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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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我从没谈过恋爱,但我想谈恋爱可能也就那样吧。
有人会趁你不注意偷偷亲你,或是在你研究菜谱时挠你的痒。
睡觉前总要哄小孩似的给对方留下一个吻,然后吻着吻着觉也睡不好了。
于是在家肆意放纵更为胆大明目。
有时是客厅,有时是卧室,有时是卫生间……
偶尔我和林琰上街时会混在人潮中牵手,在深夜霓虹灯下的角落偷偷接吻,和兄弟朋友出去玩,会心照不宣走在人群最末,肩膀挨得极近极近。
李正是最先发现我们关系的人。
那是林琰高考结束后的某天,为了庆祝他毕业,耗子他们策划了一场毕业礼。
大抵是吃吃喝喝,玩乐一番,一群人迈着微醺的步伐走出饭点,随后晃进一家ktv,兴致盎然想要高歌一曲。
前台的小姐姐正无聊地站在柜台后打哈欠,看见一群头顶各色鸡毛,气质非凡,就差没把“我不是好人”几个字印脸上的人飘进店里时吓了一跳,哈欠打了一半又收回,颤巍巍举手差点报警。
许是在饭点喝酒还未尽兴,一群人在包厢里又点了酒,一边对着话筒吼嗓子,看谁吼得大声,一边把酒往嘴里送。
那天十多个人在包厢里挤成一团,彩灯旋转,酒气与欢笑混杂,糅合着并不讨人厌的气息。
林琰作为这场派对的主人,被他们拽上去唱了好几首歌。
起初他并不想离开我。
我说:“去呗,好不容易考完试,放松一下,高高兴兴玩一玩。”
“就是就是!”一旁有人起哄,“学霸快来唱一首!”
“唱一首!”
那小孩脸上是明显的不悦,嘟囔着嘴,我含笑,趁人不注意勾了下他的小指,在灯光晦暗不清的时分。
“我就在后面看着你。”
林琰不情不愿的被他们拽了上去。
小孩第一次碰见这样的场面,一开始有些无措。
他第一次来ktv,很多东西都不会用,在我身边待习惯了,也没胆子去和一群社牛人士放声歌唱。
不过后来倒是好了不少。
耗子和老布一左一右夹着他,他右手持话筒,左手不知所措地攥紧衣袖,直到后来才慢慢放松,嘴角渐渐扬起。
他站在斑驳陆离的灯火下,头发剪短了,就如我的十八岁一样,露出干净的眉眼。
脸上那一笑明眸皓齿,一瞬间仿佛看到了真真切切的十八岁少年。
不是带着血污,在枪声中裹挟满身阴鸷的人。
我坐在人群后的沙发上,没在阴影里,他站在被人簇拥的光下,四周是欢声笑语。
那时李正同我一样坐在沙发上,只不过我坐在最右端,他坐在最左端。
他目光涣散地望着前方,手里把玩着那个暗红色的打火机。
在喧嚣与寂静中,他蓦地开口。
“你们在一起了。”
不是疑问,是陈述。
我点头:“嗯,在一起了。”
他笑了一下,说:“挺好的。”
挺好的。
一如往常,除了这句话外他什么都没问。
&
林琰填写的所有志愿都在本市,我想不明白,便问他为什么那么执着留在这个城市。
“不到外面去看看?”我问。
“我想和你近一点。”林琰说。
“就这么不想离开我。”
“嗯。”小孩认认真真应着。
我笑了笑,心中有些无奈地叹口气。
这粘人程度是咋回事啊,小鸟都知道不能一直被母亲庇护在羽翼下,迟早是要自己展翅高飞的。
“你这样以后可怎么办。”我说,“大学军训还得住宿,你可不能动不动就想家哭鼻子,不跟室友打好关系可不行。”
“不会的。”林琰笑了笑,“我从学校偷溜出来。”
“被人抓到了怎么办?还想不想好好上学了?”
“会好好上的。”他说,估摸自己也知道此行为不正当,语气低软,像是在撒娇。
我忍不住伸手轻挠他的下巴,就像在……撸猫。
“那你之后去上大学,我在你学校对面开个小书店。”
“一楼卖书、卖花、卖文具和饮品,二楼给你这个夜不归寝的坏学生留间房。”
“这样你想家了,从学校出来,即便家离得远,也不用着急回家。一出校就能看见我在书店等你。”
“真的?”林琰眼睛亮亮的。他扒拉下我的手,捧在手心里摸索,“二楼做我们的小窝。”
“好。”
“还想养几只猫。”
“行。”
“别骗我。”
“不骗你。”
那小孩笑得特别开心。
他低头亲吻我的手背,像是喃喃自语,亦或是什么都没说。
“我们是永远都不会分开的。”
后来林琰第一志愿进了,报考专业是血液学,入取通知书在七月底送达,收到的那一天他兴高采烈。
我也高兴。那天我们去小超市进货,途径卖西瓜的老大爷时又抱了俩西瓜,和一群朋友们聚在天台喝冰啤。
老布说,我们这里终于出了一个大学生。
那天冰啤喝了一罐又一罐,可能是太高兴了,老布本来话就多,一高兴话更多,她告诉我们她要结婚了。
我们都很吃惊。
耗子不胜杯杓,一马当先开启八卦模式:“霍!你居然偷偷背着我们谈恋爱!老实交代是谁?”
