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回忆之一爱与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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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曾爱过一次,如果爱可以是那么残忍,它将我们直接带往天堂,只是为了提醒我们门已经永远关上了。”
1回忆之一爱与苦
我要写回忆录,以我的爱情为起始。但是实际上,关于我和查尔斯·柯蒂斯的事情——我的爱情,我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讲起。一切都像一场梦,不过不管是在梦里,还是从梦中醒来,我都感谢查尔斯。
在真正见到查尔斯之前,我一直以为他是一个轻佻的人,在我的印象里,他拥有过太多段爱情,而我害怕这种被笼统地命名为“爱”却难以言说的东西。在遇到查尔斯之前,我没有经历过爱情。
我很少提起自己的过去,因为我不知道如何面对我的过去——我祖父祖母的爱情、我父母的爱情让我对这种名之为“爱”的东西产生了一种深深的恐惧。
我的祖母是香缇尔·朱佩女士,和我祖父克里斯蒂安·索伦迪诺结婚之后,她被要求做全职太太,失去了正式的工作。因此,离婚的时候,她被迫放弃了儿子的抚养权——因为她没有工作。
我完全可以理解我祖母的离开,因为我的祖父是个暴君、是个控制狂,他给我的父亲起名叫克里斯蒂安,也给我起名叫克里斯蒂安,克里斯蒂安二世、克里斯蒂安三世……永远围绕着克里斯蒂安一世。甚至我的抚养权也在他手里。
完全可以想象,我祖父对我祖母的离开耿耿于怀。后来他把这种恨转移到了自己的儿子——我的父亲身上,他用自己的权力纵容他,让他离不开他的家庭、他的父亲。
我的父亲克里斯蒂安二世是个温柔的男人。我总是记得这件事:在某个晚上,我们在别墅的花园里听奥尔巴赫弹钢琴,丁香花的香味如同一场弥漫的春雾,音乐结束该回室内的时候,露水很重,我的父亲让母亲踩在他的脚上,免得弄湿她的鞋子。他如此温柔。但是他的温柔无法摆脱懦弱,从来不够坚强,这导致他的一生都只能深陷于金钱和毒品中,无法自拔。他如羔羊般顺从,以灵魂为代价,从我祖父那里获得他需要的一切,将自己的全部——包括自己的爱情,全权献给了自己的父亲。
我的母亲爱我的父亲,她的爱让我感到疯狂和害怕。我的祖父控制他的儿子和他的爱情,看着我的父亲堕落、看着我母亲为我父亲疯狂,以从中满足他的报复欲,并体味到一种扭曲的快感。我在我的祖父身上看不到亲情。
我本来应该有一个弟弟或者妹妹,但是它没能成功出生。我的母亲从楼梯上摔了下去——她想要叫住离开家门的丈夫,但是不慎从家里的楼梯上踩空了。然后我看到了血。那次是我第一次得知“流产”的含义。迄今为止,我依旧害怕这个词,因为这个词总让我想起来一地的血,红得吓人,意味着疼痛和失去。“流产”这个词促使我在成年之后做了结扎手术,我不想让任何女人因为我的不慎,体会到这种生命流失的痛苦。
我的母亲流产后,我父亲一直留在她的身边照顾她,他陪伴了我们半年。我们住在瑞士,每天都能闻到从厄尔多瓜空运来的玫瑰的香气。我厌恶玫瑰,那种刺目的红色似乎在弥补我母亲体内失去的血,同时又难堪地提示她的失去。我总记得我母亲说她觉得那段时间,她是幸福的——流产发生时,我还很小,察觉不出不对,甚至为之后父亲的陪伴感到安慰——随着我渐渐长大,每次回想起这段根植于记忆深处的经历,我都更觉诡异害怕,我觉得我母亲疯了。她的爱已经失去了自我。
我爱钢琴,就像我爱我的母亲,我讨厌这些事和人,同时我又无可奈何地保有依恋和爱。对我而言,钢琴总是和母亲联系在一起。我去学钢琴,因为我的母亲想用我留住我的父亲。我的父亲也支持我弹琴,因为他想用我的荣誉去讨好他的父亲。
在索伦迪诺家里,没有人真正欣赏钢琴、没人在意我害怕老师,没人知道我害怕弹戈多夫斯基和李斯特的曲子。我的荣誉永远不属于我自己,他们只想把获得荣誉的我摆进那扇鎏金展示柜里,和中国瓷器、巴洛克贝母盒子等等死去的物件放在一起,当成一个礼物、当成一个彰显自己成就的展示品。
