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章 番外:朝歌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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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青跟我说,他父亲裴远山也是从帝都纺织大学毕业的高材生,在南城商界混得也算风生水起。裴家的服装公司就是他一手掌控,在南城是数一数二的。
只是这显赫的家室并没有给她带来任何的帮助,反倒是累赘。
裴远山跟原配妻子离婚过后就娶了他的情人曹雪芬,据说两人早在很多年前就勾搭上了,还生了一个比青青还大的女儿。他知道青青跟我在一起混后,对她态度更为恶劣,已经彻底放弃了她。
裴丹青这个名字是青青父母离婚过后她自己改的,而升入初中的时候她谁也没有跟,一直就住在了学校里。我这才晓得她每天出现在陆家门外的路口等我,其实是从学校里专程过来的。
那么多日子,青青一天没落下过。所以,我心疼她的同时,对裴远山这个人也反感到了极点,一直在想着如何才能替她出口气且无伤大雅。
和青青在一起的日子快乐而单纯,仿佛两只孤独的灵魂找到了伴侣,所以如影随形。也正因为如此,我才发现了她身上更多的闪光点。
她绘画功底很深厚,对服装的时尚敏感度也特别强,她的穿着打扮在学校算是风向标,被很多人模仿,却无人能超越,这可能就是家族遗传天赋了。
我见她有着这方面的天分,就让她努力读书,如果她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服装设计师,我就用她的名字创立一个服装品牌赠送给她。
我说这事儿的时候,她眨巴着眼睛很认真的问我,“朝歌,你是不是希望我成为一个服装设计师?”
我说“嗯!”
其实我也不知道希望她做什么,但她既然又那个天分,就不能荒废着了。我担心她一直跟我混下去,真的就成了一无是处的太妹被人唾弃看不起,这不是我希望的。
然后她点点头,说:“好,你讲的我都听!”
我知道她的能力,只要她想,应该没有能难倒她的事儿。果不其然,她就因为我的这句话开始奋发图强,在初一下学期就成功跳级到初三,而我已经考上大学了,是魔都的第一学府。
我不打算弃学,我怕以后谁也依靠不了了,我没本事又用什么来照顾青青。青青知道过后伤心了很久,最后跟我说,她要考取魔都的高等服装学院,无论如何要跟我在一起。
其实她粘我也不是没有理由的,因为她没有任何人可以依靠。
她在我面前就像一张白纸,我把她看得透透彻彻。而她并不了解我,从来不知道我背后还有一个人在左右着我,如一只遮天的手,把我禁锢。
阿姆又一次亲自来找我时,是我认识青青的第二年。我在南城最繁华的地段给她买了套别墅,既然她父母给不了她一个温馨的家,我来给。
这是陆家开发的房子,我仅付了低于市场价十分之一的价格就买下了将近三百多平方的房子,装修公司也是陆家旗下的,我象征性地给了十万块。
房子装修好过后,我还没有邀请青青入住,阿姆就找过来了。她的脸色很不好,跟母亲震怒时的样子一模一样,凶和狠均在她眼底流转着。
她站在别墅大门口,狠狠抽了我一耳光,“没出息的东西,这么小就找女人,你难道不知道自古以来红颜都是祸水吗?女人容易坏事你懂不懂?”
我第一次顶撞了她,“就算青青是祸水,我也不会离开她的。”
因为青青,我才尝到了被呵护关心的滋味,因为她,我才觉得自己是被需要的,是不可或缺的。所以我管她是不是红颜祸水,一辈子那么短,我能计较多少?
然而阿姆怒了,勒令我立即离开青青,否则后果自负。然后她拂袖而去,再也没有跟我讲过什么话。
当然我没有听她的,青青与我而言已经不是一个朋友那样简单。
我萌生了长大过后娶她的想法,这种想法一次比一次强烈。因为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人在风雨交加中抱着早餐等我,更不会在冰天雪地里陪我疯,陪我浪,陪我上天入地。
我让小权子带着家佣来别墅打扫了一番,噢,忘记介绍小权子了,他是陆家管家的儿子左权,自小跟我玩得最好,算是可以交心的哥们儿。
“小权子”是青青取的绰号,因为他细皮嫩肉的,看起来像电视里的小太监,青青就赐他这样一个绰号,他倒也屁颠颠的,不晓得是因为我,还是他真的喜欢。
别墅打扫好过后,我选了一个很吉利的日子,风和日丽。
我把青青带到别墅的时候,她像一只欢脱的小鸟似得楼上楼下地跑,看了许久又蹭蹭蹭跑下来拉着我很认真地问,“朝歌,这房子真的是送给我的吗?”
我点点头,“当然了,金屋藏娇!”
“所以,我是你的金丝雀?”她盯着我的眼睛,我从她眼底读出了她并不愿意当金丝雀的想法,因为这是个贬义词。
我捏了捏她的脸,道:“傻瓜,你怎么会是金丝雀?你在我眼里是凤凰,独一无二的。”
她微微红了脸,低头揪着我的衣角很久,才又抬头问我,“朝歌,你……长大了会不会娶我?”
娶,当然要娶了,这儿念头我一直都有!
而此时此刻,这样铿锵有力的话我却不敢说出口了,因为阿姆找过我,她那眼神,脸色,都令我不寒而栗。我怕承诺了青青,到最终我做不到怎么办?
她是个敏感而自卑的女孩,如果连我都欺骗她,那她……
就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她哈哈一笑,抡起粉拳狠狠捶了我一下,道:“我跟你闹着玩的啦,人家这么小,才不要嫁人呢。”
然后她又蹭蹭蹭跑开了,一下子跑到楼梯上才转头跟我道:“朝歌,我很喜欢这里,所以你要是想要养一只金丝雀,我也愿意当金丝雀。”
我看到了她眼底的泪光,虽然一点点,却令我心痛到不行。这个笨蛋,她居然以为我不愿意娶她,只是想养一个小情人,而她卑微到愿意当一个情人了。
我不舍得她难过,于是笑道:“笨蛋,都说了你不是金丝雀,是有且仅有的一只凤凰。”
我走上楼梯捧着她的脸,低头在她眉心吻了下,柔声道:“等你大学毕业,就有十八岁了,我就可以肆无忌惮地吻你了!”
“讨厌啦!”
她狠狠嗔了我一眼,面红耳赤地跑开了。我不知道她会不会听懂,有了十八岁,我就要她成为我的女人,我一辈子都想要保护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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