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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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伶韵没有说话,这种人,就算是去上班了,也不能保证他以后不会惹麻烦。
但人也不是她的亲戚,轮不到她去操心。
“等我爷爷回来了,你和他说吧。”王伶韵还有大半个月的时间才放暑假。
她这一次放假也就一天的时间,下午就要去上学,没办法跟傅旭尧一起去北京救人。
“爷爷和奶奶在正常情况下,估计要到个十点才会回来,现在你先坐一下。”
王伶韵陪着傅旭尧一边聊天一边等,大约过了1个小时后,爷爷跟奶奶回家了。
老爷子先是惊讶,后问清傅旭尧来这边的原因。
听到傅旭尧说清楚他这次来的原因之后,老爷的回应也只是哦一声,并不着急。
晕了两个多月,一直没有什么生命危险,那肯定是鬼想要给他们一些教训。
不用担心什么。那种家庭,也不缺点儿这些医药费。
“只是晕了两个多月的时间,那应该也不用什么危险。”
“等我孙女儿考完试,放假之后再一起过去北京吧。”
傅家都亲自过来,他肯定要给个面子,去救那个人。
就是老爷子觉得这事不急,想要等孙女王伶韵一起去北京。
傅旭尧对老爷子说的话没有反驳。人都已经住了二个多月的医院也没事。
再急也急不到现在这一会儿的时间。
现在王家人已经答应去救人,他就想立即回北京工作。
老爷子当然不能让傅旭尧一顿饭没吃就离开啊。
傅旭尧最后还是让王家人给留了下来,在王家吃午饭才让走。
后面的时间,老爷子一直在家里面等到王伶韵放假后,三个人才动身去往北京。
这一次到了北京,老爷子没有第一时间去看孙子,而是先去了傅家。
下了火车,搭的士一直到大院的门口,老爷子让门卫通知傅家人。
虽然王家人每年都会来北京一两次,同时也会到傅家做客。
但他不能直接进去,只能由傅家人同意,才能进去。
这次是傅爷爷亲自过来领他们进去的。
“王哥来的时候怎么不跟我们说一声呢?我好让文直接开车去车站接你们。”
“也免得你们自己慢慢坐车麻烦,到这里还被门卫给拦住。”
傅爷爷跟老爷子一边走,一边对这次王家没有告诉他们,自己过来的事抱怨着。
老爷子以前的时候一直对傅家有着一些偏见。
但这些年来的相处后觉得傅家人,品性还是不错的。
最起码在面相和对方周围并没有什么不好的孽气。可以看出对方没有害过人。
“看你说的,我又不是没手没脚的,要你们来接干嘛。”
“多活动活动也是对身体好。你也是一样啊,不要老是呆在家里面。”
“拿我们二个人来比吧,我这都比你大好几岁,但你现在看起来比我年纪还大。”
“老在电话里听到你的身体有这毛病、那毛病的。肯定是憋在家里面给憋出来的。”
这话真的是很扎心啊,但傅博群知道,对方说也是为他好。
谁人不想能四处旅游呢?有的是因为经济原因,有的则是家庭原因。
傅爷爷也想经常出门旅游,但是他的身份和家庭不允许。
他要是在外面出个什么问题,不说在政治上面有什么影响。
光是傅家的未来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儿子现在的政治地位还没到能够,完全护住傅家的程度。
孙子年纪也大了,在政坛上正是要往上冲的时候。再等等吧。
三年,只需要给他们傅家三年的时间,三年后,就不用他这个老家伙撑着了。
那个时候如果他还活着的话,应该就可以像王哥这样,去全国各地旅游。
“再等等吧,等家里平静下来了,我就能带着老婆子一起去到处玩一玩、看一看。”
老爷子也知道他们这种特殊的家庭,不是像他们这种平民百姓一样。
只要全家人有吃有喝,身体没毛病,就别的什么都不操心。想干嘛就干嘛。
老爷子不再一直聊这个话题,就说到这一次傅旭尧请他们过来的事情。
“那几个昏迷的孩子还在医院?”
听到老爷子说的这件事,傅爷爷脸色平静,好似一点不关心。
“可不是还在医院吗?韩老头那个儿媳妇都跟着天天住在医院里了。”
这韩老头的儿媳妇也是个当婆婆的人,年龄不小了。在医院能干嘛?
还不是看着那些护工照顾那个小子吗?
她自己在那里,连累的底下的儿子儿媳们不得安宁。天天忙完工作或者家里的事情。
还要再去医院看看她身体怎样,之前听说还哭晕了几次。
照顾自己生病的亲戚很正常,但是那个小子又没什么危险,又不是什么病。
只是昏迷而已。在医院里面打针输液维持身体的营养就行。
韩家已经请了护工照顾她侄子,她过个一、二天去看一下就行。
她倒好,把一家子老人、丈夫、儿子都抛下不管,只顾这个侄子去了。
“怎么了?出了什么事儿吗?有生命危险?还要人天天守着?”
老爷子听到有人天天住在医院里面守着,还以为是那几个人的情况有变。
傅爷爷摇摇手。“没什么问题,那人从一开始就已经去医院天天守着啦。”
有亲人住院,家里人守着照顾,在老爷子看来这很正常,就没往别的地方想。
一行人慢慢走慢慢聊,到傅家又是一起在聊个不停,中午吃了个饭。
下午就由中午回来吃饭的傅文开车送去医院。
到医院后老子才清楚韩家那个亲戚的事情。
韩勇的表弟叫张励,跟另外的三个人陈前,孙美,李志一起到北京附近的省份旅游。
四个人在那个省城里面玩了几天后,觉得在城市里面待烦了。
觉得在城里没有意思,就想要去他们没去过的农村或者小山村里面去玩。
正在选是去农村还是去山里面游玩儿时。其中的李志提议说去山村。
山村既有农村的特色,又可以去山里面打猎吃野物,还能看看风景。
其他三人一听这个建议不错,立刻就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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