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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冥王的条件


“接下来自然是打倒她了,不然还有什么。”魔王恨铁不成钢的说道:“你刚才的表现简直太怂了,居然立刻人数,我们魔王的面子都被你丢尽了。”

        “不,我不觉得我认输会影响你们的面子。”

        “你有问题吗?”魔王冷淡的问道。

        “不,没有。”

        总而言之,在这种时候还是不要和魔王对着干比较好,庄明歌觉得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吧,要是辩论的话,以魔王活了不知道几千万年的积累,自己绝对说不过他。

        与其主动求虐,不如退而沉默。

        “这一次已经不止是你的事情了,魔王所看重的勇者如果输在了冥王所挑选的人类手里,我们魔王的面子就彻底一点也不剩了。”

        “所以,下一次见面那个小女孩的时候,你必须赢,而且要赢的漂亮。”

        魔王斩钉截铁,不容有任何商量的语气说道。

        庄明歌觉得自己既然给林丽莎跪了,在没有办法对付她的不死纹章之前,绝对不是林丽莎的对手,就算拼死一战,也只不过是给对方制造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困难。

        “这一点你不需要担心。”魔王智珠在握,智慧深入大海般不可测,“这一点小小的问题怎么可能难住我,我今天出现在你的面前,就是给你这个。”

        他掏出了一个纹章,扔到了庄明歌。

        庄明歌连忙接过来仔细看了一眼,发现是一个六对洁白羽翼的天使纹章。

        “这是什么?”

        “魔王路西法特意为你打造的天使文章。”魔王撒旦说道。

        “为什么不是堕落天使,话说我一个魔法师带这样的纹章太不符了吧。”魔法师就是和恶魔结缔契约从而获得了魔力的人类,在天使的眼睛里,那是自甘坠落的人类。

        一旦成为魔法师,不论如何伟大,今生都没有进入天堂的机会了。

        在天使的眼睛里,魔法师就是恶魔的走狗,必须消灭的虫子。所以庄明歌不管怎么都觉得这个天使纹章太过于碍眼了啊。

        “这可是用路西法的一根羽毛做的,你居然还要说三道四,太不知足了,勇者!”魔王撒旦不满的训斥了庄明歌一句,庄明歌不禁受宠若惊。

        “这个纹章居然是魔王路西法大人的一根羽毛做的?太珍贵了吧。”

        路西法是什么样的存在,大家都清楚,传说中的晨曦天使,即使堕落到地狱。背后的羽翼依旧洁白,没有堕落的迹象。

        话说,他当年带领着三分之一的天使反叛天堂,就可以说明他的魅力和力量是多么的强大。天堂所有的天使都出自于上帝之手,即使如此,依旧有三分之一的天使愿意跟着路西法叛变,这就说明了许多问题。

        这种神话中才会出现的大人物,一根羽毛足以让整个魔法界掀起腥风血雨。

        这么说吧,如果庄明歌今天走出去,说自己的手里有一个路西法用羽毛做出的纹章,那么第二天,教廷的大军就会不顾一切的杀进圣罗兰。

        即使拼掉教廷所有的底蕴也还不客气。

        别忘了。世界三大教会之一的教廷,可是拥有着二十亿信徒的可怕势力。

        魔王撒旦说道:“有了这个,你就不会受到不死纹章的影响,堂堂正正的和那个小女孩子战斗,这次要是在输掉了,我可不会轻饶了你。”

        庄明歌小心翼翼的说道:“不死纹章可以将对方的实力提升十倍,这个天使纹章也可以把我的力量提升十倍吗?”

        如果真的可以提升十倍。庄明歌有信心和王一战。

        “不可能。”魔王撒旦没有任何犹豫的说道,“你不是天使,更不是圣徒,不能借助天使纹章的力量,你想太多了。”

        “那我还能打过对方吗,撒旦大人,你这也太难为人了吧。”庄明歌说。

        他想了想,又说道:“不如你打造一个恶魔纹章。也可以提升我十倍战斗力的那一种,怎么样。”

        “不要!”