我爱音乐,但我开始讨厌弹钢琴,当我意识到这点的时候,我同时意识到了“索伦迪诺”是个被诅咒的姓氏。我讨厌这个姓氏,也讨厌“克里斯蒂安”这个基督徒式的名字1。后来我改姓我母亲以前的姓氏——“洛佩兹”——替她保留独属于她的、与我父亲无关的过去。让克里斯蒂安下地狱吧,我改名叫瓦尔泽。我极力想摆脱一切自己的过去。
我恨我的母亲,但是我依旧爱她。我的母亲并非不爱我,只是在更多时候,她对丈夫的爱盖过了对我的爱。当她母性那一面觉醒的时候,我总是沉醉其中。她是个母亲,所以她体会得到失去儿子的痛苦,她对我的祖母怀有深切的同情。因此在我母亲的偷偷安排下,我得以和我的祖母保持联系。每年夏天,我们去意大利度假,然后我会和我的母亲回法国,去勒阿弗尔的姨妈家过完剩下的夏天。我的祖母会在勒阿弗尔等我。我一直记得勒阿弗尔洁白的象鼻山。
我也一直记得我十三岁那年发生的事情。某天我的祖父要我去教堂领圣体,我不想去,于是他把我反锁在了别墅里。他离开之后,我向警察局报了警,控告他虐待我。我的祖母开始和我祖父争夺我的抚养权。
我一直觉得,人的存在是一段时间——从有记忆起到此刻——存在意味着一段流动的时间,而记忆时间的起点总是在家庭中。弗洛伊德和拉康都把人放在家庭中分析,可怕的是,家庭永远具有封闭性。长辈利用惩罚和奖励立法,将孩子引入语言和秩序的世界,而家庭的可怕性正被藏在立法和引入世界的权力中。我的祖父独自掌控这种权力。
我知道我的母亲一直爱我,所以她选择了让我和我的祖母离开,离开这个被我祖父所封闭的家庭、脱离他的权力控制。她自己被那种名为爱情的东西所束缚,已经在这个家庭中沉沦得太深,泥足深陷、无可回头,但她用自己最后的独立意志为我作了安排,以放手的方式成全了我的自由。最后,我的祖母获得了我的抚养权。此后我一直住在法国,直到去上大学。
全世界都知道法国人的英语水平怎么样,而我是个更多时候都在说英语的人——当发现“vagin”前用“le”的时候,我甚至感到自己无法理解法语。我的祖母说,我已经有很久没有去过英国了,如果我对英国依旧保有怀念,可以选择去英国读大学。所以我去了牛津读书。
在牛津,我感受到了“查尔斯·柯蒂斯”存在过的痕迹,他把希波的奥古斯丁的一些拉丁语残篇翻译成了英语,拉丁语课上,我们会参考他的翻译。interfeaceseturinafaecesamamus。2
我会去小熊酒吧喝酒,那时查尔斯已经凭借《粉字》获了学院奖,他在和莉莉·华特斯谈恋爱——没人不知道莉莉。人们开始谈论他。酒吧老板说以前他也会在小熊酒吧喝酒,替女生买单,他对中国总是令人意外地感兴趣,交过一个中国女朋友,有时候他们会一起来,如果他们一起来酒吧,查尔斯就不会替别人买单——不过两个月之后他们就分手了,因为查尔斯说他觉得对方似乎只想和他练口语。
查尔斯。他似乎爱过很多人,于是我生出一种倾向,把他看成一个轻浮的人,那种只把爱情当作消遣和游戏的人。
我看过《粉字》,他演了一个自我感觉良好的刻薄男明星,但是他设计了一些细节——比如给自己花园里的树起名字,并且总是担心它们会死掉,这类行为让这个人物看起来多了几丝人情味儿。我还看过《十二花环》,看完之后我有点儿分不清查尔斯和人物,我不知道人物性格里那种阴郁病态是独属于人物的,还是查尔斯身上本来也有的。
总而言之,那个时候,我不了解查尔斯·柯蒂斯。实际上,比起他本人,我对他扮演的人物更感兴趣。
如果我能早出生几年,或许我就会在牛津遇到查尔斯,而不是在他离开后再到这里,对他怀有诸多误解。当查尔斯知道我在牛津读书的时候,他说:“如果我那个时候认识你,我可能会更喜欢维特根斯坦,而不是读那么多海德格尔的东西。”我们永远不能在时间里逆向穿行,但认识他之后,他忽然让我生出这种渴望。和查尔斯一起喝酒的时候,酒精给了我时空倒流的错觉,我开始从回忆里幻想一种未成为现实的历史,如果我能和他成为同学,我会怎么样……或许我会经常去莫德林学院,我会更喜欢西蒙娜·薇依和巴塔耶,不再那么讨厌伊夫林·沃。虽然我和查尔斯像伊夫林·沃书里的人那样沉醉于酒精,但我依旧不喜欢他。我觉得他太刻薄。
我记得那是在意大利科莫湖区。我们一起喝酒。科莫湖区一下雨,到处都会是橙树的气味,香气在雨里浮动,若有若无。借着酒精,我们在雨里做梦,直到凌晨三点。查尔斯说再等等太阳该出来了,我说那我们去湖边看日出吧。查尔斯说可以,不过天气有点儿凉,他得先回房间拿条盖毯。
