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做戏得做全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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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来了。
我揶揄道:“可别这样说,我就是您秦大少养的一只鸟,心情好了来逗逗,心情不好了,就哪边凉快哪边待着去,玩腻了直接扔到野外。”
他被我气笑了,“要养也养只脾气好一点儿的啊,养你这种,我是嫌活得太久了吗?”
合着还是我给他气受了。
洗漱换好衣服下楼,看到秦沉不知何时来了,正在厨房忙碌。
昨晚我在厨房里整的那些,也被他收拾干净了。
没想到这个动不动就要把人扛起来的钢铁直男,居然也会做饭。
拉开椅子坐下,尝了口他煎的牛排,口感正好,鲜香软嫩。
秦瑾城慢条斯理地扣着袖扣,从楼梯上走下来,在我对过坐下,拿起刀叉开始用餐。
握着刀叉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切牛排的姿势也矜贵文雅。
可惜,看见他我心里就堵得慌。
我低下头咬了口煎蛋,煎蛋也煎得挺好吃的。
咽下后,我对一直忙忙碌碌不停出入厨房的秦沉说:“阿沉,别忙了,你也过来吃吧。”
秦沉一怔,随即笑道:“我来之前吃过了,我是阿默,笙小姐。”
难怪会笑呢,原来是秦沉的双胞胎兄弟秦默,秦沉可是一张万年不变的冰块脸,一次都没见他笑过。
我诧异地问:“你哥呢?”
秦默看了秦瑾城的背影一眼说:“我哥有别的任务,最近换我来保护您。”
就因为除夕夜,林绾绾把我推进秦沉的卧室里,让秦瑾城心里不舒服了,所以把秦沉调走了。
秦默把垃圾收拾好,拎出去。
等他关上门后,我对秦瑾城说:“昨晚那条信息是未读状态,我出去跟信息没关系。”
秦瑾城端起牛奶抿一口,低“嗯”一声,视线落到手边的报纸上。
我恼了,“你知道?你知道还那样折腾我?”
他终于舍得把视线从报纸上挪开了,抬眸看向我,唇角勾起抹极浅的弧度,“昨晚上你不是挺开心的吗?都晕过去了。”
我脸一红,讪讪地说:“我看你就是故意找个借口来折磨我吧?”
“你不就喜欢被折磨吗?”
“变态。”
我拿起叉子插起盘子里的烤肠,狠狠咬下一口,泄愤似的咀嚼。
秦瑾城唇角勾了勾,“还没吃够吗?”
我耳根一热,垂下眼睫不出声。
等秦默扔完垃圾回来,秦瑾城吩咐他:“等会儿带笙儿去趟医院。”
我纳闷,“干嘛,我又没生病,去什么医院?”
“去看看脑子。”
我蹙眉瞪着他,“我脑子没问题。”
他慢条斯理地翻过报纸,看着上面的财经新闻,说:“怎么没问题?问题很大。”
秦默笑道:“笙小姐去医院查查也好,有病治病,没病预防。”
我看着那张笑模笑样的脸,忽然有点儿怀念秦沉,话少也有话少的好处。
严重怀疑那天带小桃小梨过来,和秦瑾城一唱一和吓唬我的不是秦沉,而是秦默。
吃过早餐后,被秦默开车带到栾氏医院,去的却不是看脑子的神经科,而是急诊科。
下车时,秦默从后备箱里拿了一束白玫瑰递给我。
带我去的也不是挂号看病的会诊室,而是直接乘电梯到了顶楼的VIP病房。
站在病房门前,秦默对我说:“林小姐住在里面。”
我一怔,“林绾绾住院了?什么时候住的?”
“昨晚。”
昨晚?
可林绾绾不是说秦瑾城昨晚和她在一起吗?
抬手刚要敲门,一想到昨晚她接秦瑾城电话时的嚣张气焰,我直接推门进去。
入目看到林绾绾坐在床上,被一个穿黑色冲锋服的年轻男人抱住。
那男人听到动静,警觉地偏头看我一眼,马上把挂在耳朵上的一次性口罩戴好,迅速闪到窗边,顺着窗口跳下去了。
我急忙跟上去,男人攀着绳子眨眼间滑到了地上,一溜烟不见了踪影。
再看林绾绾面色苍白,也不知是吓的还是病的。
刚才只看到男人四分之一个侧脸,以及一只眼睛,皮肤不算白,寸头,身高在一米八左右,身材偏瘦,身手矫捷,看样子应该有点儿功夫。
不知这男人跟之前开车撞我们,踹我肚子,以及怂恿那帮学生来打我,还有劫我去乡下民房的人,有什么关系?
看他和林绾绾刚才那副亲密模样,会不会是林绾绾肚中那个孩子的生父?