        “为什么?”庄明歌不明所以。

        “太麻烦了,我讨厌麻烦。”魔王如此说道。

        庄明歌真心想要说脏话,不过想起面前这个家伙的身份,硬生生的把涌到嘴巴的脏话咽了下去,“撒旦大人。即使我输了也无所谓吗。”

        “放心吧。”撒旦说道:“那个天使纹章不但可以让你不受不死纹章的影响,也可以克制不死纹章,让那个小女孩无法提升十倍战力。”

        额……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放心了。

        庄明歌轻轻的吐了口气,把天使纹章戴在自己的胸口,“是这样吗?”他问。

        “不对,不对。”魔王一边摇头,一边走到庄明歌的面前,低着看着他胸前的纹章,“我说啊,那个小女孩是幽灵,所以才把不死纹章戴在胸口,你这样怎么可以,应该是这样啊。”

        魔王摘下庄明歌的戴在胸口的天使纹章,然后拿着天使纹章连带自己的右手,狠狠的插进了庄明歌的心口。

        “嗯,这样就行了。”

        庄明歌哇啊的大叫起来,甚至以为自己的心脏要被对方插进去的右手捏碎了,结果当魔王将伸进来的手抽出去的时候,没有一滴鲜血飞溅出去。

        “啊咧?”庄明歌低头看向自己的胸口,用手摸了摸,既没有纹章的凹凸感,也没有伤口的疼痛感。

        他不由脱下自己的上衣看了一眼,发现自己的胸口不知何时多出了一位天使羽翼的纹身,十分jīng致的羽翼在自己的胸口展开,一根根羽毛清晰可见,仿佛要从自己的胸口飞出来,隐约间,庄明歌还看到这个羽翼纹身居然在动。

        是错觉吗?

        撒旦魔王满意的点了点头,“这样一来,在此见面那个小女孩,你就不会输得太难看了。”

        “你的意思是我好像还是会输一样。”庄明歌说。

        魔王轻笑起来,“好吧,你要是输了。我就毁了圣罗兰,怎么样。”

        庄明歌恨不得一巴掌把自己的嘴打烂。

        魔王哈哈大笑起来,“当然,你要是赢了,上面那个地狱轮盘就会自动崩溃,那个小女孩就是地狱轮盘的最后一个守护者,打败她,你就胜利了。”

        “真的?”

        “我会骗你吗?”

        庄明歌不由兴奋起来。不管怎么说,自己绝对不会输,不,是绝对不能输。不论用什么方法,这一次认输的话,真的就全部完了。

        “我现在就去找她。”

        “不急不急。”魔王将庄明歌拦了下来,“决战的时候我们和哈蒂丝已经商量好了,明天正午,还是在这个地方,一决雌雄。”

        “我知道了。”庄明歌冷静的点了点头,信心满满的说道。

        “很好,我看好你哟。”这么说了一句。交代完事情的撒旦终于离开了,只不过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投影,瞬间消失在庄明歌的面前。

