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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西坟山尸变


  有人说,爱情就是两个人都长得如猪似猴,还怕对方被抢走,搂得噔噔的。
  眼前这对不算最好的诠释。
  因为在外人眼中长相难看的胖掌柜脏过。
  丑而不自知,还肆意糟践妻子的感情。
  这种不知好歹的男人,金暮黎极为看之不起,即便他在述说黑箭令的事,也是连眼尾都懒得扫看一回,只瞧易锦在厨房里开心忙碌的身影。
  下厨的男人最性感。
  下厨的男人最有魅力。
  此话不虚。
  金暮黎看着那明明长着窄腰长腿、却不断在菜板和炒锅间转移的青年,心里一阵阵躁动。
  种田耕地的普通男人熄灯之后尚且有力,何况黄灵士的易锦。
  他在修武灵士里级别是不高,可跟农夫比,却又强百倍。
  尤其在他收起委委屈屈哭唧唧的模样,从背后看那劲瘦腰身、笔直长腿时,难免引人无限遐想。
  有种将他翻转过来激烈拥吻、再狠狠摁在案板上的冲动。
  她眼中的占欲狼光,半映在夜梦天眸心,令他手握成拳,几近憋疯。
  “我们凤栖城不大,却是被神灵护佑的福地,既无洪患,也无旱灾,虽不能大富大贵,却能平安度日,直到二十多年前~~公子,你、你在听吗?”胖掌柜见夜梦天只顾盯着雪发女子,不由怀疑对方似要帮他的诚心,“唉,这事本也不该牵累旁人,我……还是不说了吧。”
  烛火哔剥,灯花爆溅,夜梦天霍然回首:“继续!”
  胖掌柜被那泛着血红的双眼吓了一跳:“公、公子,你们……”
  他是过来人,又经营旅宿十几年,见多了南来北往风流韵事,眼前这三客之间的暗流汹涌,他略微看一眼,便能明白个十之八九。
  可这种事,谁也插不上手。
  “那我便接着说了,”他暗自叹口气,也不指望姓夜的俊侠能听进多少,“二十多年前,原本安静的城西坟山,忽在雷雨之夜发生异变,所有已被安葬、肉身还未彻底腐烂的逝者都从土墓里爬出。”
  注意力集中在易锦身上的金暮黎陡然扭头:“尸变?”
  胖掌柜没想到直勾勾凝视内厨的女子,竟将他的话入了耳:“对,尸变,而且是非同寻常的尸变。”
  金暮黎欲问又止,回眸再次看向厨房里的炒勺翻飞:“继续。”
  胖掌柜瞅了瞅夜梦天。
  气质清雅出众的男人还在强忍嫉妒与怒气。
  胖掌柜虽觉此人有些不靠谱,但还是说了下去:“那天晚上,刚下葬不久和半腐烂的死人全都破棺而出,歪歪斜斜晃晃悠悠来到凤栖城,从未见过此种阵仗的城门守卫吓得屁滚尿流。好在当时因夜深而早已关闭城门,否则……”
  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城里的人定要遭殃。
  夜梦天看着厨门内外二人,话却是对胖掌柜说的:“它们什么都没做?”
  “哪能啊!城里居民虽免于一难,城外百姓却遭了大殃,被尸群攻击撕咬者不计其数,中了尸毒的人非死即疯,至少有一半人被感染,变得比尸群还猛,红着眼逮人就咬。”胖掌柜目露惊惧之色,“这种恐怖场景持续了近半个月,且不知怎的,还是传到了城里。”
  夜梦天道:“如何控制的?”
  胖掌柜脸上现出一丝怪异:“半个月后,僵尸横行的凤栖城外,来了个身穿道袍却头戴和尚帽的男人,是他用一把破旧竹笛,将所有尸体召引到西郊坟山,诱入一座天然深坑,集体沉睡。”
  道有九巾,僧有八帽。
  道士不可能穿僧衣、戴八帽,僧人也不可能穿道袍、戴九巾。
  那这个穿道袍、戴僧帽的竹笛怪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金暮黎讶然道:“中尸毒的被感染者也一并被召走掩埋了?”
