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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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重建进行得很快,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所有在火灾中失去房子的村民都拥有了简单的新房子,喜悦的村民很快忘记了那场火灾。房子的问题解决了,但粮食的紧缺已经迫在眉睫。由于时令的原因,已经不适合播种什么庄稼。现在唯一能获得足够粮食的办法就是采集红铁矿后去换。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投入到了忙碌的采矿工作中。
大山村的矿工们主要分为护卫队和采矿队。护卫队都是大山村武力最强的人,而且全部都是练气者,他们负责探路开道,在矿工们采矿时,他们负责警戒,晚上回来后,他们还要负责分批守夜。他们是大山村最荣耀的人,也是最勇敢的人,无论遇到什么危险,他们永远冲在最前面,自然,他们也是最容易失去的人。
每天傍晚,大山村的孩童们都喜欢聚集在村口的山坡上,等待着看那些从大山里归来的人。
“那是我爸爸。”
“我哥哥!瞧,他拿着长枪好臭屁呀,以后我也要成为护卫队的。”
孩童们纷纷向满载而归的队伍挥手。
如果队伍里少了某个身影,那无疑将是一个噩耗。
尚曦脸蛋红彤彤的,透着健康的活力。她个子小,挤在人堆里,就是瞧不见爸爸的身影。以往尚德总会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她一定会第一个看到,可是今天她却没有瞧见尚德的身影,她急得泪水在眼眶中打转。
“爸爸?”尚曦向身旁的少年询问。“朝哥哥,爸爸在哪?”
墨色的眼珠微光变幻,高高扬起,不久,少年嘴角挽起了一个漂亮的弧勾。
“曦儿,别担心,你爸爸想给你一个惊喜呢。”
“惊喜?”
终于,在队伍的后方露出了三个人影。
尚德抓着两支白绒绒的兔腿在前,黑皮和花猴抓着两支肥硕的后腿在后,三人抬着一只巨大的白兔,兔子身上有着淡淡的粉色,非常可爱。这是巨魔兔,蹲在地上都比一般的成人要高,想要逮着它非常不容易,因为尚曦今天七岁生日,尚德为了这件生日礼物,可费了不少心思。
巨魔兔被抓着非常不甘心,两只后腿不停地连跺,拉着黑皮和花猴不停地亲吻兔屁股。惹得小姑娘和村里的孩童们欢笑不止。
“哈哈,好可爱的大白兔。”
“曦儿,朝,走,我们回家。”尚德脸上洋溢着愉快的笑容。小姑娘围着大白兔又蹦又跳,朝抱着花盆跟在一旁,看着小姑娘的可爱样子忍不住好笑,只是眉间却有一丝淡淡的哀愁,像是被什么心事困顿着。
晚上,尚德的妻子琳娜弄了一座丰盛的好菜,当她端上节日才会吃的小豚鱼时,尚曦拉着老德林一摇一晃地来了,老德林笑呵呵的,白胡子映透着红通通的脸上显得年轻了几岁。
尚德连忙将老德林请上主座,老德林是琳娜的养父,又是尚德的救命恩人,自然是这个家庭最敬重的长辈。琳娜端上了满满一罐的米酒摆在他面前,吓得老德林站了起来要逃走,尚德又拉着他坐下,黑皮站起来拍着胸脯保证,这一缸酒他一个人解决,当他坐下时,花猴抽掉了他的椅子,摔得他人仰马翻。小姑娘尚曦在一旁拍着手哈哈大笑。
家庭的新分子朝,笑嘻嘻地看着这一切,就像是一个普普通通无忧无虑的少年。
这顿晚饭吃得非常开心。
最开心的当然是小尚曦了,因为晚饭后她将收到礼物,她满怀期待地向每一个人伸出了小手。
尚德的礼物自然是那只在院子里不停蹦跶的巨魔兔了,琳娜觉得那只兔子会把她的新房子蹦塌的,所以晚饭间总是会给他丈夫白眼。