        晚上十点左右,庄明歌在学生会的办公室耐心等待着西昂,卡琳等人的苏醒。

        中了林丽莎的魔法,他们现在陷入了怎么也唤不醒的沉睡中,庄明歌试过了各种各样的魔法。都没有什么用。

        一旦是林丽莎用了十分诡异的魔法。

        他只能够耐心等待,等待卡琳他们主动苏醒,或者在明天中午决战的时候,向林丽莎询问如何唤醒卡琳他们。

        圣罗兰的夜景越发美丽,学生会的外面不是传来排山倒海的欢呼。

        其中似乎还夹杂着林丽莎,林丽莎,林丽莎的欢呼。

        庄明歌站在窗户边,眺望向远方。人山人海,激情澎湃,声浪如cháo,仿佛要掀翻整个夜空,炙热的气氛让温度都上升到了一个可怕的地步。

        宛如火花爆发式的菜能够产生的气浪瞬间在圣罗兰内爆发出来。

        林丽莎,风华绝代林丽莎。

        看起来今夜的圣罗兰。成为了她一个人的舞台呢。

        “羡慕嫉妒恨?”有声音问。

        “怎么可能。”庄明歌摇了摇头,蓦然一僵,急忙转身,发现一个不认识的女孩子站在学生会的zhōng  yāng,一瞬间,庄明歌仿佛痴呆了一样,傻傻的看着这个女孩子。

        人们经常把某个美女的眼神比喻成天上的星辰一样美丽,但庄明歌发现即使是天上的星辰,也没有这个女孩子的眼神美丽。

        肌肤如雪,但在洁白的雪也没有女孩子的肌肤白。

        她拥有一张令所有人类都沉迷的脸蛋,倾国倾城的西昂在她的面前也必须自卑,古往今来,没有一位人类可以和她相比。

        即使是受到了众神祝福的潘多拉,在她的面前也黯然失sè。

        当然,和她的容貌相比,她周身的气场才是更加可怕的事情。

        那究竟是什么样的气场啊。

        神圣,高贵,可怕,恐怖,都不足以来形容其万分之一。无法用语言来说明,但是看到的话,就永远也无法忘记。

        仿佛蕴含着万千之理,世界万物所有的生存和死亡都蕴含在其中,甚至包括了天地的循环,宇宙的生死,神秘深邃的无法理解。

        “找到你了,你这个小偷!”

        就算庄明歌的大脑在过于贫乏,这位女孩子的气质和话语,也让庄明歌明白了她的身份。他的嘴角不由牵扯出一个苦涩的笑容,结结巴巴的说道:“哈……哈迪斯大人。”

        “是哈蒂丝,不是哈迪斯。”少女瞪了庄明歌一眼,不满的说道:“哈迪斯,哈迪斯的难听死了,要不是为了保持威严,我才不想要这种难听的名字,记住了,小偷,起码应该记住偷东西的主人的名字,哈蒂丝!买白了吗?”

        庄明歌如捣蒜一样疯狂点头。

        这个可是危机,大危机,如果弄不好,自己今天就要交代在这里了,话说天使和恶魔等等不是不允许来人间吗,为什么魔王和冥王都来了。

        仿佛看穿了庄明歌的心思,冥王解释道:“只不过是一个没有任何力量的投影,嗯,也无法干涉人间的一切事物,不过说到底也是钻了漏洞,不需要在意。”

        庄明歌心想我很在意啊,既然是漏洞就不要钻啊,为什么你们都喜欢钻漏洞啊。

        “总而言之,我就是想要看一下,敢偷走我东西的人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即使在黄金时代,盗取我力量都是禁忌中的禁忌。”

        那是因为你的诅咒太过于恐怖了,庄明歌想到。

        “小偷,现在我有一件事情要你做,你要是做成了,我不但不追究你盗取我力量的罪过,还会让你成为我不死军团的一员,怎么样。”

        哈蒂丝一副这是个好机会,所以你一定要把握住机会的脸sè。

        庄明歌小心翼翼的问:“那么,哈蒂丝大人,请问我要完成什么事情。”

        “明天中午的比赛,你只要输给林丽莎就可以了。”

        庄明歌微微一愣,顿时为难起来。

        “怎么了,你不愿意?”哈蒂丝的脸sè明显难看起来,“区区一个人类拥有如此大的荣幸居然还要推三阻四,你好大的胆子,你知不知道不死军团代表着什么?”

        “不知道。”庄明歌说。

        “不死军团代表着我的直属部队,三界顶尖的战斗力,每一名成员都受到过我的祝福,除了同等级别的人出手,否则没有人可以杀掉他们,简单来说,每一名成员都拥有着横着走的实力。”

        庄明歌惊叹,原来不死军团这么厉害啊。

        “但是哈蒂丝大人,如果我明天输掉比赛话,整个圣罗兰都会毁灭的。”庄明歌说道。

        “你是白痴吗?”哈蒂丝不客气的训斥道,“答应我的条件,代表着你拥有永恒的生命,不再受到我的诅咒,与之相比,区区一个圣罗兰算什么。”

        “但是……”

        “没有但是,你答应还是拒绝。”在冥王看来,没有人可以拒绝这一点。所以她不介意用强势一地的态度。

        “抱歉,哈蒂丝大人,我拒绝。”

        “唉?你拒绝。”

        “是的,我拒绝。”庄明歌再一次说道。

        哈蒂丝看着他,似乎是第一次正眼看他,“虽然我觉得你很愚蠢,但没有想到你居然愚蠢到这种地步,你还不知道我诅咒的厉害,将来你一定会后悔今天的选择。”

        并非威胁,亦不是恐吓,而是真理。

        哈蒂丝见过太多的人类了,许多人类都如同他一样倔强,但无一例外,全部后悔了。

        “是的。”庄明歌说道:“我一点也不怀疑哈蒂丝大人的话,将来我一定会后悔,我会后悔的无以复加,恨不得自杀重来,后悔的如同毒蛇,每时每刻都在咬着自己的心脏,后悔今天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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