老布嘿嘿一笑,手里啤酒晃悠,大抵也是喝多了:“一个很可爱的小男生。我买了戒指,打算向他求婚。”
“姐!你真牛逼!”
不知谁吹了声口哨,吼了一句,大家跟着一块儿喊,说要喝老布的喜酒。
“没问题!准备好你们的份子钱,到时候大家都要来哈!”这个纹花臂的女人灿然笑说,很幸福的模样。
算是双喜临门,大家那一聚又是很晚很晚。
其实老布说出那话的时候,大家都心知肚明这背后另一层含义——老布打算走了。
&
中国有牛郎织女,那必然少不了七夕节。
以往单身的日子,我对什么情人节、七夕节这样的节日并不敏感,甚至不知道它们即将来临。
等到那一天过了,翻翻上了灰的日历才想起,哦,原来还有这节日。
那什么时候到呢?
咦?这节日已经过了啊。
但是今年不一样。
因为我有对象了!
可是送礼是个很让人挖空心思的事。
我绞尽脑汁实在想不到送林琰什么好,于是去问自称是“恋爱专家”,实际一次恋爱都没谈过的耗子。
耗子看着我,眼神非常不对劲。
“你谈恋爱了!”
我:“…”
“你居然不告诉我!”
我:“……这不是现在说了嘛。”
耗子:“我生气了!”
我:“…”
耗子:“哼!”
我:“……你到底有没有什么好想法?”
耗子八卦,想知道我对象是谁。
我装作一脸高深莫测的样子:“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耗子瞪大眼睛瞅着我。
然后这个据说只有小学文凭,并且数学从未及格过的人脑子转得飞快:“你他妈不会是和林琰谈吧?!”
我:“…你小学数学真的不及格吗?”
耗子:“我去!老牛吃嫩草!”
我:“呸!你才老牛吃嫩草!你他妈是不是语文也没及格过?!”
耗子很委屈:“我想吃嫩草也吃不到啊……”
我:“…”
耗子的重点跟别人从来没有站在统一战线上过,我一点儿也不吃惊他没说什么两个男的怎么在一起这样的疑问话,因为我深谙他的重点不在这里。
他得意洋洋,双手叉腰道:“我就知道!我早就看出来你俩不对劲!不愧是我!新一代福尔摩斯就是我钱浩深!”
我:“…”
“跑题了,咱能不能回到重点上?”
鲜花、情书、巧克力……耗子说,这种大众化的礼物早就没什么新颖。
“不过重点并不在于送什么礼物。”耗子一派深沉的模样,“重点在于你的真心。”
“不管你送什么,哪怕是学着小女生在网上买几块钱一包的塑料珍珠,做条五彩斑斓的手链也好,林琰都会高兴。”
耗子的话多少还是有点用处,于是我寻思……
当然没有学着小女生去网上买几块钱一包的塑料珍珠做手链!
不过大众化的情书倒是写了一封。
我读书时,曾见过班上个别同学在情窦初开的年纪写情书送给自己喜欢的人。
那几年写情书好像是很流行时尚的事。
我没写过情书,也没收到过。磕磕绊绊废了好多张纸,期间还要注意不能被某个粘人的小崽子发现。
耗子说,要时刻保持神秘感,因为是惊喜。
我思忖这惊喜咋搞得那么费劲。
于是那情书写了好多天,才写得稍微满意了点。
等终于写完,礼物准备好,七夕节也差不多将至。
我把惊喜藏在枕头下,等着那一天送他。
&
估摸我上辈子也不是什么好人,以至于这辈子想做点什么有意义的事时总被绊跟头,总觉得自己跟哪个节都无缘。
七夕节前一天,我被人绑架了。
大概是凌晨一两点的光景,我收工回家,怕有人等急了便抄小路走,走的是从前捡到林琰的那条巷子。
小巷子十几年了也没按个监控,路灯也没有,黑漆漆一片,但不用眼看也知道里头堆积着不少垃圾,空气中泛着阵阵恶臭。
那天我负伤了,伤口简单处理过,好在没有明亮的光打在身上,黑衬衣看不出上面斑斑血迹。
我走在静默的小巷中,脚步迅疾,只想快点回家。
但我没能回去。
这小巷真的太安静了。我想,以往都会有不少流浪汉卷着旧报纸横躺在垃圾堆旁奏响鼾声,而此刻只有月光婆娑,静得连蚊蝇声都没有。
我觉得不对劲。
脚步不禁加快几分。
身后一阵轻风而过,我蓦地转头,下意识拔出后腰的枪。
砰——
血从那人的手臂处流出。月光下,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瞪着我。
霎时周遭黑影涌动,一群穿着黑色制服的男人像黑色海浪拍打礁石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渐渐的把我包围。
啧。