他从我身边离开的时候,我忽然意识到,我不想让他离开。一种与分离有关的模糊的痛苦,让我意识到何谓爱情。在一片朦胧中,我伸出手,唯一可以清晰触摸到的竟然是痛苦。这是个悖论,不是吗,我们从痛苦里得知自己的爱意,在爱不在场后发现它存在。
passion是个奇怪的词,词根意味着“承受”,来自基督上十字架的痛苦,现在用来指称激情。神恩来自于折磨,或许爱和疼痛、苦涩本来就无法分开。或许,我们的命中早已注定,只有在爱的折磨里,我们才能一步步走到那高居云端的爱神门前。
实际上,科莫湖区的凌晨一点儿都不冷。湖区湿润而温暖,黎明前一切都陷在黑暗里,我们被雾气包裹,如同行走在宇宙未成的混沌中。世界是一个母体,我们重归于一个安全的子宫内,沉浸在母亲式的温柔和沉默中。等待日出的时候,我对查尔斯说:“你爱过很多次”。没想到查尔斯说:“爱不是我们想得到就能得到的东西,它来自神的恩赐,是一种神迹。”
他郑重的态度使我感到有些异样,我本来以为他是无所顾忌就可以说出“爱”这个单词的人,把爱看成西装插花袢里的花儿,容易枯萎,随时可以更换丢弃。查尔斯说:“神本来就很痛苦,当祂成为凡人之后——耶稣可是活活被我们钉死了。神的爱也总是痛苦,和死亡相关。我是个凡人。”然后我记得他叹着气笑了一声,有点无奈地说:“爱过十次以后,无论我们再怎么坚强,都变得脆弱啦。”
因为爱,无论我们再怎么坚强,都得变得脆弱啦。
我以为爱意味着独占。查尔斯总想在爱里寻找自由,所以他总是让自己和爱他的人感到痛苦。我以为查尔斯是这种人——如果我说我们死后埋在一起吧,他会说他要把自己的骨灰倒进塞纳河里。这是他的自由。你不能对他说amie-moimoins,maisaime-moilongtemps。3
可是他又会在拍戏的时候写信,落款是“你永远的查尔斯”。
永远,我去哪里寻求这个“永远”呢。似乎没有人能让他放弃对自由的追求,他的永远只对自由敞开怀抱。passion,我的爱有多少次和这个词相关,与激情、痛苦有关。在血肉模糊的爱里,我感受到我母亲近乎自虐的疼痛爱意。
在科莫湖区的最后一天,我遇到了雅兹明·贝尼舒。她来看查尔斯。凌晨我去找查尔斯——我不明白为什么昨天他吻了我,事实上,我并非不明白。在他的房间门前,我遇见了他的助理,他有查尔斯的房间的门卡,他说他打不通查尔斯的手机。
查尔斯的助理打开了门。房间里只开着一盏落地灯,半明半暗,但是这表明了房间里有人。屋中有香烟和酒精的味道,混合着蝴蝶兰的香气。查尔斯的房间里放着一大把新鲜的蝴蝶兰,靠枕和几个酒杯被扔在了地毯上。
借着落地灯的光,我看见一个女人在沙发上躺着,怀里抱着查尔斯。他们两个睡着了。查尔斯贴着她,枕着她的头发。他们两个看起来像一对恋人,又像是圣母抱着她悲哀的孩子。
我认出来那个女人是雅兹明·贝尼舒。半睡半醒的贝尼舒睁开眼,看到了我。查尔斯的助理发现查尔斯人在酒店,并且和一个女人在酒店,有些尴尬地离开了房间。
“你看起来不高兴。”——这是贝尼舒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她喝过酒,眼眸湿润,瞳仁黑而发亮。
我确实不高兴。我记得贝尼舒对我说:“可以帮我倒杯水吗?”她小心翼翼地抽出自己的头发,喝完水之后说:“如果查尔斯看见你和我躺在这儿,他可不会不高兴。”
是的,他可不会不高兴,甚至会欣赏这个画面。我忽然感到异常愤怒,我甚至并不为查尔斯和贝尼舒躺在一起而感到愤怒,但是我无法忍受这种局面:好像对他们两个而言,我是个可笑的局外人。我被排除在外。于是我态度冷硬地说了一句:“因为你们不爱对方。”
贝尼舒听完拉着我走了出去,大声地笑了。“我的小乖乖,我们不爱对方,我是指狭义上的爱情。”她说,“但是这不意味着在狭义的爱情里,查尔斯会拒绝这种状态。”当时我以为贝尼舒在暗示查尔斯会在爱情里出轨。直到很久之后,我才明白,她的意思是,查尔斯的爱是一种敞开,而不是封闭。
我以为查尔斯永远在爱里追求自由,这是我对他最大的误解。他从来都站在轻浮的对岸,可我以往离他太远,于是一眼望过去,总有种先入为主的错觉,以为他和轻浮站在一起。如同每个人都无法抗拒重力,我不能抵抗他的爱。后来我终于发现,他的爱沉重而虔诚,以至于我在发现之时终于明白何所谓“神的恩赐”。爱情是一种神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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