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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离开王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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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烟将满十岁的那年,冬天很冷,她的病已彻底好了,可以在屋子里玩雪。

  母亲却大病一场,之后再没能彻底好起来。

  其实墨烟知道,自从母亲带着自己到京城投奔王爷,她就病了。她得的是心病。母亲一直都像是有心事,像是怀着重重的一块石头,而到了这京城王府,这块石头越发重、越发尖锐,终于让母亲溃败下来。

  墨烟和母亲在这个王府里虽不愁吃穿,但却也受尽了冷眼。

  母亲不是王爷的妻,甚至都不是妾,从没有行过门礼。墨烟更是不知从哪个犄角旮旯地儿冒出来的私生女,压根未入宗人府名册。且说是“私生”,谁又知道究竟是不是王爷的亲生女儿?若非父女眉眼真有几分相似,恐怕王爷自己都要百般犹疑。

  墨烟那时候太小了,什么都不懂,她知道母亲难过,也知道父亲难过。

  可是她爱母亲却无法让她高兴,她知道父亲为难,但也同样深深恨他:是因为这个男人,母亲才会孤苦伶仃,是因为这个男人,母亲才会患上心病。

  墨烟总想着,既然自己的病好了,就该回杭城去,那儿才是她和母亲的家。

  可是后来,王府的嫡女嘲弄她时说漏了嘴,让墨烟知道原来为了治自己的病,王爷花费了上万雪花银,母亲开个小药铺,几辈子也还不清。

  母亲病逝前,迷迷糊糊与她说了很多话。

  牵着她的手,好像很舍不得。

  但是母亲说的话很疯癫。她虽然是个静静的女子,死也是温温柔柔的,但那次她静静说出的话让墨烟不知所措。

  “我不该生下你,不该养你……更错的,是不该在你六岁得了病的时候非要救你。”

  母亲握着她的手,很暖和,很温柔。

  “你那时候就该去死,就该去死的……我非要留你……我为何就是如此执迷不悟——因为你是他的骨肉,我爱他,所以也爱你。没有你,我不知道怎么爱他了……他太高了,太高了。当年他在这儿,在我面前展扇一笑,我以为他只是一个普通公子。可他却是皇子,一纸诏令便回了京城……”

  母亲恍惚间,以为自己身在江南。

  墨烟落了一滴眼泪,但更多的是困惑。

  自己不配吗?

  她顾不上母亲的悲喜。她在想,自己不配活着?自己不配缩在母亲怀里撒娇,自己不配在母亲的柔荑指点下择药、习武,自己不配来京城吃那名贵的丹药,自己不配在母亲被大夫人欺侮时出头,自己不配陪在母亲身边?

  但是等到王爷来看母亲了,母亲却又说:“大人,您一定要对墨烟好,一定要对她好。她是我在这个世上唯一的骨肉、唯一的心血,我看她比看我自己更重。”

  “簪娘……你真不愿意再叫我的名字了?”

  母亲好似看不到他、听不到他似的,这个男人难得的温言软语于她而言仿佛都不再重要了——哪怕不过半刻钟前,她还紧握着墨烟的手,讲述他们少时的依恋:

  “王爷,我知道我不该带着墨烟来,给您和夫人添了这样的麻烦……待我下到黄泉,求您将墨烟送到东郊李通老先生那儿去,他会好好照顾墨烟的……”

  “我会好好照顾她。”男人说。

  “不,不,别让她留在这个地方。”她的母亲流着泪,精神却最后一次振作起来,“墨烟她永远做不成您府里的大小姐,难道她可以是一个锦衣绣服的大家闺秀,难道您以后准备给她说一门皇亲贵胄的高楣亲事吗?她永远不可能,您的府邸也容不了她,您是知道的。”

  墨烟哭得浑身发疼。她舍不得母亲。她恨自己无能。

  那男人也落了眼泪。

  母亲气若游丝,坚持托付:“倒不如让她走吧。只要您还会偶尔记起我、惦着她,这便足够了——我在九泉之下,可以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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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郊的李老头真是一个彻头彻尾、随处可见京郊老鳏夫。

  他独自住在一个破落小院里,养着两头猪、一头牛、一群鸡、一群鸭,每日扛着锄头去二亩三分地种菜。

  李老头撩起她的的刘海儿看了看,看到了那两个胎记。

  “你说她是冯簪的女儿?”他一歪嘴吹起一绺胡子,“那小妮子竟然有个女儿了?”

  “也是我的女儿。”齐柯律身着便服,但一看就是皇亲国戚,很有气度。

  他将手放在墨烟肩上。墨烟虽然快十岁了,但或许因为生过大病的缘故,个子很小,像是七八岁的娃娃。

  “唉,您的话顶什么事呢!”老人夸张地叹气,“冯家于我却是真的有过交情。放心,养孩子我还是会的,就当收个关门弟子吧。”

  “她母亲生前说过,她是练武的好苗子。”

  老人笑了笑,目光又在她额际逡巡一圈,捻着胡子没有说话。

  “孩子,过来,你看那屋子。”老头指了指茅屋,“那屋顶高吗?跳上去给我看看。”

  墨烟也不太确定。

  她左右看了看,屈身点步,用力一跃,还真就越到了茅屋上。

  不过茅屋着实不严实、支撑不起她的重量,她还来不及为成功而得意,便脚下一沉栽进了断草丛,接着与茅草一同坠进屋子里头。

  老头哈哈大笑起来。王爷则很吃惊。

  一来吃惊墨烟怎么能轻松一跃便上去,二来吃惊此地之贫寒,于是派人给李老头修了几间瓦房。李老头很不满意屋子发生变动,又自己捯饬了好几遍。

  就这样,墨烟换上一身布衣,在李老头的破院子里住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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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老头是个奇人,是个有趣的人,是墨烟认定的排在母亲后头的,她第二喜欢的人。

  在李老头的教育下,墨烟学习了更成体系的拳脚功夫,也学会种菜养猪,还会做些小木工活儿。

  “这世上可没有什么别的,比种菜更靠谱。”老头一再强调,“就算是读书人,那也讲究‘耕读’呐,晓得了?”

  “晓得了晓得了。”

  老头住在京郊,地也不多,所以不是种谷物。种的是青菜、白菜和瓜果。

  院子里有一口井,夏天到了,把成熟的甜瓜往里浸上半日,再捞上来吃时沁凉入脾。

  老头每月初一十五,赶着借来的小驴车上城里头去,卖些作物和刻着玩儿的小木雕。墨烟就坐在小车上跟着去。

  有时候,高头大马、八抬大轿从大道儿上路过,墨烟总是不自觉探看,想知道是否是与父亲擦肩而过。

  李老头很有童心,会折了柳叶吹哨子,会用长草编蚂蚱,会用别人家院子里栽的凤仙花给墨烟染指甲。

  下初雪的日子必定堆雪罗汉、打雪仗,他的功夫太好,墨烟每每打不过,必须靠拉长战线以体力取胜。

  后来他们搬到了城里住,李老头和邻人混成一片,每天下午带着她到街头老树底下去玩陀螺、听评书、下象棋。

  日子十分快活,墨烟觉得自己仿佛回到了杭城。只可惜母亲再也不在了。

  每年生日时,裕平王的王爷府会送来很多东西,墨烟最喜欢的是龙须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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