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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试动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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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时墨烟去了一趟外城。

  她乔装打扮,穿着一套女子样式的麻布衣裳(是她从厨房老婆婆那儿偷出来的),挎着一只竹篮,便立刻成了一个替主人出门买东西的小婢女。

  外城道路曲折。

  依凭遥远的记忆,她总算来到了裕平王府前。

  她的心砰砰重跳,跳得是那样响,几乎令她耳边只剩下自己的血流涌动声。

  多少年了?

  如果算上从前自己的那条“命”,便已经有二十多年——她有二十多年不曾踏足此地。哪怕这里是她父亲的住处。

  她本该有资格从正门走进去,堂堂正正。

  她注视着裕平王府朱门上的牌匾,许久才缓缓挪步,来到了通往宅邸后院的偏门。

  她害怕会遇到从前见过她的仆人。不过她又想,自己与从前应当是长得很不一样了。再说,不会有人记得住她。

  墨烟走到偏门时,看到守门的是两个壮年男子。

  她想了想,没有上前搭话。

  她后退几步,换了一个方向绕着院墙走半圈。她惊异于这里的墙壁看上去那么矮,和她记忆里的那个院落是如此相像却又令她感到陌生。很快,墨烟来到一个能够听到细细水声的角落,她知道墙壁里侧是女眷时常散步的后花园。

  她打开竹篮,从里面取出一封折了四五折的信笺。她想了想,将信笺捆在一锭银子上,把银锭抛进了院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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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四嘴里还嚼着方才在面店里买的羊肉馍,喉咙里卡着半个饱嗝,半只脚迈进铺子里就呆住了。

  “哎哟我的爷,您怎么又来了?”

  青衣少年坐在他的柜台里,翘着脚翻看账簿。

  看到他回来,便抬头一笑。

  “顾掌柜,我都说了,我之前一直跟在督主身边,对这十二星探子的工作了解不够,故而在京察开始前我得跟着您学学艺才行。”

  顾四当然知道墨烟是莫迟雨带在身边的近侍,怠慢不得。墨烟从四年前开始入住莫迟雨的宅子,莫迟雨亲自将她从一个圆脸娃娃养成十六七岁的少年,非常亲近信任。几个档头们闲谈时,也曾猜测莫迟雨是否有意调养墨烟继承自己的位子。

  从前顾四与墨烟碰过几次面,但很少交谈,都是公事公办。

  “墨烟公公,我和您应该……无冤无仇吧?”他试探着问。

  墨烟爽朗地笑了起来:“当然。”

  顾四伸手捶捶气闷的胸口。

  “放心,督主不会忘了添您劳苦钱。”

  “可您既然是督主近侍,哪有必要来抢咱们的活计?”

  “是督主知道您懂得调教人,才将我差来的。”

  少年轻巧地把靴子从桌上挪下来。顾四察觉他在鞋尖衬了铁片。

  顾四很注意锻炼腿脚功夫,调教手下几个能干的探子时,也会教他们如此暗藏武器。

  ——虽然这样说不太对头,但少年这种做法的确让顾四觉着亲切。

  “还不就是欺负老实人。”顾四咕哝一声,仍用狐疑的眼神打量墨烟,“自然我会伺候着您的,不过您也得给我一个期限和标准是不?不然我也不好教您。”

  墨烟从柜台后走出来,走到他面前。

  “那先这样吧,既然四档头是师,我是徒,我称您一声‘四叔’可以吗?”

  顾四一愣,点点头。

  随即对方正色道:“四叔,督主是不是吩咐过你们各个档头,不能告诉我宁王和裕平王意图谋逆的消息?”

  顾四面色不变,心里迅速琢磨起来。

  他嘴上说着:“这……宁王不是在南地吗,怎么忽然提起他来?我们卯星向来只管京城的事。要说这裕平王么,近来也没什么事儿。再说墨烟公公和他们难道会有什么关系?”

  自然,关于这最后一个反问句所提及的事,顾四也很好奇。

  不过他既然能做上东厂役长,自然很清楚自己只需听从吩咐,毋需打探吩咐。

  “四叔不必客气,叫我墨烟就好。”

  “那就失礼了……墨烟。”

  少年嘴角旁浮现出微小的笑容,接着收了笑说:“四叔,虽然您现在或许看不出来,但我其实是一个相当有本事的人。”

  顾四两条眉毛一高一低翘起来,看上去有些滑稽:“你自然是有本事的人。”

  “我不是指我能够博取督主青睐。”实际上这根本不是墨烟擅长的事。

  “那你是指什么?”

  “我的武功。”

  “什……”顾四几乎就要笑出来了。

  “我可没有同四叔说笑。”墨烟略微躬身道,“因此若有什么危险的、难办的活,请记得叫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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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个相当有本事的人——

  换在从前,墨烟绝不会说出如此狂妄的话。

  墨烟也说不清自己到底是什么地方变了,变了多少。实际上有很多时候,她真的认为自己不过是懵懂无知的十七岁少年,从躯体到精神,她都仍然是那样精力充沛、跃跃欲试。不过,她对自己能力的极限有了更多认识。

  这是因为“从前”。

  那时白启鸣……她离开南京城,浑浑噩噩地徘徊在天地之间,恍若幽魂一般,不知方向、不晓饥渴。

  她心里想着要往北走,实际上却只是埋头走路而已。

  她既没有地图,也从不问路,只是低头沿着有路的地方朝前走。

  有一次她胡乱走进深山,被一伙山贼发现,捉入了他们的寨子。当然,墨烟也是后来回想时才明白自己遭遇了什么,那时她压根就不在乎,无所谓什么人带着她去了什么地方。

  后来,他们想要碰她。墨烟不想让他们碰。

  只这一个念头而已。

  ……等墨烟清醒过来时,天空下着暴雨。大雨冲刷掉了她手上身上脸上的血——那些血是山贼的。整座寨子,除了她以外没人还活着。

  几只鸡、几头驴在大院里慢悠悠地走。

  等到眼眶里的血污也被雨水冲净,她继续朝北走。

  ……

  其实从白启鸣离开到她回京见督主,后又忽而深深沉入“水底”,那一段时间的记忆在墨烟印象里都是模模糊糊的。只是依稀留有一些片段,不时突然在她脑海浮现,就像冰棱刺出水面。

  重新再回想时,墨烟简直不相信那是她曾经做过的事。

  她是会杀人。但从不平白无故杀人。

  那些山贼就一定是坏的么?不一定。或许他们是被迫做了贼,就像那些打到南京城下的叛军一样,他们中有很多是别无选择,最大的愿望不过是给家里的婆娘带一对金镯子。屠戮山贼时,墨烟肯定什么也没想,她只是在宣泄自己的痛苦。

  她比任何人都更像恶鬼。

  可,换一面想,如果那是真的……

  如果她真的只需要一个念头就可以视百人之敌于无物,那么她或许可以相信,自己不同于常人的那些地方确实并非分文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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