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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夜行书生》


电影院里,还是空无一人,雾眠面前的玫瑰上方出现了一个绿色的对勾,然后慢慢镶嵌到了墙上。

        她倒也不意外,赵泰晤的人物就好像是一个休息副本一样。

        轻松了很多。

        随着玫瑰归位,雾眠脑海中的记忆和感情一点点地凝固淡去,成为标本一样镶嵌在她的心里。

        “真的,很美啊。”

        一道光缓缓搭在雾眠额侧脸上,她转过头去,看到大屏幕上出现的男人。

        男人的肤色极白,皮肤光滑地宛如陶瓷一样,在灿烂而炙热的阳光下近乎透明,没有血管与青紫的脉络,完美无瑕。

        鼻梁天生高挺,笔直地宛如雕塑家手下的量尺,一双眸子深邃而妖冶,猩红的瞳孔鬼魅肆意,眉狭长锋利,没有多一分的出格,一头微长的卷发随意披撒在脑后,额头光洁而开阔,攻气十足,脸型异常完美,标志而漂亮。

        他的脸颊上还躺着如丝般的血珠,在阳光下泛着妖冶奇异的光彩。

        男人穿着古代服饰,黑色蚕丝袍服外罩,金色玄纹云图滚在衣领与袖口处,内里是白色锦服,华丽而精美。

        他有些狼狈地跪在地上,双眸抬眼看着直射而入的阳光,猩红暗黑的瞳孔露出一丝脆弱与悲哀,他的声音性感而低沉,仿佛一支魅惑而古老的焚香悠悠地燃烧着,他说:

        “真的,很美啊。”

        这焚香,一定用什么生物的灵魂在燃烧着,雾眠想。

        焚烧的声音响起,他身边开始出现雾气,氤氲着他那美到不切实际的面庞,男人闭上眼睛,最后轰然倒塌,黑金色的华服铺散一地,在血的浸染中,慢慢失去光泽。

        雾眠愣住了,画面最后停留在了那个男人的脸庞上。

        他的长相和之前反派完全不一样,妖冶魅惑,高贵冷艳,这是雾眠的第一反应。

        可是他的邪魅,并不是阴柔的女子皮相,而刚硬强大的男子皮相,妖一样的残忍魅惑,却又透着高贵而冷峻的霸道强势。

        雾眠难以形容或者用语言惊叹他的气场容貌,哪怕是死亡倒下,他也一样俊美孤傲。

        啪嗒。

        雾眠一愣,她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庞,有一丝湿意。

        奇怪,自己又流泪了。

        一种感同身受的孤寂与冰冷慢慢笼罩了雾眠,让她有些喘不过气来。

        这种难受,只在毛泰九身上出现过。

        他是谁?

        他看上去很伤心?

        雾眠心想。

        屏幕开始流动,剧情如古代戏剧般上演,他的死拉开序幕,倒回讲述。

        故事发生在古代,死去的男人——哦,不,准确的说是吸血鬼,他没有姓名,人们都叫他白毛鬼或者鬼王。

        千百年来,王城中流传着一个故事。有一位白毛鬼,他异常俊美,能力超强,用漂亮的皮相勾引迷惑人类,吸食他们的鲜血来消除饥渴,他有着操纵人心而杀死其他低级吸血鬼的能力。每隔一段时间,他就会进宫去吸食王宫妃子的血液,历代皇帝从不反抗,以此交换借用鬼王的能力巩固帝位。

        鬼王盘踞与王权之上,虽不能在阳光行走却长生不老,强大高贵。他残暴而妖冶,所有人都害怕畏惧他。

        鬼王曾经和一个人类女子在一起过,但人类女子却背叛了他,知道他是吸血鬼后逃跑了,她怀孕了,鬼王杀死了她,孩子却意外活了下来。

        一个即将成婚的人类金圣烈,想要帮助贞显世子对付白毛鬼,失败受重伤后,却被白毛鬼的师傅守护鬼咬了一口,成为了吸血鬼。守护鬼是善良而悲悯天下的吸血鬼,他不希望鬼王再继续残害人类,所以守护鬼希望金圣烈继承他的能力,伺机打败鬼王。

