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好马配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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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石急速落下,根本就没有办法闪避,玄化惨叫一声,整个人就被砸到了地里,鲜血四溅,已经是变成了一滩肉泥。
高枫就在空场的边缘,无数巨石和木材散落,他直接用缚龙索将巨石带起,然后朝着那玄化砸下,一连朝着那里丢了十几块石头,不光是砸成了肉泥,而且石头堆砌,原地垒成了小山摸样。
“还真以为我是傻子吗?”
低声骂了一句,高枫加快脚步,朝着京城的方向跑去,他不知道偷袭重伤他的那个人会不会回去报信,但总的来说,那些清虚门的人知道的越晚越好。
出城的时候是从西门,回去时候高枫却绕了远走的东门,在西门出城时,守城的士兵已经注意到了自己,再这么破烂着衣裳,浑身血污的过去,肯定会给人更加深刻的注意,还是不要招惹这个麻烦。
高枫将破烂的官袍都是撕扯了下来,走到一处河边,用官袍沾水把身体大概的擦拭干净,然后拦住在田里耕作的一名农人,花二两银子买了一件粗布打着补丁的短襟,这才踏上了回程,那农人笑的合不拢嘴,有这二两银子,那粗布衣服足可以做几十件,还是新的。
京城这样的大城,每日进出城门的人千千万万,高枫这么一个也不怎么引人注意,过了城门高枫稍一犹豫,就直奔镇魔司而去。
如果不是清晨那个差役蒙骗,自己也不会跑到城外的天王寺被人伏杀。要抓到这差役问个明白。
赶路对高枫来说不需要什么时间,战斗更是电光火石,现在距离午饭还有一个时辰左右,早得很。
高枫来到镇魔司门前。因为他身上穿着的衣服是农人百姓的打扮,守卫的兵丁没有认出他来,远远的就是大声呵斥:“官署重地,滚远些!”
等高枫走近了,兵丁们都是瞪大了眼睛,高枫可是镇魔司官署最近的大红人,升官发财,在京城内声名赫赫。他们自然是认得的,可今天这位高大人居然穿着一件打补丁的破衣服走过来,真是奇怪。
走进官署,高枫发现有些不对。镇魔司没什么实际的差事,每日里都是很清闲自在,可今日里却有些紧张,院子里还有中京府捕快在,官署内的差役脸色都是很郑重。脚步匆匆,高枫随手拽住一个,沉声问道:“出什么事了吗?怎么还有捕快在?”
被拽住的那差役也是愣了下才认出高枫,连忙躬身行礼。客气的说道:“高大人,咱们这里的郑三被人杀了。在南城瓷器街那边发现的尸首,他家的婆姨和孩子也都被人砍死在家里。那个惨啊,有邻居报了官,中京府的捕快这才找到了咱们这边。”
“郑三是不是左脸有个红痣,瘦瘦的那个?”
“就是他,唉,这太平时节的,怎么就有这样的凶案......”
过来喊自己的那差役,就是左脸有个红痣,怪不得早晨起来看这差役的神色有些不自然,高枫站在那里陷入了沉思,没想到对方如此狠辣,早早的杀人灭口,而且还是灭门。
正沉思间,那边几名捕快从经历黄志平的值房中走出,有镇魔司的差役相送,中京府的捕快对百姓是可以耀武扬威,可在镇魔司官署这种地方,还是要客气恭敬的。
“高大人,来本官这里坐坐!”
黄志平也从屋中出来,在回廊上招呼道,都尉洪石身份清贵,平日里寻欢作乐的时候多,来镇魔司的时候少,这经历黄志平则是每日常驻。
“高大人怎么这幅打扮?”
现在谁看到高枫这个装扮都是奇怪,不过也就是这黄志平够身份问几句,对这个询问,高枫当然不会说实话,只是含糊着说道:“出了点事情,结果这袍服弄的破烂,所以来官署这边换件新的。”
黄志平也不追问,笑着说道:“官袍哪有那么多新的存着,要是不嫌弃,库房里倒是有旧的。”
高枫当然不会在乎这个,黄志平喊来一名差役去拿,等差役离开,黄志平摇头说道:“莫名其妙的死了个人,平白多了麻烦,郑三的事情你也听说了吧?”
