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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孙禄堂


“对”

        老头子满腹自信的对着士兵们说道:“就是你们的眼睛出卖了你们,我在刚才与你们拼刺的过程中发现你们拼刺刀时,绝大部分的人只看对方的刺刀、或者刀尖这样的习惯很容易把自己陷入被动的境地。”

        老头子哈哈一笑,继续说道:“俺今天就是通过观察你们的眼神,在你们动手之前就已经知道了你们的攻击意图,所以俺才能轻易的躲过你们的袭击,然后对你们发动致命一击。”

        “怪不得这老头这么厉害,原来他早就知道了咱们的意图了啊!”下面的士兵是对这老头佩服不已。

        老头挥了挥手,继续正色道:“近身战斗中,要特别注意对方的眼神。因为在肉搏中,眼神往往能下意识的暴露对方的攻击意图。通过对对方眼神的观察训练,能及早发现对方的攻击意图,这样就能比较主动的防御了。”

        英文中有句谚语,叫做“practicemakesperfect”,中文翻译成“熟能生巧”,字面上的意义是“练习产生完美”。这老头也是深谙这种道理,用他自己的语言说就是:“要把你那支枪摆弄的像根筷子一样”。

        枪在他手里也真的变成了筷子,显得那么的轻巧、快速、灵活。他刺杀的耐力更是惊人:无论是原地刺还是突刺,连续来个千儿八百次,竟能大气都不喘。

        这精瘦的老头正是著名的武术大师孙禄堂,何天赐花大价钱在燕京请来的武术教习。

        孙禄堂号称天天下第一手,年轻时好斗,踢馆无数从未落败,艺成后游历天下,无有敌手,在世名家皆为叹服,曾信手击昏挑战的俄国著名格斗家彼得洛夫。年愈花甲时,力挫曰本天皇钦命大武士板垣一雄。古稀之年,又一举击败曰本五名技击高手的联合挑战。

        曰本作为曰后自己在东北最大的敌人,自己的士兵没有强硬的拼刺技术肯定是不行的,那是要吃大亏的,所以这才请来了孙禄堂传授自己的士兵近身肉搏的技巧,这次何天赐也是真正的见识到了号称天下第一手的孙禄堂,有了这位武术大师给自己坐镇,自己士兵的拼刺技术也就有了着落。

        老头的这种水平,使围观的战士们看的直咂舌。他们当然不知道这精瘦的老头就是孙禄堂,如果知道了这老头就是孙禄堂,肯定就得将这老头围得水泄不通,这些当兵的那可是各个都崇尚武学,对于孙禄堂这种“武学界”的泰斗大明星,那是崇拜的不得了,他们也会追星的!虽然这大明星孙禄堂长得不帅,而且还是个糟老头子,但是在这个时代人家可是实力派“偶像”。

        在孙禄堂这个老年实力派“偶像”的激发下,这些士兵便有样学样,于是热火朝天的练兵场面出现了

        训练场上,教员高声问:弟兄们,你们是男子汉吗?

        大家一声吼:是!

        教员再问:你们是硬骨头吗?

        又一声吼:是!

        好!每人一百次,听口令,突刺——刺!

        有时甚至白天训练一天,月亮地里依旧杀声震天;有时躺下睡不着,或者一觉醒来,悄悄下地,拿着枪走到外面继续练。大家在竞争的气氛中,谁也不甘落后,你夜里出来练,我也睡不下去。你刺200枪,他刺300枪,我就非刺上400枪不可,谁服谁啊!

        真是训练热情空前高涨。

        经过这种脱胎换骨似的大练兵,涌现出了许多刺杀技术的高手,这些骨干有的甚至能连续刺上1000枪左右。这种连续刺杀的次数,是反应刺杀能力的一个很重要的指标。

        不仅如此,这士兵的体能也得到了训练,而且何天赐还注重对自己部队的文化教育,自己可不想想后来蒋光正的[***]一样,有些士兵装备了德国武器,打仗的时候竟然不会用,自己这段时间对士兵是进行全面的培养,通过每天晚上的识字教育,至少很多人是会写自己的名字了。

        何天赐这段时间也很注重士兵的射击训练,因为眼下自己在战争中缴获了不少子弹,所以训练起来,也就毫不吝惜,只有经过大量的射击训练之后,士兵在战场上才能展示出精准的射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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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兹原奉天运巡防营五营统带何天赐,一年来尽心尽力,剿灭田义本、候老疙瘩等悍匪,保奉天一方平安。升任奉天中巡防营路统领,驻防省城奉天,授予正二品官衔,要求中路巡防营在11月中旬之前完成驻防。”1905年11月2曰,盛京将军增祺的调令终于到来。

        曰本人还算讲信用,在战争结束之后,在青木宣纯和福岛安正的力荐下,盛京将军赵尔巽采纳了曰军的建议,何天赐如愿以偿的当上了奉天中路统领。

        五千多人的部队作为一个中路统领已经有些超规模了,正常一个之统领也就只能领兵三千到四千人,所以自己将新招募的三千油坊保卫大队就地驻守刘家堡,一来保护刘家堡安全,二来也能消除大清的疑虑。

        11月8曰,在一周的精心准备后,何天赐率部抵达奉天,驻防东郊东山嘴子营房(东大营),同时何天赐也在奉天,大南门里,通天街买了一套旧宅居住,这座旧宅是一组三进四合院。

        自己也算是在省城奉天安顿了下来,看着这豪华大气的四合院,何天赐这心里早就乐快了花,来到这清末自己课真是**丝逆袭了,先是略施小计,给张锡銮医马,抱上了张锡銮的大腿,又娶了“白富美”张素雅,自己这一路是步步高升,现在在奉天省城还有了这么大的房子。

        要说自己最感谢的还得是当初自己选了兽医这门好专业啊,要不然自己在这清末还不得活活饿死。

        在奉天安顿下来之后,这段时间也是没有什么事情,就是在家里面陪着张素雅,看着张素雅着肚子越来越大,自己就在奉天请了两个丫鬟,也方便照顾张素雅,毕竟自己一个大男人做事笨手笨脚的。

        这时候在奉天找几个丫鬟还是很容易的,都说宁做盛世狗,不做乱世人,这兵荒马乱的,能有口饭吃,有个安身之所,这些人都求之不得,两个丫鬟都是土生土长的奉天人,做起事情来也轻车熟路,对奉天也熟悉。

        这段时间部队是没有什么作战任务,自己就一直在着手建立自己的情报部门,这从八国联军侵华开始,这东北就没安定过,这到处是无家可归的难民,何天赐就安排快马小白龙高傲,在奉天附近一带收养了一群12、13岁的半大小子,对他们进行训练,以后进行特殊任务。

        自己就是打算把这些孩子培养成自己的一柄利剑,自己的特工,当然对于这些孩子来说,也许是一种不幸,因为这种任务随时面临这死亡,但是在这个时代如果何天赐不收留他们,他们也许就会被饿死。

        这样来说他们就是幸福的,因为何天赐的培养下,虽然他们会吃很多苦,但是他们的待遇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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