我急忙对站在门外的秦默说:“秦默,刚才那男人你看到了吗?”
秦默摇头,“只看到一个背影。”
“背影也行,快下去追他,穿黑色冲锋服,戴淡蓝色一次性口罩,身高一米八左右,身材偏瘦。”
秦默并不动,笑着说:“抱歉,笙小姐,我得留在这里保护您。”
“我没事,你快去追人!”
秦默还是不动,笑眯眯地说:“人追不追的不要紧,可是笙小姐要是有半点儿差池,阿默的脑袋就要搬家了。请笙小姐别为难我,阿默不想英年早逝。”
好吧。
今天第二次怀念秦沉。
许是林绾绾缓过劲来了,一脸嫌弃地对我说:“你怎么来了?进人房间为什么不先敲门?”
我把那束白玫瑰放到床头柜上,并不坐,只垂眼看着她,“林小姐是怪我坏你好事了吗?刚才那男人是你的老相好吧,你之前打掉的那个孩子是他的?”
林绾绾眼睛眯起,阴鸷一闪而过,很快弯起唇角冲我笑,“不是,就一普通追求者,听说我生病了来看看我,就像姐姐那些蓝颜知己一样。”
她手指轻轻卷着肩头垂下来的一缕头发说:“虽然我长得不如姐姐漂亮,但我比姐姐会说好听话,会察颜观色,会撒娇,照样有许多男人喜欢我。”
我不理她的炫耀,盯着她的眼睛继续问:“真的只是普通追求者吗?探望病人有门不走,为什么要走窗户?”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有人喜欢走门,有人喜欢走窗户,有人喜欢进屋不敲门。”
“幸亏我没敲门,否则就错过了一出好戏。”
林绾绾瞥我一眼,淡淡地说:“姐姐想多了,就是普通的拥抱,安慰性质的那种。我心里只有瑾城哥,你又不是不知道。”
又开始了。
细听她的声音有点哑,气色也很差,嘴唇是真的苍白,不是打了粉底,左手背上还插着留置针头。
看样子是真病,不是装病。
我蹙眉问道:“这次又生的什么病?”
林绾绾并不回答,抬手指指门,“把门关上好吗?有冷风吹进来,我怕冷。”
哪是怕冷?是怕我们说的话,被秦默听到,再传到秦瑾城耳朵里。
秦默听林绾绾这样说,伸手把门拉上了。
林绾绾弯起唇角笑:“姐姐是怎么知道我生病住院的?”
“是你的瑾城哥让阿默送我过来的,说你昨晚住院了,让我来看看你。林小姐生着病,还要陪你的瑾城哥‘寻欢作乐’,真的好拼命啊。”
谎言被当场揭穿,她也不觉得尴尬,依旧笑着说:“姐姐的心里素质真是越来越强大了,脸皮也越来越厚了呢。”
是说我昨晚听到那样的话,还不离开秦瑾城的意思。
我轻声嗤笑,“脸皮再厚也不如你的厚啊,就不怕我向你的瑾城哥拆穿你吗?你身体里应该有两颗肾吧,隔三差五地跑一趟医院,就不怕做检查时拆帮?”
林绾绾抬起手捂住胸口,做出一副受惊的模样,语气夸张地说:“怕啊,我怕得要死。”
“怕还那么嚣张?”
“可是啊,我现在不怕了。”她眯眼一笑,看着我说:“因为姐姐也有所顾忌,不是吗?”
“是有所顾忌不假,但是呢,说不定哪天,我就无所顾忌了。你也是女人,应该懂女人的心思,总是千变万化的,像六月的天气一样摸不准。”
她忽然伸手拉起身上宽大的病号服,露出她的腰腹部。
腰肾位置的皮肤上有两道一厘米大的伤疤,还有一道五厘米长的伤口。
伤疤有些年头了,因为肤色白,也可能是保养得好,看着并不狰狞。
她指着那几道浅浅的疤痕笑着说:“这是给瑾城哥取肾时留下的微创伤口呢。”
怎么可能?
我揶揄道:“林小姐这苦肉计使得不错。”
“当然了,做戏得做全套嘛。”她放下病号服,伸手拉着我的衣襟,把我的腰拉得弯下来,嘴唇凑到我耳边,低声说:“还有啊,我是先天性孤立肾,所以姐姐就别去瑾城哥面前,自取其辱了。”
最后五个字,她一字一顿。
微创疤痕,加上先天性孤立肾,加之捐肾者一般都是匿名,还真是把秦瑾城吃得死死的。
想拆穿她的阴谋,除非能拿到我跟萧凛签的那个婚约协议书。
可是我藏在保险柜里的那份协议书,到底是被萧凛毁了,还是被他藏到了哪个地方?如果是后者就好了。
虽然不能告诉秦瑾城,但可以威慑林绾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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