看着高枫点头,黄志平又是说道:“说起来这郑三和你们高家有些关系,本官记得还是高二爷那边的面子塞进来的。”
镇魔司官署的差役们没有品级官身,不过毕竟是给官府当差做事,有个官差的身份,工钱收入也都稳定,若是运气好,还有外快油水。所以京城的富贵人物们经常是讲和自家有关系的人塞进来,这样不光是有个好差事,还能通风报信什么的,各种方便。
高枫听了之后,心中却大跳了下,高二爷,眼下高家能被这么叫的人就是禁军左军将军高天河了。
这郑三和高天河有关系,天王寺空场那边的杀局和高天河有没有什么关系?尽管高枫灭有证据,可他直觉的感到,这其中必然有联系。
说话间,官袍已经拿来,高枫道了谢,接过官袍走入里间换上,换完官服,黄志平这边已经安排人泡好了茶水,请他坐下之后笑着说道:“高大人真是鸿运当头,居然被秦王殿下这般的看重,本以为校尉升骑尉就已经高升,没曾想高大人前程这般远大。”
看来秦王府选他做郡主护卫的事情,京城地方该知道的人都是知道了,高枫笑着说道:“多谢黄大人的吉言,这也是机缘巧合,只是不知道高某有骑尉的差事,再去做护卫,彼此会不会有什么干碍?”
“高大人不知道这个典故了,咱们镇魔司的校尉们本就有护卫皇家勋贵的职责,这非但没干碍,还是本职所在。”
说完这句,这位黄经历停顿了下,开口说道:“高大人,你能有这般好运,全是秦王殿下的恩德,秦王殿下为人宽宏豪爽,你今后肯定还会有种种好处,高大人,你可要感恩啊!”
本来很轻松的聊天,这句话说的却很郑重其事,高枫一愣,连忙说道:“这个自然,高枫不是忘恩负义的人。”
气氛略有些变化,两人又是闲谈几句,高枫就是告辞离开,走出镇魔司官署的时候才琢磨过来,黄志平和自己说了这么多话,似乎就是让自己对秦王感恩。
沉思着出了门,才走了几步,就听到后面有一名差役喊他,停住转身,那差役跑过来恭敬的说道:“高大人,黄大人方才说了,高大人如今这个身份,还是要骑马来去的好,要不然会有小人背后说话,总归不美。“高枫一愣,然后笑着回答说道:“多谢黄大人的好意,你回话过去,就说高某知道了!”
如今的高枫已经是正五品的武将,又是清柔郡主的贴身护卫,身份也是不低,可高枫每日里从家里到石马街到这个镇魔司官署,都是步行来去,虽然速度奇快,却和身份不太相符,黄志平的提醒也是贴心。
一匹毛色光鲜、体格健壮的马匹,算上鞍辔马具,在京城地方差不多要四百两银子上下,这对现在的高枫来说并不是负担。
不过买马也不急在今天,虽然早上经历了濒死的境地,可高枫并不想改变自己的行动规律,既然有人想要自己难过,想要自己死,那自己偏偏按照原样做,还要大摇大摆的做。
到了石马街之后,永记珠宝行的章掌柜又是说中午大家一起去酒楼,算是给高大人升职庆贺。
对这个邀请,高枫很是干脆的答应了,说来也巧,他到了石马街半个时辰不到,罗喜义、白华勇和赵秋三名校尉也是来到,也是要拽高枫去喝酒。
两边都不好推拒,高枫索性是两拨合在了一起,那石马街的商家们也知道罗喜义三人是贵家公子,巴结好了总没有坏处,甚至能带来些生意,自然愿意一起饮宴,倒是罗喜义三人不太愿意,可经过月楼那次之后,他们对高枫的意思不敢有半点的违背。
人去的不少,酒席摆了三桌,高枫、罗喜义几个还有章掌柜都是做了首席,没人看得出高枫在一个时辰之前还在城外生死搏杀,整个身体都差点被人切开。
大家聊得都是些闲话,罗喜义三人倒是兴高采烈的说高枫在月楼大显神威,一根手指将那虎威营牙将打飞的事迹,罗喜义更是挤眉弄眼的说道:“大哥,那月香姑娘可是为大哥的英雄气概倾倒,问了多次大哥什么时候能再去呢?”
众人都是捧场几句,高枫却想到了那月香是狐精,她所说的那九尾狐神通广大,类比神明,仙山上的小狐狸似乎是无所不知,可又有迷糊和孩子气的时候,和月香所说那威能无限的狐族至尊怎么也对不上。
心中这般想,高枫开口却是问道:“最近各处来去都是走路,实在是不太方便,京城那里能买到好马?”
京城的骡马市有两处,可供人骑乘的马匹却另有集市,高枫从前不怎么接触这方面,自然不知,所以顺便一问。
他这话一开口,那边赵秋却开口了,这个有些胖的镇魔校尉已经喝得满脸通红,赵秋大大咧咧的说道:“高大哥想要马匹何必去买,明日小弟就给大哥送一匹好马过来,还请大哥不要推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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