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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琥珀蜜蜡


拎着东西进了病房,摸了摸虎牙眼睑上的青肿,见眼球无碍,气色还好。又掀开被子看了看手术后的情况,应是今天刚换过纱布,布上无血迹污渍。

        见人无事,奚承宜将位置给周芸等一干亲戚让出。招呼着侄子奚兆烨,让他领着去科室见虎牙的主治医生,再寻问下他的具体情况。

        站在门口望见那人,奚承宜不免一怔,怎么说呢,二十五六的方仲元,搭眼一看就和青坪镇上的这家小医院,格格不入。

        不是说他年轻或者是医术不行,而是他身上的那股矜贵凌然的气质,与镇医院的简陋破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新来的?”奚承宜轻声寻问侄子。上次为给女儿寻药,镇医院上下他打点个遍,虽然药没弄到,整个医院里的主治医生,却被他认了个八九不离十。

        这人,没见过。莫不是镇上几家富户施压,医院从大城市里要过来糊弄人的实习生。

        “嗯。”奚兆烨望着办公室里的方仲元,语气里难掩兴奋与崇拜:“那天我和我哥将虎牙送来,虎牙身上的血直窜,我们都以为救不活了。方医生过来,几根银针就那么一扎,血就止住了;推进手术室不到半个小时,手术完成人就活了,而手术的刀口正和虎牙被人捅刀的口子重叠,都不用虎牙受二次罪。大伯,你说神奇不神奇?我想好了,今年我考学就考北医大。我问了方医生,他就是北医大毕业的。”

        奚承宜听着那句“手术完成人就活了”,抽了抽嘴角,轻咳一声,拍了拍被打了鸡血的侄子的肩膀,支持道:“理想不错,为之努力吧!”

        只是看向方仲元的眼神,虽敬佩却也更犀利了几分。

        “嗨嗨……,我会加油的!”奚兆烨举拳在耳边,宣誓道。

        “奚兆烨,可是找我?”方仲元放下手中的笔,走到门口打量着两人寻问道。

        “咳!”窥探私议被抓包,奚承宜以手抵唇,颇为不自在地咳了声,先一步伸出手,“方医生,你好!我是奚兆烨的大伯,奚安康(虎牙的大名)的族叔奚承宜。”

        方仲元盯着那只伸在面前的手,看了片刻,正当奚承宜尴尬地要收回时,他才飞快地虚碰了下,捻着指尖背在了身后。

        若从背后看,左手里的帕了已在不停地擦拭右手了。

        “你是来问奚安康的伤情的吧!身上的淤青若想好得快,只要不怕疼,买瓶药酒揉搓揉搓,两三天就没事了。”见奚承宜不置可否,他接着道:“至于断掉的肋骨,刚接上,人不易挪动。”

        这点奚承宜点头认可,镇上的路还好,出了青坪镇往奚家庄的一路,可是坑坑洼洼的土路,牛车上垫多厚的被褥,赶的多稳,都避免不了它颠簸摇晃。

        所以一众来镇上的人,从开始就没想过今天接他回去。

        “伤筋动骨一百天,好好的养着吧,一二十天后若养的好,倒是可以提前出院,回家慢慢调理。”见奚承宜明事理,好接触,方仲元端着张面无表情的脸,多说了句。

        ……

        从科室里出来,两人又回到病房。

        事情太多,奚承宜不敢耽误,怕天晚了回去要走夜路。对着周芸虎牙,叮嘱交待了一番后,奚承宜提上带来的吃食,打量了一圈。

        从周芸一众亲戚里,挑出两位诚实稳重能担事的叔伯,带上侄子四人一起下楼去了医院食堂。

        找了位熟人厨子,奚承宜将两麻袋的东西交给对方,塞上钱,将医院几人的伙食定好。并把两位叔伯介绍给对方,好由他们每天来往食堂给虎牙和陪护的几人取饭。

        打发了两位叔伯回病房,奚承宜掏出怀表看了看时间,快三点了。

        四月的天,离山近,不到五点就起雾,雾蒙蒙暗沉沉天很快就黑了。

        他带着侄子坐上牛车,便往外赶,经过太平间,地上的血液没人清理,干在地上,散发着淡淡的腥味。

        奚兆烨年少好奇心重,不免四下多张望了几眼,“咦——!大伯停车!”嘴里叫着停车,在奚承宜还没反映过来时,他就已经跳了下去,好在医院里牛车赶的不快。

        “吁——!”拉住缰绳,奚承宜扭头看去,奚兆烨已从草丛里捡了什么,边看边往回走来。

        “大伯,你看,琥珀蜜蜡!”为什么认得,那是因为在他的记忆里,祖奶奶有串佛珠手串,就是有一颗颗琥珀蜜蜡串成的。

        小妹出生后,身子弱,祖奶奶就将常年配戴染了香火的那串,琥珀蜜蜡佛珠手串给了小妹。

        为此母亲愤懑很久,偶尔想起在他们父子三人面前,还要念上两句。

        奚承宜凤眸一缩,松开手中的缰绳,跳下车来,迎上侄子伸手接过,只一眼,他便认出这是女儿佛珠手串上的一颗。

        女儿的佛珠手串,用的琥珀蜜蜡不是最珍贵‘鹤顶红’,而是最为普通的蛋黄色。可它的价格却并不比‘鹤顶红’差,因为18颗蛋黄琥珀里面全是朵朵浸红的桃蕊,美丽无双;更独特的是它还散发着股桃木的清香。

        世人皆知桃木辟邪,作为佛串,它随着奶奶在佛前供奉多年,不知是沾了佛香还是年代渐逝,让她的香味变得冷艳起来了。

        总之,它散发出的桃木香越发清冽甘醇几分,可谓是佛家圣品。

        “再找。”握着琥珀蜜蜡,奚承宜几欲失去理智,对着侄子低吼一声,他顺着血迹风一般奔向了太平间。

        在门口被人一拦,他踉跄着单膝跪地。又一个跃起,将拦着的守门人,猛的一推,闯了进去。

        里面的停尸不多,七八个他一溜扫了个遍,全是陌生的面孔,抖着手脚斜依在墙上,长出一口气,他才有心思考,记忆回笼。

        来时,慧胜说,心儿跟着她师妹进了后山。

        慧胜的武功到了四阶,她师妹虽说差些,可却自幼长于后山,对地型熟悉,怪如何一个心儿还是护得住的吧!

        还有这琥珀蜜蜡手串,闺女有没有戴在身上都是两说,庵中觊觎者不少。

        如此想着,心更定了几分。

        这时,门口正好传来奚兆烨与门卫的纠缠,奚承宜借此机会,找出那具最新鲜的、最有可能和琥珀蜜蜡有关的尸体。

        奚承宜将其身上的白布全部掀开,才发现对方赤裸裸没穿衣服,除了脸上血肉模糊外,胸口的那一刀最为至命。

        身上身下搜查了个遍,不见第二颗琥珀蜜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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