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待修勿看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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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2旅结
“成子啊,还在旅行吗?”
基友打电话过来,我拿起手机,笑着回答:“要回来了,现在在机场,等我安顿好到时候咱一起撸一顿去,我请客!”
不用想,我都知道电话对面的基友挑了挑眉,喜形于色:“哟,这可是你说的哦,那我可把张三李四王五都喊来咯,不把你吃穷我把我姓倒过来写”
我挂了电话,感受着夏天的热浪,转头看了看熟悉的暮阳,结束了我的旅程。
没想到吗,就连我,也混进了人类世界,成为了一个会哭会笑会请客的正常人。
当然,还是不怎么懂礼仪就是了。
-
chapter-3路遥
你看了我年少时候的自述吗?如果答案是,真的很抱歉,那还真是失礼了,毕竟我那时的文笔和思想实在无法见人。
不过,一个故事没有结尾,怎么想也不甚合适,所以只好让我这个已经年过半百的老人来跟大家分享分享我当年的故事了。
言语拙劣,还望大家见谅。
那时候是我高中毕业,小孩子嘛,总是想要离家里远远的,正好又到了不同家里太过操劳的心,于是我收拾收拾便孤身踏上了旅程。
当时是去了一个没名没气的小城市,中二的年纪,每天傻乎乎的装作自己看透了世界本质一样,坐在一个大江旁边公园的长椅上,自以为是地评判过路的每个家伙。啊啊,想想还真是让人难以启齿呢。
这种行为现在叫什么呢……嗯,憨憨。
啊,请不要嘲笑我,就当是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想要跟上时代所做出的努力吧。
不过那段旅程也确实有些好处,高中之前的我有些阴郁,不甚与人相处,现在变得这么聒噪了应该也有那时候的功劳。
给我印象挺深刻的是一个中年男人,现在估计早就到了退休的年龄吧。
那个时候我刚刚发现了一个新游戏,嗯……就是幻想吧,观察那些过路的人,然后假装自己是他,想象他的生活。这个中年男人就是我的第一个游戏对象。
当时我好像把他想象的一无是处,甚至觉得他失去了活下去的动力,而他后来给了我很大的启迪,现在想起来真的很羞愧了。
还有一个高跟鞋女郎,长得貌美如花,瞬间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人嘛,视觉动物,总是会对漂亮的人多点宽容。当时我好像还被骂没有礼仪,变态之类的话当时无所谓咯现在想起来都脸红得想钻进地缝里去。
中二病期间谁都会有些蜜汁操作。啊,“蜜汁操作”这个词也是我为了跟上时代潮流而学会的。
不过后来我也一直在那里看着,自以为是的观察别人。于是我第二次观察到了那个中年男人。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天他意气风发,面带微笑,领口干干净净,胡茬也消失了,健步如飞地走在江边,还带着妻女,在江边悠闲地散步。
这让我感到很意外,不知为何心中有了些触动。少年的变化总是这么的莫名其妙,有了些苗头就会一去不复返。
后来也第二次碰到高跟鞋女郎,这一次她主动上前跟我搭话,也是带着睥睨的意味,而且开口也让人很不舒服。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意思大概是这样的:“小屁孩你多大了?没事不要学大人伤春悲秋,好好学习一下礼仪才能吸引小女孩子。”
啊,可能更犀利些。但不管怎么说意思总归是对的。
不过那个女郎真的很厉害啊,一眼就看透了当初我的本质。
再后来又遇到了一些事情,我开始收拾行李,想要换个城市旅游。此时我的假期已经过半了。
按我当时的想法好像是要多了解一点人类的本质,真的是太中二了。
故事就很俗套咯,我旅行,接触到了人类的美好,回到学校又遇到了一群骗我饭钱的猪室友,不断的进行旅行,认识更多的人。
啊?你问我现在还在不在旅行啦?
这个问题真的有些废话嘛。我不正在旅行吗?一场人心的旅行。
明年九月你我不相见,
我走过的校园,
像一只穿云的鸟,
愈飞愈远。
明年九月你我不相见,
我牵过的朋友,
像一片翩下得叶,
愈落愈远。
明年九月你我不相见,
我青涩的岁月,
像两条相交的线,
愈行愈远。
明年九月仍是秋,
明年旧人走新路,
呵!
旭日起海潮,
滴翠染沉黄,
旧册微皱,记忆阑珊。
明年九月你我不相见,
在从未耳闻过的天边,
望同一轮婵娟,
思同行的年。
明年九月你我不相见,
在从未独登过的山巅,
听同一缕清风,
想同吟的诗。
青丝染雪,婆娑泪眼,
熟人相遇不搭肩,
只道:
“好久不见。”
—分裂—
【多重人格】
“爱嗔,贪金,血暴力。”
——犯罪。
【正文启】
“院里头给出的证明十分难办。”
·自首:
“我了解,寄居在我脑海深处的另外三个‘我’。
我管他们叫:爱嗔,贪金,血暴力。
爱嗔,他污了后林良家的女孩儿;贪金,他窃了市里银行的金库;唯血暴力,他可是个好人呐,替我解决了我那让人憎恶的父亲。
我嘛……我是谁?
