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三章 扎什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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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里,最热闹的庆元节很快便过去了,新的一年已经来到。
南方的大陆上,春意或已在蠢蠢萌动之中,但在北方,这时节却正是一年中最严寒的季节。
从圣京方向过来的官道,蜿蜒至北方边陲小城利昂处终止。
再往北,便是铁壁关,厚厚的大雪封住了去路。
往西面的方向,却有些细碎的小路散布于群山之间。
或许是山势不如北方那么险峻高耸,过了利昂,西面的方向虽然再没有可以称的上城市的人类聚集地,但仍有些小村镇散布在山谷中的狭小平地之中。
扎什便是最西面的小镇,再往西,便是茫茫雪山。
扎什坐落在半山腰上,方圆百里内找不到一处稍大些的平地,可规模却不小,有三百来户人家的样子。
或许是一年中大半时间都被厚厚积雪覆盖的缘故,镇内的房屋都很低矮,室内大半的活动空间却是深埋地平线之下。
这种半地下室式的建筑方式一是用来增加房屋抵御山腰的狂风吹卷和终年的积雪堆压的能力,二也是有助于御寒。
这一天,镇外茫茫雪原上走来两骑雪驼,前方雪驼上的是个本地汉子,瘦高个,厚厚的翻毛皮衣皮帽,帽檐下露出的脸黑里透红;后方的雪驼上却是个混身裹在黑色披风的冒险者,披风上连着的帽子遮住了头脸,看不清长相。
镇子里冷冷清清的,看不见一个人影,低矮的房屋上都覆盖着厚厚的雪,远远望过去,像一个个雪堆一样。
领路的瘦高个熟门熟路地绕到一个‘大雪堆’之后。由于是背风,加上此地的房屋造型都带着些弧度,因此这一面还没有完全给雪覆盖,依稀可以看出,是个不到一人高的厚重木门。
瘦高个用力朝里推开木门,矮下身,跨了进去;一股热气夹带着喧闹的声音从木门里涌了出来。
内里竟是个类似小酒馆的地方,门户虽然低矮,但由于里面地面深陷入地表,却也不显得局促。
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见到瘦高个,笑嘻嘻地迎了上来:
“阿休叔,回来啦?带来什么好买卖了吧?”
“少废话!”瘦高个把脸一沉,
“到门口去把我的雪驼带到大棚里,喂上些干草,照顾好了。”
转回头,对着身后的人口气殷勤地说道:
“艾先生,哥老大就在里面,我们这边走。”
瘦高个领头走在前面,小心翼翼地穿过几张酒桌,掀开里面墙上厚厚的兽皮帘,钻入了内进房内。
内进也同样零乱放着几张木桌,火盆烧的旺旺的,但却安静很多。
已有八九个人坐在那里,其中大半的人都是穿着同样的深棕色熊皮袄,身背长剑,见到两人走了进来,阴沉沉的目光扫了过来,却没有人说话。
瘦高个径自走到最里面的那张桌子前,恭谨地单手握胸,弯腰行礼:
“哥老大,我带了个人来,这位是利昂城来的艾先生;也想搭伙入山。”
桌后坐了两个人,左手的是个黑瘦的老头,很不起眼,看上去就像个土得掉渣的本地农夫;另一人是个四十来岁的精壮汉子,正是瘦高个口中的哥老大。
这个哥老大,身穿白虎皮袄,眼神锐利,配上右脸那一道狰狞的伤疤,给人以甚是强势彪悍的样子。
哥老大全名哥迪斯,身手不错,是扎什镇上说一不二的人物。此时他的眼神落在随着瘦高个一起来的那个男子身上:
那是个身材中等的男子,脸容甚是年轻,但神情和眼神却很深沉,仿佛经历颇多。
不过,除此之外,一切都很普通的样子。
“不是个稚儿,但也不是什么高手。”
哥迪斯扫过那个人背后露出的三柄剑柄,很快得出了结论。
北方地区,尤其是扎什,天气严寒,精钢铸的武器在这种气候下容易变脆,不是太耐用;而寒铁材质的刀剑虽然锋利坚韧,但对普通人来说,太过昂贵,所以一般的冒险者都会带上备用的武器。
这人随身带了三把长剑,虽然有些突兀,但也不算太过不同寻常,反倒证实此人应该算不上什么高手。
“穿了这么身黑披风走雪山,想找死吗?”
哥迪斯皱起了眉头,有些生硬地说道:
“你得换件外套!否则的话,我可不想队伍里带着个偌大的麻烦,招来雪山上的金雕。”
来人只是微微一笑,似是不在意哥迪斯的语气:
“我这件披风是灰黑色,没这么显眼的;雪山上的金雕眼光何等锐利,雪地上的小小雪兔也休想瞒过它的眼睛。这么大队人马的上山,想要避开金雕的耳目,本来就不太可能吧?”
