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禁城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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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区,很久之前是一座古老的城市,传说这里好客,是一所大国的北方战区,后来异世界入侵战争打响,13区作为大国战区,战至最后,俨然成为一片战土废墟。
于破灭中复苏,这是13区的来历。
而禁城,距离13区并不远。
它是当年大战最为恐怖的一所城市,后来辐射横行,再加上走私一系列利益相关,背后有大佬,所以这里渐渐成为一所荒废之城。
荒废之下,却是黑暗的狂欢,这里走私,贩卖人口……世界的一切险恶几乎都能看到。
而李浩电脑中所调查的,并非是禁城,而是药物。
很多药物,它们本身就是禁止出售购买的,具有强烈效果的同时,现代的科技很难将副作用彻底消除。
但李浩需要一些延续生命的药物,而且最好是效果非常厉害的,副作用什么的……只要不是变异,他都不是多么惧怕。
“烈日灼心?”李浩忽然看到一个熟悉的名称。
这四个字在前世是一部电影,可在蓝星,却是一副药水的代名词。
如烈日一般灼烧心灵,具有大恐怖,但若是能承受疼痛,将里面蕴含的特殊物质炼化,那延年益寿不成问题。
李浩目测到,这种药水,一瓶就要一百万!
看效果,能延续十年的生命。
但是,随着服用的次数增多,体内会自动生出耐药性,多次服用,那就要换药。
不过他现在就算把康复元水出售,也不过是百万联邦币,只能购买一瓶。
倒是不用担心这种……
李浩想到这里失笑一声地摇摇头,这就是穷人的快乐么?不需要担心身体的耐药性。
烈日灼心,是他调查以来拥有最好效果的药物了,
效果比它好的没它便宜,比它便宜的没它效果好。
之所以便宜实惠,因为它的副作用就是会产生精神幻觉,对肉体承受能力也有需求。
精神一旦出现幻觉,那简直就像是修行路上的心魔,后果非常严重,容易混淆视听,难以分辨真实世界和幻想世界。
一百多年前,就有人在初步发达的网络世界里迷茫,出现精神幻觉,比如觉得跳楼不会死,但那时候跳楼,三四层就很难活下来了。
这烈日灼心算是简单粗暴的药物了,延续生命,便宜实惠,足够李浩延长十年!
李浩若有所思。
他身躯一闪,瞬间从房间里离开,呼哧呼哧地吹风……不一会,就来到了车站。
他在车站面前,给陈峰打了一个电话,说请假数天,不会延迟高考。
电话里的声音在沉吟片刻,也就很快答应了。
腾腾……
列车启动的声音像是号角一般,李浩坐在一个椅子上,闭目养神,心中汹涌。
“没有法律的城市,烧杀抢掠……”
他环顾四周,前往‘禁城’的大多是那等面目凶煞,身形消瘦的中年,青年、女性,都很少,少量几个也都是一看就不好惹的样。
禁城比世界任何一所监狱还要恐怖无数倍,想进入这里,任何的善良都会致人死亡,唯有实力,和小心谨慎,如履薄冰,才能让人安然回来。
传说,禁城死过一尊鬼神之上的强者,李浩觉得非常不可思议。
如今的他,体能很强大,虽只是达到500玄气血,距离巅峰还有五百玄,可他经历生死之后,战斗的经验也丰富无数。
他自信,学校里就算是第一的陈猛,也不敌他!
可,李浩现在甚至还不清楚熔炉是什么特征,什么实力,更别说鬼神,还有鬼神之上了。
这座城市,处处杀机。
不一会,到了……
嗤嗤嗤……
李浩刚刚下车,就听到一阵电击的声音,双目一闪,身躯暴退几米,宛若大鹏展翅,又似是一只灵猿。
双目,爆发出一阵精光,注视声音的来源地。
原来,是一名刚刚在车上的中年,拿电击棒电晕了另一个乘客,正凶神恶煞地盯着众人,托着身体走呢。
李浩沉默片刻,一闪,身形就此消失不见。
下车的乘客也各自消失。
往往,下车才是最为危险的时刻。
另一边。
李浩换了一身面貌行走,是一个毫无特色的中年人,可是走过一个巷子,他脸上浮现出无奈神色。
他的腰间抵住了一个电击棒。
背后的男人死死盯着他,刀疤脸,语气狠厉:“识趣点小子!如果你不想死在这里,并死无全尸!”
李浩缓慢的举起双手,轻轻说道:“我投降。”
他举起的双手洁白无瑕,宛若一双艺术品,这是刻苦修行的结果,换过几次手皮,如同一块白玉石,晶莹之感显赫。
双手举起十分缓慢,却带着一股力量感,举起的手产生一个弧度,似乎振翅的蝴蝶……
不知道什么时候,男人看呆了,双目失神。
催眠成功。
李浩露出一丝微笑,看也不看,反手就是一肘。
肘关节是人类最硬的地方之一,当李浩这个体能级别的选手出肘,只听一声咔嚓声。
男人脖子和头颅呈现一个诡异的角度,鲜血喷洒而出,溅了李浩一身。
他看了一眼。
脖子断了。
可惜了,本来以为不会打死的。
他本无意杀人,但既然杀了,还是杀的这个地方的人,那也并没有什么心里负担。
在男人身上摸索了一下,发现并没有什么好东西,只是有一万块钱的现金。
他收了起来,身躯一闪……李浩穿进一所巷子,几个闪身,鬼魅如形,再度出现时,又换了一副模样。
他如今的体能,超过一百多年前九成人类,除非是那等武学宗师,真正练出了魂儿的那种大宗师。
闪身间,宛若鬼魅,敏捷迅速。
李浩径直前往了鬼市。
他不知道鬼市在哪里,是从网络上听说来的,哪里是最大的商场地,会有很多好东西出售。
那他也顺着人流,越是人多的地,他越去,不到十分钟,就找到了黑市。
黑市里,李浩找到了一个摊主。
摊位之上,烈日灼心。
特制的瓶身,里面滚动着金色的液体,耀眼绚烂。
李浩光是看,心中欲望渐生。
禁城,是没有什么法律效应的。
而鬼市,也不过是一种所谓的潜规则。
李浩生出了拿起来就跑的想法。
但转瞬间,他心中冥想,将心中欲望杀了干净。
不得冲动,冲动即死,黑市屹立在禁城上,本身就充满危险!
潜规则,那也得是……让所有人遵守的潜规则。
什么东西能让所有人遵守呢?
唯有那血淋淋的人头。
李浩收敛心神,退出黑市。
黑市不能抢,那他干脆换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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