不耐烦的声音从唇齿间冒出。
真是倒霉。我想。
跟李正一起做的坏事多了,树敌也就多了。我不知道哪个仇家被一锅端了人还那么多,给我这么大个面子,想置我于死地还放这种浩浩荡荡的排面。
前后都被包围,我进退两难,小心谨慎地观察四周,心里盘算该怎么冲出去。
我冲那个不小心被我崩了一枪的人莞尔一笑:“不好意思啊,叔……哥,天太黑了,我也没看清,你手没事吧,要不赶紧去处理一下?流着血多渗人呐。”
那人没理我。
这时身后人潮变动,我警觉的向后一瞥。
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从外而入,手里拿着一根烟。
星火在指尖燃烧,小小的火点有烟徐徐而升。
他穿着一丝不苟的西服,月光照射下的眼神非常冷,冷到骨子里。
只一眼,我心中警铃大作,觉得这人很危险,他让我非常不舒服。
一定要远离。
离得越远越好。
男人站在离我一米远的位置,掀起眼皮扫向我时给人一种轻蔑感。
虽然行为举止不是很礼貌,但语气倒还挺有教养,男人蓦然开口:“您好,林先生,承蒙您十年来对我儿子的照顾,今天我想邀请您来我家坐坐,不知您有没有时间。”
林先生?儿子?
十年?
查得还挺清楚。
我听闻露出个礼貌地笑:“不好意思啊叔叔,我不清楚您在说什么。”
“您可能找错了,我一介平民怎么可能会认识像你这样身份高贵的人的儿子呢”
“再者您看这都凌晨两点了,这么早上你们家拜访未免太打扰您了,我还有事,改日再聊哈。”
男人抽了口烟,上升的烟气模糊了他的面容,他似乎勾嘴笑了一下。
那个笑让人很不舒服。
“林先生。”男人缓缓开口,“我的儿子,现在叫林琰。”
“八岁时离家出走,现在我好不容易找到他,想带他回去。”
“可是我太忙了。”男人说,“而且我也挺感谢你,一直养育着我的孩子,还把他照顾的那么好。”
“好到……”他顿了一下,弹了弹手里的烟灰,“他是那么爱你。”
我警惕地瞪着他:“你究竟是谁”
“别紧张。”男人继续说,“看来我的1468从没告诉过你他以前的事。”
“所以你什么都不知道。”
“不过没关系,你很快就会知道了。”
话音刚落,眼前的人目光一暗,抬手打了个手势:“把他带走。”
霎时暗潮猛烈翻滚,我一把抽出腰后的枪对准男人,但很快被他身边的人拦下。
十多个人蜂拥而上,他们训练有素,动作干净利落,一看就是经过专业培训,身手敏捷,难以对付。
老旧的巷子狭窄,无法大展身手。
夜里很静,也没有路人匆匆而过。
枪声划破暗夜,但无人在意这兵火相接。
矮身躲过一拳,我抬腿踹向那人腹部。
抬手给了一个朝我举枪的人一发子弹,对准的是对方心脏位置。
但是……
只听“当”一声,像是撞击金属发出的脆响。
下一刻我瞪大眼睛。
我看见子弹没有穿过那人的身体,在他心脏处只有皮肉爆破,而露出来的是一串金属路线,连接在中间的是一颗机械心。
机械光泽在月光下发着银光。
不住有电流爬过,环绕心脏四周,发出滋嗞响声。
像烤肉里的油噼啪作响。
怎么回事
我愣住了。
那是什么
待我来不及多想,下一秒我猛地回头。
一个戴眼镜的男人不知何时出现在我身后,手里的枪对准我的脖颈。
紧接着,砰——
有什么注射到我体内,头脑晕眩,视野模糊。
是麻醉剂……
当啷一声,枪从手中脱落,我眼前一黑,再无任何知觉。
天色逐渐暗下,屋里一片昏暗,小小的客厅里,有个黑影坐在沙发上,手里的手机亮着微弱的光。
那人似乎很不高兴,光线照射下,他唇角紧抿,前额碎长的刘海遮住了晦暗不清的眉眼。
不知从哪传来细细的电流声,在寂静的黑暗中显得格外突兀。
突兀的电流声在他那儿越发清晰,慢慢摸索,惊奇发现,这声音源自他的胸腔。
于是视线往上……
那人模样可怖,如意志濒临崩溃、将要发疯的人。
晦暗的眼底不知何时变得一片血红,牙关紧咬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像是在压制什么。
强大的力道使手机屏碎裂。
而依旧亮着的屏幕上显示的是一条陌生电话发来的短信。
“我亲爱的编号1468,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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