  胖掌柜点点头:“也是没办法的是,尸毒已经侵入他们五脏六腑,无药可救了。”
  “此事当时既已了结……”夜梦天皱皱眉,“跟黑箭令又有什么关系?”
  “二位有所不知,当时那不知是道长还是和尚的男人吹笛使尸体陷入沉睡后,并未掩埋,只是令幸存活人将深坑砌石为池。”
  “我当时才十几岁,和其他侥幸躲过此劫的人一样,参与了运石砌池之事,且亲眼看到那个救了大家性命的男人,用竹木稻草、糯米黏泥和新鲜猪皮扎了个异常结实的假人,并给他穿上宽袖长袍和皮靴,小臂配套可以轮发的黑色短箭,看守尸群池。”
  金暮黎和夜梦天同时想到雨中男子,异口同声道:“是他?”
  “是他,”胖掌柜答道,“那位始终不肯透露姓名的大恩人不仅做了个竹木护卫,还布下什么封印尸魂的大阵,说只要阵法不被人为破坏,池子里的尸体便永远动不了,直到烂成白骨。”
  “他这么说,好不容易活下来的人自然是连声答应,谁也不敢靠近尸群池半步。别说尸群池,即便是池周五里,都没人敢过去,一想就头皮发麻瘆得慌,恨不得彻彻底底忘记,如同从未发生过。”
  胖掌柜在回忆中愣顿片刻,才接着道:“人总是要往前看往前走的,灾劫过后,大家悲伤一阵,失去亲人的痛苦,也就随着时间推移而慢慢淡去。不料,到了第三年岁末,有人无意中发现那满池尸体,竟已全部化成血水,颜色红得惊人,竹木守卫则不见了踪影!”
  金暮黎终于被故事吸引,将锁定在易锦身上的目光移了过来。
  夜梦天紧拳暗松,也看向胖掌柜:“然后呢?发生了什么事?”
  胖掌柜见二人对他说的话,其实是一字不漏尽皆入耳,印象便瞬间改观:“没有人知道怎么回事,议论纷纷后,都吓得关门闭户,若非必要,白日里都很少出来走动,直到竹木护卫忽然现身,留下两支黑色袖箭,抓走一大一小两个活人。”
  夜梦天道:“抓活人做什么?”
  “一开始我们也不知道他要做什么,直到发现除了抓走两人,并无其他恐怖之事发生,且只是每五年抓一次,抓的还都是纯男童子,颇有规律,便猜测应是拿活人祭血池,镇压池中鬼魂,免得他们出来兴风作浪,再度害人。”
  “也就是说这只是你们臆测,并非事实,”金暮黎瞟他衣衫,不看他的油肠嘴脸,“每次抓人都留下黑箭为证?”
  “正是!”胖掌柜又颤抖起来,“初次是抓人留箭,从第二次开始,便像先物色合适对象,再以箭令标记告知,然后子夜方去领人。”
  金暮黎抬眸看看窗外,转向夜梦天:“要不要跟过去瞧瞧?”
  夜梦天自是满口答应:“好。”
  一直抱着孩子旁边静听的秀虔忽然出声:“姑娘,那里危险,你……你还是不要去的好。”
  夜梦天温温一笑:“暮黎可是打鬼主力,她若不去,我一个人可不敢擅闯血池禁地。”
  秀虔惊愕不已。
  胖掌柜也张开外翻厚唇,半天合不拢。
  夜梦天意味深长道:“掌柜的莫要小看女子,否则迟早要吃亏。”
  胖掌柜连忙啊啊应是。
  虽说宿店旅客里,也有不少江湖女子,但在他心里,多少还是有些性别歧视,毕竟女子再厉害,最后还是会依附比她强的男子,归于家庭,相夫教子,无甚作为。
  “既然它相中你家五岁稚儿,就必在别家锁定了成年处子,”金暮黎毫不知矜持与害羞为何物,能说不能说的言辞语句,都顺口溜出,“我不能保证你家孩子毫发无损,但救下他的性命,却能做到。”
  她瞥眼夫妻俩,“是交给竹木护卫,由我跟随,见机行事,还是连夜出逃,被它穷追不舍,你们自己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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