出乎那个叫阿休的瘦高个汉子的意料,哥迪斯闻言并未动怒,只是上下再打量了来人几眼:
“单身客人的惯例,二十五枚银胡子。钱先付了,明日一早上山。”
竟是允许了此人的搭伙。
来人正是艾。
当日离开京城之后,艾一路上并未停留,也未再遇上什么羁绊,以他的脚程,很快地回到了边陲小城利昂,并取回了当初寄存在这里工会里的,夺自流光剑圣文森特的流光剑。
他原本计划再往北,通过铁壁关,径直到那塞外浩瀚的天暮草原及再之后都暴风沙漠去走一遭。
一是暂避下圣骑士团的追捕,二也是领略下草原风情,看草原上的‘达者’比之大陆上的圣域,有何异同。同时也正好再次见识下那头暴风魔龙的无双气概。
但正值冬季严寒,大雪封路,找不到带路的向导或是商队的话,要在偌大的草原上独自行动的话,只怕不是个好主意。
在利昂呆了三天,艾突然意动,决定改朝西行,去见识见识那传说中,四季如春的云奚国;以及居于其中的,当世三大传奇中,他唯一尚未谋面的,那个自然之子的风采。
据说云奚国里遍地都是奇珍异宝,尤其出产大陆上难得一见的珍惜灵药;封锁云奚国入口的迷雾只有在严冬中才会减退,因此每年的这一时节,都会有不少小型的私人商队或是冒险者朝此汇聚而来。
扎什镇,正是靠着这些个私人商队和冒险者繁荣起来的小镇。
每年越是严寒,这里的人气便越是旺盛。
虽然通往云奚的雪山不似北方的圣山般险峻,阻绝人迹,但路途也是极为艰难,加上严寒和沿途出没的猛禽凶兽,据传每年前往云奚的,只有一半人能活着回来。便是换成居住在雪山附近,熟悉环境的本地人,也有三分之一的人会埋骨雪山之巅。
所以即便是本地人,不是不得已的情况,绝不会踏上登山之路。
哥迪斯和他的老搭档,那个黑黑的乐武老头,却是唯一的例外。
尤其是那个乐武,在这一带也算是传奇式的人物了。据说他十四岁便孤身入山,之后每隔两三年,必定会入山一次,到现在已经是第十九次了,虽然每次都是危险重重,但最终都得以安然返回。
凭着十来次入山的经验,乐武在这一带被称为雪山的活地图,远方来的冒险团伙,若是真的想深入雪山无人区,试试自己寻宝运气的,最好的方法,便是请乐武做向导。
不过,请他做向导的价格不菲,若是散客的话甚至要超过一个金盾,运气不好,找不到什么宝贝的话,就算能顺利保住小命出得雪山,也会大大蚀本;因此,除了孤注一掷的寻宝客和有备而来的冒险团伙,多数人还是自己独自或搭伙踏上进入茫茫雪山之路,赌一赌自己的运气。
至于哥迪斯,虽然不如乐武般经常出入雪山,但身手和手段都颇高明,在扎什是黑老大级的人物,凭着和乐武的交情,两人多年来搭档经营着扎什镇入山向导的业务。
艾如数支付了二十五枚银胡子,又按约定,扔了枚银盾给带路的阿休,便径自走到角落里的一张空桌坐下,默默饮着桌上铁壶里的粗制麦酒。
酒味苦涩而浓烈,但烫的滚热,用来暖暖身体正好。
抬眼扫过四周,像他这样的单身冒险者只有两三个的样子,剩下那几个棕色熊皮袄的应该都是一伙的;朝艾看过来的眼神虽然不善,但却没有人说话。
又过了片刻,一壶酒将要见底的时候,厚厚的帘门猛地被掀开,涌进来一群大汉,登时将小小的内进塞得满满的。
一行共十个人,装束各异,但身形都彪悍的很,身背各式兵器。
最引人注目的,是个身高超过两米的巨汉,手提柄斧刃如磨盘大小的青铜战斧,站在那里,仿佛一抬头便顶到了屋顶;这么严寒的天气里,他上身却只是穿了件镶着铜钉的皮背心,裸露出粗壮无比的双臂,以及宛如古铜般的鼓涨肌肉。
领头的是个三十来岁,肤色焦黄的矮壮汉子,在一个本地人服饰的男子的带领下走到哥迪斯的桌前,那个本地汉子恭谨地开口道:
“哥老大,这就是我和你说过的,坎德城冒险团的领队斯巴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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