        鬼王见金圣烈成为吸血鬼,想要收他为跟班,金圣烈抵死反抗,自己的未婚妻却又意外死于鬼王手上,金圣烈因为妻子、父亲都死于鬼王手中,便隐姓埋名想要杀死鬼王报仇。

        在而后的一百多年里,鬼王继续他残暴暗夜的统治,吸食人血。

        而期间的小插曲,便是一个叫做玲的女孩,玲自小被父亲送给鬼王,鬼王却没有杀死她,让她活了下来,玲长大后与鬼王的初恋十分相似,让鬼王动了恻隐之心。

        可是聪明而富有野心的玲不爱鬼王,她爱一个可以成为王的世子李允。

        鬼王爱上了玲,因为她想要成为王的女人,他便想要自己称王。他甚至想要将玲变成吸血鬼,永远陪在自己身边。

        可是最后,玲为了李允世子对抗鬼王,为救李允,她死在了鬼王的手下。

        玲的死,这让他变得疯癫而绝望,鬼王屠杀了皇宫里所有的人,最后又悲哀地死在了谋划了一百年杀死他的金圣烈手上。

        “我不想,这样轻易地杀了你

        数百年,不,数千年,让你陪在我的身边

        让你永远憎恨我

        今后还有谁会对我做的事情嗤鼻子冷笑

        还有谁会对我说出刀锋般犀利的嘲讽

        还有谁,回答我,快回答我

        ……”

        鬼王最后的告白,可是她不能听到了。

        雾眠不知道怎么评论这个倒霉反派,但凡他是个冷血无情、没有流露一点脆弱期盼的反派,她都不至于这样悲哀。

        吸血鬼啊,好长的寿命。

        他是如此聪明孤傲,却又要忍受这样的寂寞和疯狂。

        他看透了人类的丑陋贪婪,利用他们的弱点把人类玩弄于鼓掌中,可是他也贪婪了,他贪婪一个女人能够陪在他身边。

        高傲的王,祈求女人陪他走过这慢慢长夜。

        雾眠想那个叫玲的女人应该也曾心动过,可是那种心动,只是惺惺相惜的理解,没能敌过内心的恐惧与害怕。

        鬼王,你有善意,他投之以温暖;你有利用厌恶憎恨,他投之以死亡和恐惧。

        可是没人善待他,他活了这么多年,连个名字都不曾有过。

        雾眠看得心堵堵的,要她说,三角恋就是你爱她,她爱他,你瞎她也瞎,你俩大傻叉。

        鬼王看似残暴可怕,又是最傻最单纯的,他的爱与偏执火果果地展现,他看到了玲不爱他,却也没能控制自己疯魔。

        雾眠又心疼又觉得他蠢。

        看来再厉害再牛逼的反派,最后也要栽在爱情手上啊。

        “请问宿主是否还有疑问?”

        空荡荡的房间里,机械声缓缓运转着。

        “有,这次任务是时限还是以我的死亡为止吗?”

        雾眠问道,吸血鬼可是长生不老的,鬼王又希望有人能够陪他走过这千年孤寂。而她说白了,就是最好能够让鬼王爱上她,来完成任务。但要是她也被他变成吸血鬼了,这任务岂不是永远不会结束了?

        “是的,您需要在任务时限内感化鬼王,并且让他结束吸血鬼生命。”

        雾眠皱眉,这她就不太懂了。

        “结束吸血鬼生命?是要他自愿消亡吗?”雾眠可不觉得这是个好决定。

        往常的反派在被她感化后,通常也都不再杀人作孽了,按道理来说鬼王的任务也应该如此。

        “本次世界既定轨道必须进行,鬼王必须在完全被感化后消亡。”

        “……”

        雾眠当真是无语了,这个世界又要感化反派,又要让反派自愿去死,合着上个世界的赵泰晤完全是给她放了个假啊。

        上个任务完成后,雾眠还格外获得了五个水晶,看来八成都要栽到这个世界了。

        “只要鬼王在死的时候自愿、没有遗憾就可以了对吗?”雾眠最后补充着问道。

        “是的,他杀、自杀、你杀,都可以。”

        雾眠回想着剧情,金圣烈杀死鬼王的时候要三个条件,一个是守护鬼(也就是被血化的金圣烈),一个是王的意志(后来的李允世子坚定杀死鬼王的决心),最后一个是母系的孩子(鬼王初恋生下的女孩子)。在金圣烈吸食了母系后代赵杨仙的血后实力大增,能够与鬼王对决,而李允在最后炸掉了地宫,阳光灼烧死了重伤的白毛鬼,而金圣烈则因为道服的保护而没有被太阳灼伤,最后还莫名其妙地活下来大团圆了。

        听上去就乱七八糟的。

        雾眠头疼地揉了揉太阳穴,让吸血鬼自杀,她还真没听说过。

        “请问宿主是现在购买物品还是进入世界之后?”

