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西市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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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岭村。
乡村公交汽车在山体公路上缓缓行驶,
公交车有些念头了,声音有些大。
进入上岭村村界会路过一个大村,人们陆陆续续都下车了。
上岭村近些年来大家都从外地回来发展,马路两边都拔高了四五层小楼,
街上是散养的走地鸡,虽说政府一直在说把上岭村升级为镇,但是,到底都是些庄稼人,
鸡鸭狗在街上走着也没谁较真。
等真正进入上岭村街道,公交车会行驶得更慢。
汽车师傅老张看向后视镜,他认识这闺女,
是梅婆子家在省城读大学的外甥女,说来也可怜,
这家去几天,那家待几日,这回恐怕是回来同梅婆子过年的。
快过年了,大家都窝在家里,顶多出来走亲戚,年货采购潮都过去几天了,
这两天去县城得都是走亲戚或者买急货,现在车里就这闺女,都快到了也还没醒,
汽车驶入寨子中心,停好车,开门下车,晒太阳的熟人和他搭话,
“今天老张是最后一班车啊?”
“是咯,明后天也不用上了。”
“快过年了,也得歇两天,”
“一会不上城里了吧?”
“不去了,我去老姨那歇一夜。”
老张踩着台阶上车去喊这女孩,
“大闺女?”
“到地了,快醒醒!”
“大闺女?闺女?”说着还用手推了推还在睡的女孩。
听到声音的人循声而来,
“这不是肖老大的外甥女吗,咋的啦?”
“哟,这么大声都叫不醒”
老张抖着手拍了拍女孩的脸,发现还是热乎的,但人就是叫不醒,
众人手忙脚乱把女孩抱到寨心不远处的老肖家
安临县。
早晨七点,
宋氏父子从外面锻炼回来,两个人都满头大汗。
两人以前都营养不良过,现在吃得饱饭,就开始了每天的健身。
宋志民两人看家里四人都准备好了,一刻不敢耽误,
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就起身和肖秀秀母女几个一起出门。
“噢!赶集去咯赶集去咯!”宋吱吱倒腾着小腿围着一家人转。
宋之囡想着集市上的各种早餐摊,磨着大家去集市上吃早餐。
肖秀秀也不在乎这点钱,买孩子一次开兴的成本也只有这么低了,
反正今天荷包要大出血的。
宋家六口人浩浩荡荡地去了西街的集市,看着还没到入口便人挤人,
宋志民抱起了在地上蹦蹦跳跳的小团子,
肖秀秀拉起旁边宋之棠的手,
刚想窜进去的宋之囡被宋之北一把薅住了衣领,
人太多了,走散了就不好在走在一起,
严重些估计会遇到拐子。
西区这边靠近火车站,汽车站,自然而然就形成了许多小贩摆摊的首要选择。
来晚了就抢不到摊位,所以七点钟出发的宋家人就看到了这热闹的场景。
“羊城喇叭裤,十五一条,二十五两条!”
“王祖贤同款连衣裙,好货清仓!只要四十块!只要四十块”
“粉!羊肉粉!”
宋志民抱着宋吱吱在前面开路,好不容易挤到了火车站门口,
火车站附近的早餐摊比较好吃,也足够特色。
“老板,四碗羊肉粉!不要辣椒!”
“得行!”
宋氏夫妻以及宋之北要了三碗四元的羊肉粉,
肖秀秀和粉老板要来了一个空碗,三人又从碗里夹了些分给小团子吃,
宋之北他们才给给自的碗里放了辣椒油。
宋之囡和宋之棠两人分一碗,
六人坐在粉老板搭好的桌子边等吃粉,
安临县的气候是温带季风气候,一年四季没什么极端天气,当地人麦子和稻谷都种些,
所以当地人口味杂,既爱那软糯滑口的米粉,也爱那柔韧筋道的面食。
粉老板是八零年就开始在这里做粉了,县城的人都喜欢吃他家的粉,
有些不忙的人,还会特意从东区过来这里吃早餐。
没过一会,粉老板的小闺女两趟就把粉都端过来了。
众人开始大快朵颐,包括咱们的宋吱吱小朋友,
瞪着一双大眼睛,咕噜咕噜看面前路过的行人,小胖爪子还不太拿稳筷子,
但是也不妨碍他巴拉碗里的粉条。
六人吃完也将近八点了。
肖秀秀也从不把姚翠当婆婆,自己嫁给宋志民后,早就当家十几年了,对于要采购什么年货,心里的清单明明白白。
有些钱不能省,比如吃穿,
有些的则是能省则省。
集市上的货物,价钱都很实惠,