这可真是个好笑的问题,我自然是我。但他们管我叫‘犯罪’。”
·警察1:
“我们连日来,披星戴月地想要侦破的三起案子,如此轻易地解决了:
凶手自首了。
他令人惊异的镇静。来时他着着令人心里发渗的条纹病服,坐在我们的对面,带着一抹漠然的、残忍的微笑,清晰地叙述了整个犯案的过程。
我的同事正拨打精神病院电话的手停了。
但他说,这是三个‘他’。”
走山川大河的叫旅客,居别国他乡的叫异客,感真实生活的叫住客。而我说那览万千卷帙书客的三重境界,也是书中旅客,书中异客,书中住客。
寻旅文墨,忆昔年少。
读书之初,我要得是鲜衣怒马——求快;讲究得是走马观花——求多。
只要读书,便算得上是书中旅客。年少时兴起寻一书,翻了一页便读,读了便读了;便如那偏vze旅客,提了行李便走,走了便走了。一切内容都囫囵吞枣地被咽下去了,最终心里也没留下痕迹。遥想我当年也曾随尼摩漫游两万里海底,也曾与尼尔斯共骑飞鹅,也曾与多萝茜去见奥兹,如今只恍然晓得还有那么回事,有什么感悟,有什么心情,竟是全然遗忘了,懊恼万分亦无济于事。
客居纸面,感怀青春。
读书之中,我渐渐地有了择书的意识。
我彼时已开始寻求“沾衣欲湿杏花雨”的诗意,也要绯花郁叶,也要诗琴酒花;要追求哲学的深刻,要看培根歌德黑格尔;偏爱小说的讽刺却不究其背后的故事。盲目地追求旁人的推荐,只是迷失了读书的初衷,糊里糊涂附庸风雅,而其中真正的气骨却半分未体会到。便如异客融不进异乡,书籍真正的内涵也将我排斥在外。
住客字里,读书不止。
读书之后,成为书中住客。书中住客,要有静心读书的耐性,从而陶冶个人品格;书中住客,要有对书籍内涵的追求,从而深刻个人思想;书中住客,要有对优秀书籍多样性的欣赏包容,从而形成个人独特见解;书中住客,要有终身与书为伴的觉悟,从而使我们的精神始终逸兴湍飞。我自是还未达到这一境界,但这是我一生的向往与追求。
xxx说:“读者是一个美好的身份,然而,一个人并不是随便读点什么,就可以称为读者的人。”我认为一个人只有能真正成为书中住客,才是一名真正的读者。
正如苏轼“此心安处是吾乡”,让我也成为书中住客,摈弃浮华,时刻掬一捧书香,做到“此地有书是吾乡”。
近了,愈近了。
我闻得见自己跫跫足音愈发的急,思起先前远远望着的那锥似的山,心里也激动得焦灼。身后泠泠的水响渐小了。那郁郁的树愈发的茂,一点点遮了天——先是留了一道窄窄的堑,再只余了一条细细碧碧的线。于是足下只踩得到叶间的一点斑驳,而前方愈发的暗了。
复又走了几十步,下了几道台阶。
光景却豁然敞亮了。
我哑然,心里头却呐喊着:好一个黄山!好一个黄山的山腰。
那锥放大了看也是别有一番洞天:山身上一簇一簇布着的绿,绒绒的;偶尔山岩异起,奇峤嶙峋;一缕缕散着的云倒叫人轻易的想到溅起的飞沫,素素的,白白的,那轻巧灵秀是顶上往下望层层迭起的云所不能企及的。
「番外」
圣诞夜的晚风捎来祷颂声,又黏在湿漉的冷空气里了,缠人的水雾迫使它滞留、消散,这是伦敦的冬天。即使亚瑟久居于此,也仍旧难以习惯这种气候,一场雨淋得他脸上也浮起阴霾,像是笼在城市上空的铅灰色雾气。
他的邮箱里躺了一张明信片,没有署名,但亚瑟清楚地知道那出自谁手:
"soyounanubesolitaria,yroconunnarcisodorado"
墨水里混着他鲜少能碰着的香气,类似于干燥的丁香树,落款日期很新,寄件地址在格林克茵湾。他想起早年间的一场日落,那时安东尼奥还会与他接吻,指着金水仙喊“亚蒂”,沿淮河水的颜色是他眼底一滩绿意,亚瑟也因此醉心于华兹华斯的诗。
他惯来不辩驳安东尼奥的暗讽,他们像两列相向而行的列车,相撞瞬间抵死地交颈——却也仅仅如此,正如他用水仙比喻亚瑟一样。
“iwanderedlonelyasacloud…”
他鼻翼翕动着去嗅那一线花香,眷恋又清寂似地呓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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