老德林的礼物是一盒精致的糖果,尚曦很无私地挑了一块送给了朝。琳娜的礼物是一个绣花的荷包,尚曦已经见过妈妈缝制这个荷包了,但是她还是很高兴。花猴送的是一盒漂亮的胭脂,不过被琳娜没收了。喝得伶仃大醉的黑皮,在身上摸了半天,终于在尚曦失望之前摸出了一个魔法泡泡盒,一打开盒盖,就会有许多七彩的泡泡冒出,非常好玩。
最后她的小手伸向了朝。
“我没有准备礼物怎么办呢?”朝故意开玩笑道。
“那把它给我吧?”小姑娘指着朝身旁的花盆,花盆里,紫色的花苞非常美丽,朝无论到哪里都会带着它,让小姑娘非常好奇。
“它?”朝笑不出来了,一家人都看着他,他低下头躲避众人的目光,琳娜随即斥责了尚曦。
尚曦吐出小舌头,委屈的说,“妈妈,我是开玩笑的。”
朝有些尴尬,连忙拿出准备好的礼物,是魔核制作的项链。魔核是土狗脑袋中的,是一个晶莹的土黄色晶体,就像是一颗宝石,朝在魔核上刻了一只可爱的小狗,再用绳子串上,做成了一个项链。小姑娘高兴地接过礼物,很快忘了花的事。
这个小插曲并没有影响其他人兴致。所有人围着炉火,吃着大山里独有的果产。
老德林一边喝着藤叶茶,一边哼出了大山村传承的小曲,因米酒陶醉出的红通通的脸上满是幸福。花猴拉着尚曦在喝醉的黑皮脸上画猫。
朝坐在一旁,笑嘻嘻地看着,直到尚德叫唤他。
“朝,你考虑得怎么样了?我带你出山去找家人?”
“不,我……我要留下来。”
“你要留下来?我想你原先的生活一定非常优裕,而且你的家人也许正在找你呢。”贤惠的女人琳娜已经将少年的百兽华袍重新缝补好了,虽然衣服上满满都是补丁的痕迹,但是依然能看出原本的华贵,她将百兽袍披在少年身上。
“我没有爸爸妈妈。”朝低着头说道,语气变得坚定。“我想留在大山村。”
“你是孤儿?”尚德看了老德林一眼,很明显他有些意外。
“我有一个爷爷,但是……他抛弃了我。”朝埋着头,强忍着泪水,声音剧烈起伏着。
“朝哥哥好可怜。”尚曦同情的说道。
屋子里的其他人都不再多问,面面相觑,看着朝的目光显露出同情。
尚德是例外,他来自山外,他了解外面的世界,所以他认为朝撒谎了,一个大贵族会抛弃自己的孙子?不可能。
可朝为什么想要留在大山村?为什么舍弃优越的生活而甘心留在穷苦的大山村?尚德盯着朝充满了疑惑,他想不通,但也没有立即提出质疑。
老德林站起来,先拍了拍尚德的肩膀,然后摸着朝的脑袋说,“孩子,只要你愿意留下来,大山村就是你的家,你放心,大山村从来不会抛弃自己的家人。”
“既然留下了,那么好吧,明天一起参加预备队选拔吧!”尚德说道。
大山村之所以能在大山里存在和延续,根本原因是大山村人的勤劳和团结。大山村无论男女老幼都必须参加劳动,男人们加入采矿队和护卫队,女人们除了洗衣做饭外,还需要采集驱兽草的种子和花,老人们则要负责晒干和碾磨,制作成驱兽粉。小孩们呢,他们也有任务,十二岁以上的孩子,要么进入护卫队预备队中修炼,要么进去敲矿队,进行简单的生产和锻炼。这就是大山村人们的生活,简单而充实,勤劳而自足。
朝既然选择留下来,那他作为大山村新的一员,自然也要面对这样的选择。
“朝,你考虑一下吧,明天参加预备队选拔,还是去敲矿?”老德林似乎刻意强调了预备队,他的心愿可能更倾向前者。
花猴一旁笑道:“这还有什么好考虑的,当然是进入预备队啦,让尚德哥教你几手,保证让全村小妹妹为你尖叫。”花猴朝着朝眨眨眼。
“啊!”尚曦在花猴的耳旁尖声高叫,吓了花猴一跳,尚曦笑呵呵的,“是这样叫吗?”
尚德不说话,但是看着朝的眼神中有几分期待。
朝的回答出乎所有人的意外,“不,我要去敲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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