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一章 眼光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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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早春。
李公甫起了一个大早,去签押房问过早安之后,就见过了知府。
等出来之时,他脸上就洋溢喜意,听着四周同事手下的恭维讨好,心满意足的准备了四色礼品,带了两个人,直往城南郊外绿柳山庄行去。
一行人,骑在高头大马之上,特意缓行。
路上时不时的会有百姓低头请安问好。
“李捕头,今日挺早啊。”
“李捕头,老汉这包子皮薄肉大,看看您这么早出门,肯定没用过早食,还请带在路上填填肚皮。”
一个老汉满脸感激的凑了上来。
“李捕头,这是去绿柳庄看望你家小舅子吗?可是他姐姐又想念弟弟了,怎么就不接回去住上几天呢?”
有商人打开门,笑着招呼。
“这是什么话,许少侠现如今正是突飞猛进的时候,难得遇到名师,岂能荒废光阴。
你没看,靖安少爷前几天赶回家中过年,被李渔老爷亲自拎着棒子打出了门去,说是‘黑发不知勤学早,白头方悔发奋迟’。
那可是真的打,竟然不让靖安少爷在家里过年,不让其有一日松懈。”
“是啊,李家老爷这种做法一传出来,当下人人效仿。
绿柳庄拜师求艺的近百学子,全都拼着命的练武练刀,听说,其中最厉害的,已经能够正面跟妖魔对拼,尤其是还有机会跟着虎大师姐和许二师兄,出城行侠仗义,斩魔驱鬼。
比起青木剑馆和明王堂弟子,不知强到哪里去了。”
是的,许仙现在不是什么低贱的药铺学徒了。
而是鼎鼎大名的“许少侠”,俨然是江湖后起之秀,很有名气。
别的地方不敢说,在江南地界,余杭数州之地,“飞熊”许仙之名和“翼虎”杨小蛮之名,那都是能够扛事的。
别人要请他们出马,得奉上礼品钱粮,三请三拜才能出动。
比起当初的青木剑馆邓方柳和郑伦等人的排场还要大。
当然,他们的实力也要强上许多就是了。
对杭州衙门来说,直接的好处先不说,妖魔鬼怪敢出来的乱世的,已经基本上死得凄惨,间接的好处,那就数也数不完。
比如李公甫,现在也悄悄然的有了杭州府名捕的范儿,不但手下三班捕快个个心服口服,就算是在和府老爷面前,也很是说得上话。
再不像以往那般,一点小小错事,喊打就打。
那时的职务虽然比较重要,地位,是真的没有半点。
有时候,李公甫就觉得,自己真的是走向了人生的巅峰。
他都听到一些风声,说是朝廷考绩,知府主荐,有意让他这个捕头往上再动一动。
这种口头许诺,虽然是吊在驴子眼前的胡萝卜,重视的态度却是真实无虚。
李公甫其实就好这一口。
他觉得,职务高低暂时没有什么关系,他在乎的只是百姓的爱戴,上司的器重,如此,就算是整日里累死忙活的,生活也过得美滋滋。
每当想起,近一年来的变化。
李公甫心里其实还是有些悔意的。
倒不是后悔自己做错了什么事,而是后悔自己的眼睛不够亮,当时,他明明是先来的。
可是,后来因为种种原因,眼睛没有放亮,怠慢了疏远了那位。
明明是最好的关系,以至于后来生了隔阖,再也不能拜入门墙,甚至,连叫上一声“师父”都不可得。
别看杨馆主如今见到了会客气的叫他一声李捕头,可是,这位李捕头却是真的希望对方亲切的叫自己“公甫”。
“唉,时过境迁,可惜了好大的造化。”
想到如今小舅子许仙的本事,李公甫就暗暗叹了一口气。
“若是当时抓住了机会,如今功力大成,再加上这些功劳,不说金牌名捕,就说银章、追风之类的名号,也能得一个吧……”
想到考绩差官当时那种惋惜的眼神,李公甫心里就有了些淡淡的怅惘。
是的,他是实力不行,不堪重任。
人与人之间的缘份这事扯不清楚,就如幸福的人全都一样,而倒霉的人,就只有更倒霉,没有最倒霉。
李公甫策马徐行,忽然按停马头,侧首望去,又叹了今天的第二口气。
抬眼望去,隔涧相望,能看到西山横斜之处,那一抹灰白影子。
别人或许会以为那是白猿山兔之类的身影,李公甫却是知道,那其实是一个名人,是杭州府中昔日风头最劲的富商,也是京官致仕的成功人士。
那场猪牛之乱,如果评价城中谁最倒霉和后悔,肯定非杨老太爷莫属。
“明明家中出了条龙,却被他亲自赶走,真佛不求,反而求诸妖魔,有得如此下场也算应该。否则,岂能让世人知道警醒报应之处。”
身边一个名叫“小三”的捕快,最会揣摸心意,见着李公甫停下马,沉思张望,就凑上前来说话。
另一个叫“九指”的中年捕快也不后人,面上就泛起古怪的笑意:“今日果,昔日因,听说这杨家老太爷当初能青云直上,也是得了一位名叫“绮罗”的女子鼎力相助,替他不知挡了多少灾祸。
明刀暗箭的,拼杀连场,让他一直走到礼部高官的位置之上,更为他生下儿子……
可惜的是,此人虽然腹有诗书,才学不凡,却是个忘恩负义的。不知哪根筋搭错了,竟然因为那绮罗出身草莽,只是给了个妾侍身份,转头就娶了勋贵之女为妻,闹出种种事端来。”
此事已经在杭州城传为了笑话,几人说起来,全无顾忌。
在这个妖魔时不时显形作乱的世道下,没有实力,再多的富贵荣华,也只能说倒就倒。
杨老太爷不但身败名裂,更是家破人亡。
家里女眷被猪妖玷污这种肮脏的事情暂且不说,他就算想要顶着这种肮脏的名头,继续把家业传下去,也并没有做到。
嫡脉三个儿子,本来应该个个大有出息,结果呢,三儿子与一些丫环仆人,做了猪妖嘴里美食。
自家妻子和儿媳等人事后回过神来,经不起屈辱打击,自顾寻死。
二儿子在牛妖出现报仇之时,被一双蹄子踩成了肉泥。
听说,他家大儿子从京中携了家眷匆匆赶回南边的当口,在路上遇到妖虎,事后只能找到一双鞋子。
从那以后,杨家败落得只剩杨老太爷一人,孤身清冷着就是不死,似乎在映照着当初柔情密意之时的山盟海誓。
那一点灰白色,想必就是杨老太爷找到了西山上面那座衣冠冢。
此时祭拜怀念,已经晚了。
正是,“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他难忘的估计多半是美人挑灯,素手调羹,想的是那时的富贵荣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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