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故影旧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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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烟还记得,小时候和母亲一起住在杭州城里时,家中养过一条大黑狗。
后来她生了病母亲要带她去京城,便把狗送给了邻居。
墨烟还记得她们出发的那一天,大黑狗抵在邻居家门前时而高声吠叫时而呜呜低吟,脖颈上拴着的绳子都卡进了喉咙里。
等到墨烟进了王爷府,她惊奇地发现原来世上还有专门供人赏玩的、看起来毫无用处的小个子玩宠犬类。
那时王府夫人养着一条娇小的褐耳西施犬。
那么小巧玲珑,简直像只布偶似的;毛发如同丝绸般顺滑柔软,且每日穿着花花绿绿的小衣裳,走路时蓬松的尾巴一巅一巅,好看的不得了。
墨烟最羡慕嫡小姐的时候,就是她抱着这只西施犬在院子里散步,或者她让小狗跟在脚边,同它一起玩绣球。
墨烟曾经偷偷地、怯怯地摸过它。它乖巧和顺、一视同仁,比这个家里的任何一个人都要欢迎她;被墨烟抚摸时,它欢快地摇尾巴抖耳朵。
那种温暖与柔软令年幼的孩子痴迷,心里涌起强烈的喜爱。
墨烟将它抱起来,把它藏在自己房间里。
当然,到底还是被发现了。被发现时已经过去了一天半还多,嫡小姐哭得眼睛又红又肿。母亲带着墨烟到夫人那里去赔罪。嫡小姐一把从她怀里抢过小狗。墨烟听到她低声抱怨:“被你摸了就脏了!”
那时候父亲……不,裕平王,知不知道这件事呢?
他或许不会理解:尽管墨烟那时浑身是刺,又皮实又粗野又倔强,好像这也不服气那也不服气——实则仍不过是一个年幼孩童;她尽管有别于常人,但仍会因为别人有自己却没有而难过,会因为父亲偏爱其他孩子却不爱自己而心生羞耻、恼怒、憎恨之情。
作为孩子,有很多事是想不通的。
而等到她长大了,想得通的时候,她依然深深为此怅然,心口刺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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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王一开口相求,皇帝立刻爽快地答应了。
于是裕平王说,隔日便会差人把那只小犬送入宫中。
如此一来,话题引到了乐平王的宅邸上。
“听说王爷的外府就要落成了?”
“啊,是吗?”乐平王一脸茫然地看了看皇上,“我还真没在意过这事。”
皇上笑了起来,责怪道:“那可是你自己亲自绘制了地图的宅邸,怎么兴致一过就抛在脑后了?”
乐平王讪笑着拍拍脑袋。
这么说起来,似乎确实有所“偏差”。
在墨烟记忆中——尽管墨烟从前着实不曾在意过乐平王——她以为这时候乐平王应当已经开始在城中采买婢女、广猎家伎,搅起风月场上的大动荡,是揽月楼和其他勾栏瓦肆众人的闲余谈资。
不过,也或许那些事都是在他置府之后才正式开始的,如今他仍居宫中,故而较为拘束收敛。
提起这个,墨烟又不得不再次想起“从前”扶柳的自行了断,王小燕的殉情追逝。
因为那时她不在京中,那整件事对她而言十分缥缈遥远、不可思议。
墨烟如今还时常觉得那是不是自己编造出来的戏文故事。
扶柳很少提起王小燕,王小燕更是很少提起扶柳。他们二人真真像是萍水之交。
无论如何,墨烟之后会试着弄清楚那件事的,也一定要劝服乐平王。
只不过她如今的心思还来不及放在这些事情上。
——今日或许是她此生最后一次见到生父的面容了。
藩王就藩,若无圣旨,再也不会进京。
尽管墨烟不明白自己在生父眼中究竟是何种模样,他如何看待她。但墨烟还深深记得,“从前”自己得知裕平王的死讯时,心中痛苦万分,那种哀恸之情绝无虚假。
那么这就足够了。
他如今可以平安归隐,而墨烟便可以感到心绪安宁。
-
秋社祭祀后的第二日,裕平王便携家眷离京。
当然,墨烟听说时已经是当日下午。
乐平王抱着一只雪白的小狗到莫迟雨宅子外头找她,并告诉了她这件事。
莫迟雨去了司礼监,没有带上她。昨夜他也并没有训斥她。
他给予了她足够的宽容。墨烟为此感激。
乐平王来找她打发时间,墨烟便乐得同他一起蹲在宫道上逗弄那条小犬。
乐平王把小犬放在地上。它不逃不叫,歪着脑袋盯着墨烟瞧。
墨烟把手指伸过去。它用漆黑光亮的圆鼻子嗅了嗅,随即便欢欢喜喜把前脚搭在墨烟的膝盖上。
那真的是一只相当可人的小宠。浑身雪白,没有一根杂毛。
凡物中纯白之色者罕见,帝王以白马为盟,天下以白泽为安,世人以白鹿为祥。虽说如今那些饲马饲狗之人技术高妙,纯色依然罕得。
不过嘛,墨烟看这只狗并不清楚它自己因为毛发颜色而高“狗”一等。
它一点儿没脾气,之前被乐平王抱在怀里,就静静地左顾右盼;这时候被放到了地上,便傻乎乎地缠着他们转来转去。
它很亲近墨烟,玩累以后,在墨烟脚旁趴下休息,把柔软的小脑袋靠在墨烟脚踝上。
墨烟感到受宠若惊。
——御赐都无法带给她这般感受。
充满纯真无垢的喜爱、毫无锋芒的亲近,令人心都要化了。
墨烟想起从前那些旧事,那只嫡小姐怀里的西施犬。说起来,嫡小姐早已嫁人,也不知那条小犬如今是否还活着,陪在何人身旁。
“听说贵妃最为宠爱的那只临清狮猫,就叫做‘雪狮子’,这样看来咱们这只就不能取这名了。”乐平王与她并排蹲着,一边抚摸小狗一边思忖道,“不如……”
墨烟对乐平王会取出个怎样的名字倒还真有些好奇。
“不如叫做‘泥狗子’。泥对雪狗对狮,岂不正好成一对?”
墨烟猛翻一个白眼,忍不住抬起手肘顶了一下对方的侧肋。
“诶诶诶——”
乐平王也不知怎么,平衡能力竟如此之差,挥了两下胳膊翻坐在地。“泥狗子”被乐平王的衣摆抽到,吓得弹跳起来。墨烟连忙按住它雪白的脊背,抚摸安慰。
青年一手撑地坐着,一手指向墨烟鼻尖,悲愤道:“你又趁着附近无人欺负本王!”
乐平王大呼小叫,但毫无怒意。
若说吵闹,确实吵闹;若说可爱,倒也不假。
墨烟忍不住发笑。
青年今日身穿一袭颜色漂亮的雀蓝色长曳撒,铺在青石砖地上倒是好看。像饲在西苑西南林中的那些绿孔雀。
“好吧,”他干脆就坐在地上,“你觉得叫做‘秋宵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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