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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声名,楚娇的猜想


因为消息有待确切,他们又是周报,无论如何不能抢到第一个报导的独家新闻。

        但上海的报纸很多,大报纸还比较谨慎,要打听清楚后再登载。可小报纸抢的就是“快”、“鲜”、“奇”,管它真实性如何呢!

        沈宸按时下班,却不知道几家小报纸已经行出来,按照各自获得的消息和揣测想象,给他安上了至少三个以上的名号,并替他编排了好几个版本的人生经历。

        “江湖杀手”版:自幼学艺,武艺高强,飞檐走壁如走平地,杀人如宰鸡鸭……

        “组织特训精英”版则有好几个,蓝衣社、cc系、铁血团、灭倭帮……这其中竟然还有杜撰出来的,让人不得不佩服那些编辑的想象力。

        但对沈宸来说,这些都没有什么意义。所以,他下班就老老实实地回家,这次连车都不坐了。

        在外行人的印象中,特工或杀手往往是面孔冷峻、身手高明、酷得掉渣的一类人。其实,这只是影视和文艺的夸张和塑造。

        真正的特工或杀手基本都有份固定工作。身份的隐秘性很关键,不要以为自己的职业很有面子。要知道,成功了或许是应该的,可失败了输的就是命!而且,不管是特工,还是杀手,也都要上下班的。

        上班就是上班,不要考虑什么时候结束,也不要中途退出。普通员工逃班最多是扣工资、开除,你逃班就等于逃命!

        而下班就是下班,下班了你就是普通人了,对自己周围的一切都要以正常心来面对。也就是要尽量减少别人对自己的注意,维持自己一个透明人的形象。

        走在路上,沈宸今天不打算买饭回去吃,他想在外面吃晚饭,省得还要刷碗收拾。

        拐了个弯,沈宸向一家熟悉的饭铺走去。走了没多远,便听见有人大喊“强盗”。

        下班了,还管强盗吗?沈宸犹豫了一下,可看自己身上还穿着制服、佩着枪,只得稍微加快了脚步,向喊声处赶去。

        来到出事地点时,沈宸现好象不用自己“加班”了,约翰巡士先他到了那里。

        一个老人正拉着约翰,用中文喋喋不休地说着什么。虽然外国巡捕都有学习上海话的培训,但约翰显然被这语和方言弄得不知所措,一脸懵逼的样子就表示他根本没听懂。

        如果这么评价约翰的话,显然有些过分。起码他听懂了“强盗”这个词,因为这是他在培训课上学会的第一个中文单词。

        看到沈宸,约翰懵逼的脸上现出了光彩,伸手叫着,却一时不知道沈宸的名字。

        沈宸翻了翻眼睛,快步走过去,仔细听着老人的讲述,然后指着不远处的一所公寓的地下室,故意用不流利的英语说道:“那里,强盗在那里。”

        约翰立刻拔出手枪,推弹上膛,奔向地下室的木质栅栏。他的反应如此神,令沈宸感到挺惊讶。

        这家伙和本尊那个二愣子倒很象啊!沈宸犹豫了一下,也抽枪在手,跟了过去。

        约翰推开木栅栏,打开手电筒,走进黑暗的地下室。这在沈宸看来是很找死的动作,他喊了一声,也不知道约翰听没听见,但却没有转身或者回头。

        沈宸走得不快,眯着眼睛,适应着黑暗。他听到了地下室里约翰的喝斥,和畏缩的回答。

        眼睛适应了黑暗,沈宸也走进了地下室。他看到约翰用枪指着一个角落,正在用蹩脚本的中文命令强盗出来。而在手电筒的光柱下,他看到一个瘦弱的家伙瑟瑟抖,缓缓走了出来。

        这就是强盗?沈宸心中怀疑,贴墙而立,并不敢放松警惕。

        约翰的手电筒一闪,看见了沈宸,开口说道:“嗨,伙计,帮我看住这个家伙,只是一会儿。”

        沈宸答应了一声,抓住那个瘦男人,迅地搜了身,没有现武器。

        约翰打着电筒,在地下室搜了一下。除了现了一个篮子,里面有一些衣服和奇怪的小饰物外,再没有别的什么赃物了。

        带着些许的疑惑,两人押着罪犯出了地下室。那个老人立刻迎了过来,指着瘦男人骂着,又去拿约翰手中的篮子,嘴里还说着话。

        沈宸有些好笑,对迷惑的约翰说道:“就是这个人抢了他的篮子,篮子里有些衣服,还有几件饰物。”

        约翰看来也有些出乎意料,任由老人把篮子拿走,又打量瘦男人,似乎不太相信他就是“穷凶极恶”的劫匪。

        了会儿呆,在沈宸的提醒下,约翰才有些失望或者无奈地掏出手铐,将这个“强盗”铐上,无精打采地和沈宸说了几句话,便押着“强盗”走了。

        小题大做?虚惊一场?沈宸摇了摇头,苦笑了一下,佩好枪,转身走了。

        …………

        静谧的夜色中,只能隐约听见窗外风吹草木的沙沙之声。

        几张报纸放在桌子上,楚娇正在仔细地读着,偶尔停下来,微蹙眉头,思考片刻。

        江湖杀手版,组织特工版,独行大侠版,楚娇都认真地读了。虽然报道不算真实,可夸大却是统一的特点。起码,杀日人的是个高手,这是无疑的事实。

        但楚娇从中嗅到了一丝熟悉的味道,并不是她以前听过、见过,而是在她的脑海中,隐隐约约有那么一种感觉。

        不留痕迹,不闻枪声,不见人影……难道——楚娇不禁开始猜测,是不是那个叫沈宸的家伙呢?

        没有激烈的枪战,没有屠宰场似的血肉横飞,这与当时的杀人方式和方法完全不同。沈宸的杀戮技能确实与众不同,也有着自己的些许特点,这也就难怪楚娇会有所怀疑了。

        只不过,怀疑和猜测都没有什么用,找不到人哪!可研究分析过一番之后,楚娇却也得到了些启。

        是啊,开枪无声,这虽然令很多人费解,但对楚娇来说,冥思苦想之下,办法还是有的,记忆中就有好几个呢!

        枕头或厚布?哎,太扯了,谁去杀人还得抱着个枕头?装水的瓶子,一开枪全是玻璃碴子;拎上块肉,紧贴着肉向敌人开枪?或者,楚娇伸出手,比照着,肯定很疼啊!

        放下手,拿过纸笔,楚娇边琢磨,边在纸上画着。

        画画改改,改改画画,折腾了快两个小时,楚娇也没把消音器的图纸画好。再加上那不是很专业的画技,气得她把笔都摔了。

        丫环在外面敲门,提醒楚娇该休息了。

        楚娇答应了一声,把桌上的东西收拾好,脱衣上床,却一时胡思乱想,不能入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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