他没有反对,立刻就答应了。可没有想到,这其中的过程却异常的艰辛曲折且漫长。

        十三年!没错,整整用了十三年的时间,秦弃没日没夜的锻炼着自己,提升自己的实力,甚至在他十六岁时,就开启了第七个窍穴,不要说在当时,就是在现在,在二十岁之前能将自身窍穴数量开到七窍的也是凤毛麟角。

        十三年中,他始终没有放弃,一直在努力尝试着,为了能早日与母亲团聚,站起、跌倒、站起、跌倒……就像是一个圈,重复了不知道多少次,但秦弃得到的始终是“失败”这两个字。

        而在这么长时间中,秦越也不耐烦了,秦弃的成长在他的眼皮子底下,但无论到什么样的程度,秦弃的表现始终无法回应他的期待。那天,这积攒已久的情绪终于喷涌而出了!

        那是秦弃在一天中的第三十五次失败,失败每经历一次,对秦弃的身体和精神都是一种打击,他已经累得趴在地上呼呼的喘着粗气。

        他艰难的抬起头,看到的却是秦越一脸厌恶的表情:“到此为止了么?你这废物,早知道不该期待你的!毕竟你是那种女人的儿子!”

        秦越的表情和话语深深刺痛了秦弃的心,他的心早就千疮百孔了,现在也怎么受到了这个!他死死的瞪着秦越,从身体中突然迸发出一股前所未有的强大力量。

        “啊!!!……”秦弃狂吼着从地上猛地爬起,双眼登时变得血红,双掌齐齐推出,砰的一声打在秦越的胸前,将他击飞,石子抛落在秦弃的脚下。

        或许是天意,秦弃用一种自己始料未及的方式做到了多年以来耗尽了力气也做不到的事,而原因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终于成功了!马上就可以见到娘了!

        然而,上天却跟他开了一个无比荒诞又无比现实的玩笑:娘……不在了!这个消息如晴天霹雳般瞬间将他击倒,以致于在后来很长一段时间之内他浑浑噩噩的在山中游荡,宛如孤魂野鬼,将来往的路人都吓得半死。

        直到某一天,秦弃从高处跌落,一路从山腰滚落到山脚,若是换了平常人早就性命不保,秦弃的身体强硬超乎想象,经过这一番折腾,他虽然陷入深度昏迷,但性命无碍。

        他在山脚下躺了一天时间,却正巧被一个路过的采茶女救起,或许对当时的秦弃来说,还不如让他就这样死去!

        采茶女的家就在山脚下不远处,她的父母依然健在,在将秦弃带回家之后,经过数天的悉心照顾,秦弃终于恢复了意识。

        或许是经受的打击太过强烈,在最开始的一段时间,秦弃从不开口说话,只是目光呆滞的坐在那里,谁跟他说话也不理。

        对采茶女和她父母的关心,他一开始表现得十分抗拒,几次想要自行了断,这个时候他不是那个在秦越手中屡败屡战的勇士,只是一个自暴自弃、失去目标的无比懦弱之人。

        但是时间一长,采茶女天真善良的本性逐渐让秦弃重新感受到了人世间的温暖,也让他重新燃起了活下去的欲望。

        白天,他在田间像一个普通农民般辛勤耕作,晚上,坐在火炉边与采茶女一家人拉家常。很快,五年的春秋过去了。

        秦弃与采茶女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重大转变,三年前,两人在众多亲友的见证下,成了亲,并在一年之后采茶女生下了一名男婴,他,就是秦睿。

        五年的周而复始让秦弃已经习惯于眼前的生活,对他来说,那些悲伤、痛苦的回忆都已经远去,与那个男人有关的回忆他早就抛之脑后,至于江湖,也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对他来说过去的一切都可以淡忘,他唯一割舍不下的就是自己的名字,这是母亲给他起的,只要自己带着这个名字,那些关于母亲的回忆就永远不会消失。

        剧情发展至此,秦弃很有可能就此过上普通人的生活,但直觉告诉霍云,这件事还没完,看秦炎的表情就知道了。

        是的,如果秦弃就这样以为自己从此跟过往诀别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要问为什么的话,那答案只有一个,他体内流淌着那个男人的血,这极为不幸的血缘关系其所带来的影响将远远超过人的预料。

        那年冬天,一伙从远方来的不速之客造访了秦弃所在的村子,他们来这里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来找“血刀的儿子”。

        秦弃的身份不知从何时流传了出去,让这些鼻子灵的家伙找上了门,他们个个都是江湖高手,与血刀之间又有着秦弃所不知道的深仇大恨,从来杀人不眨眼。

        他们高估了自己,也低估了这里的村民,他们一进村子,村民们就知道他们来者不善,所以面对他们的提问,大多选择嗯嗯啊啊,还有就是故意指错路,希望能把他们引到山里去。

        在转了大半天却始终找不到人之后,他们也终于明白被这些村民耍了的这个事实,他们恼羞成怒,当即便拔刀见人就杀。

        当秦弃接到消息赶回来的时候,正看到一个江湖高手一只手拉着妻子的头发,另一只手拎着一个小男孩,妻子的身上鲜血淋漓,已经是奄奄一息。

        见到这番景象的秦弃,怒发冲冠,只感觉一股热气自心头猛地喷出,接下来连他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当他再度睁开眼的时候,白色的雪地已经被鲜血染红,不远处的地面上不规则的躺着几个人的尸体,他们的手中都有刀剑,看起来应该是一伙的。

        他摇摇晃晃的站起来,感觉脚步虚浮,周身疼痛,右臂上还被划了一个大口子,鲜血一点一点的滴在地上,不一会儿,他脚下的一块地面就成了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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