        “进入世界之后吧。”

        雾眠想这个世界又是古代,又是吸血鬼道士玄幻的,她还是攒着钱走一步看一步吧。

        “是否开启新世界?”

        雾眠离开前最后扫了一眼电影院里,只有她一个人,依旧没有看到无脸男的影子。

        她点点头,白光亮起,缓缓消失。

        深夜的街道上,打更人提着灯笼,烛火照出他臃肿而缓慢挪行的影子。

        这个王城脚边一个小镇,常常被来往的商人过客当做驿站,没有多繁华漂亮,也没有多雕梁画栋,深夜之时街上更无什么行人。

        浓黑如墨般的夜空上,一轮透亮斑驳的圆月高高挂起,莫名染上了一些腥紫色,妖冶之中透着些许诡异,几只乌鸦飞过,扑棱而下的羽毛让打更人直说晦气。

        他悠悠地走着,远远却看到了另一边巡逻的差役,两个人双手扶着腰间的宝剑,碎嘴闲聊着。

        “听说没?前段时间那杀人咬人的妖物就是从赵家出来的。”

        “哎,妖物害人啊,听说这怪物一头白发,看着跟个七八岁的小孩一样,一张嘴却是布满尖牙,把人嚼碎了往肚子里吞……”

        “官府也不让上门去抓这怪物,真是造孽。”

        “就算上面的大人让,你敢去不?”

        “不敢不敢,我可不想早死。再说了谁不知道赵家出了一个妃子,在宫里正得宠,咱们一个小地方,还不由得赵家随意折腾?”

        “你说,这是个什么怪物啊?”

        “诶诶,你知道那个传说不?白毛鬼的……”

        打更人与两位差役打了个照面,听着他们的碎语,自己却浑身一颤。

        他们这小镇上,最近出了三起命案,死者皆被咬断脖颈,四肢分离,残忍至极。

        有人曾看见这吃人的怪物翻墙入了赵家,一时间流言纷起。

        他惆怅地看了眼这惨黑的天空,又想到王城里白毛鬼的传闻和帝王的贪图享乐,愈发觉得世道艰难了。

        他叹了一口气,再看回路上却发现多了一个男人。

        那男人一身黑色打底黄色镶金边的袍子,内里是暗红色的锦衣,繁复的花纹若隐若现。他一个粗人,也能够看出这身衣服的昂贵与稀有,恐怕王城内的贵人才能穿得起的。

        他身高很高,身形修长强壮却不粗犷,整个人站在黑夜中,远远地看不清面容,却足够让人感受他身上流露出的高贵孤傲与霸气妖冶。

        那男人的步子没有停留,他单手背后,一只手轻轻抚了抚头上戴着的笠帽——那是一只极好看的手。

        他抚笠帽的时候,帽檐边垂挂的圆润漂亮的串珠相互碰撞,发出细碎清脆的声响,在寂静的黑夜中格外清楚。他不紧不慢地走着,从容而优雅。

        待他走过打更人的身边时,打更人淡淡一瞥,却被深深震撼了。

        男人一张冷艳魅惑的脸俊美到了极致,鼻梁高挺笔直,皮肤白如佳玉美瓷,一双眸子狭长深邃,黑色的瞳孔仿佛有种魔力,能够把人吸进去死死困住,叫人不敢与之对视,眸上方的一对眉锋利刚硬,攻气十足,孤傲残忍。

        这是一张极其美丽的脸,却没有丝毫女人的阴柔之气。

        打更人手中的灯笼一晃,他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男人。

        男人悠悠地从他的身侧走过,打更人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叫住了他。

        “这位公子,夜深了,您还是速速回家吧,最近小镇可不太平。”

        他说完这话便见那男人停住了,高大的背影正对着他。

        打更人有些后悔自己多嘴,可是回想到男人的面容,他还是忍不住惊叹。

        “嗯。”

        男人轻音而出,低沉醇厚地仿佛一支远古的焚香,他一开口,就叫你想听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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