一家人都跟在肖秀秀的屁股后面负责拿东西,看着肖秀秀和摊老板讨价还价。
众人大包小包,
肖秀秀数了数,鞭炮、小孩新衣、干果瓜子、寻常家里的糖果,
水果先不买,离出息还有几天,
过两天是腊八节,这腊八粥多少也得喝一顿,
还得去买些杂粮小豆之类的。
安临县不靠海,倒是靠河,河鲜倒是能随时买,
这海鲜也就临近春节,小商贩有些渠道,大老远进货回来,就像一次性卖完能大壮一笔呢,
冻水产也得准备些,小孩子营养要均衡,
众人拐了几个摊子,看到了冻好的带鱼,还有些海鱼干,小虾米,干海带,
都是安临县平时不太容易买到的东西。
想起乡下的宋老头两人,还是得买些像样的烟叶喝和老年奶粉,
宋志民和肖秀秀确实不常去乡下,也不喜欢乡下那一家子,但是毕竟宋老头还活着,
该有的礼节,都是花钱就能敷衍过去,肖秀秀两人在这方面但是让人挑不出错来。
忙了一上午,众人都有些买昏头了,也不知道还有什么没买,
准备离开西区,随便找个小炒店把午饭解决了,和集市上的人急了一上午,真的身心俱疲,
回到家谁还有精力去做饭吃。
宋志民想来想去,拐进巷口,找他们当地人才知道的私房菜,
平时宋志民只要没出门谈生意,晚上下班了都会尽量赶回家吃完饭,
自从宋之北肩膀超过灶台了,周一到周五晚上的晚饭都是宋之北在做,
周末一般有空了,宋志民会做一些,肖秀秀基本不会做菜,却把握着家里的煮汤大勺,
但是宋之囡他们并不希望肖秀秀有空做汤,
每一次都是一次全新的体验。
一家六口好好在外吃顿好的机会很少,既然这次都得在外吃了,还是找家能满足肚子之外,
还能满足舌尖的私房菜。
宋之北认识私房菜的老板,他在县里应酬的时候,只要是他安排,一般都是把客人或者生意伙伴安排在这家私房菜。
这家私房菜的老板,祖上是从中原逃荒来的,有位老祖是御厨出生,世世代代,大的开了给达官显贵做菜,
小了就是给村里办红白喜事的掌大勺,
到他这背,开了个私房菜馆,在这大安临县的贵人眼里还是排得上号的。
私房菜一般只允许提前预定,
今天街上人多手杂,宋志民也没带bp机,好在老板和他是老熟人,他这会拖家带口地上门,还是能吃顿午饭地。
“老魏!我带秀秀来看你来了!”
“哎哟,宋老板,来光临咱私房菜了。”
“临时起意,忘带家伙了,没法联系你,赶紧给我们上老招牌。”
“吱吱,囡囡,你们快喊魏叔叔给你们做好吃的。”
宋之囡第一个跳出来,“叔叔,我想吃狮子头!”
“狮子头!狮子头!”宋吱吱就是一个跟风狗,哪吃过什么好吃的。
“哎哎,叔叔马上去安排啊。”
宋之北和宋之棠问了声好之后就没说话。
“老宋,这是你那小闺女啊,这么乖,你可真有福气。”
宋志民摸了摸宋之棠地小脑袋,瞥了眼宋之棠脑门的疙瘩,一阵心虚。
“哈哈哈,比不上你家那小子,邱平那小子都能传你衣钵了,我家这两个昨天还在干架呢。”
“少来,整个安临县,谁不羡慕你有小北这么个好儿子!”
宋志民只哈哈笑起来,宋之北的好成绩和聪明劲是每个父母都想拥有的,
这孩子好像没什么叛逆期。
宋之棠瞥眼望了一下正拿着纸巾擦着桌沿的少年,
确实是个不可多得的少年,成绩、智慧、外貌都是一等一的好,好像没什么缺点。
哎哟,这样的哥哥,她宋之棠居然拥有,根本不像同学家的哥哥那样,
喜欢血脉压制自己的亲妹妹,宋之北对底下的三个弟妹真的很照顾。
魏老板进去把碗筷拿出来,吩咐店里的帮工摆好,
“你们在这坐着等会,我去给你们安排菜。”
“你只管着忙,不用管我们。”
“小李,去上壶热茶来。”
烧壶里冲泡的是安临县特有的山茶,这种茶在安临常见,但也是安临特色,只长在安临山上,别的地方养不活。
宋之北把所有的碗端过去,用热茶把碗都一一烫了一遍。
九零年不比现代,现代家里都有消毒柜,这私房菜馆再讲究,那碗也是堆到一起才会洗,
宋之北这烫碗的手法好像早就熟练了。
好了,宋之棠知道,好看的人总有些洁癖。
“冰糖葫芦,冰糖葫芦”
宋吱吱的眼睛蹭就亮了起来,
“宋妈,给二姐买冰糖葫芦!”
这小屁孩,估计是还记得今早上肖秀秀的话,再加上自己也想吃,
他人微言轻,怕捞不到结果,只好把宋之棠推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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