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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午饭


已是正午,烈日独挂高悬。只不过由于那处泉眼细细的流淌,清脆的流水声也是给这片闷热的的土地消了消酷暑。

  少女从破棚子的小帘子里探出了一颗脑袋鼓着腮帮子转动着眼珠子。

  :“闻到香味了?”杨痕夕的笑声从对面传来:“洗完了就快过来吃饭了”竹阴底下,少年将锅里煮好了的泡面分成了两个小盆呼唤女孩过来吃饭。待女孩来到跟前后,这顿几天来还是这几个月来最丰盛也是最美味的午餐才开始。

  “傻妞你吃啊,还有很多呢。”少年瞧着女孩不动筷子,知道她的心思,心酸之余很快脸上就又重新挂起了笑容:“吃吧,还有很多。我们中午吃一半留晚上再吃一半,晚些时候我就带你去一个地方,就是我以前给你说过的另一个家。”

  说话时脸上的表情明显变得不自然,但他仍硬着脸嘿女孩解释好让她安心吃饭,不必在担心以后。

  女孩能听明白他说的话,以前也常常听到男孩给她讲等到了下一个家就会有好日子过了,所以在听到他这样说后才安心下来,蹲坐在地上端起了铁盆子尝起了这从未见过的食物。

  杨痕夕也是饿的不行,将一些表露出来但女孩并没有发现的异样情绪又重新藏回心里后,和女孩正对而坐,她吃的是泡面而自己品的是回忆。

  他从小无父无母是被爷爷奶奶捡回来养大的,爷爷以前参过军,这个家每个月靠着爷爷的退休工资过日子,日子清贫却也是以笑相对。

  爷爷去世那年他才十岁,小学四年级成了家里的顶梁柱,一边同那些新闻报道里的那种一边顾家一边顾学习的艰苦少年一样,他也是这样的人,只不过他没有新闻来报道,日子也过的更苦。

  傻妞是他在九岁那年遇到的,那些年间,菜子洞洞口的垃圾堆是他经济的重要来源,遇到傻妞时,她就住在那个小洞里,而也正是那个时候他才知道原来在这菜子洞山崖的旁边一点,另一侧还有一个小洞。

  见女孩铁盆里面空了。杨痕夕用筷子将自己盆子里面的面挑了一些给女孩,见他这个动作,女孩喉咙里立即发出了刺耳的声音,同时还将已经空荡荡的铁盆往怀里藏,就似在护着什么宝贝一样。

  见其如此,杨痕夕轻叹了一口气道:“我以前吃过这东西,你没吃过就多吃点,我不是很饿,等晚一些时候我将那只你打死的野鸡打理了再将剩下的面一起一锅顿了,吃完了我们就离开这个地方去新的家。”

  女孩仍是摇头,湿漉漉的长发随着她摇摆的头在空中甩出颗颗水珠。女孩指了指自己的肚子又指了指他的肚子发出一声声刺耳声。

  杨痕夕明白他的意思,随即挑了两筷泡面于口中下肚,女孩脸上随即绽放出花儿一样的笑容。起身同时又指了指龙泉眼处石头上的那只死鸡用手比划了两下,带着自己的盆子和筷子转身离去。

  杨痕夕吞下口中的面喊了一句:“天热太阳大,你去龙泉里面点打理那只鸡,那里现在太阳应该还没照到。”

  “啊……啊……”女孩回应了几声表示知道了,看着她不高却瘦小的背影。杨痕夕心里又起了一抹心酸。傻妞是个哑巴,也不知道她以前一个人在这里生活了多久,刚遇到她时,她就像一个野人一样衣不蔽体,四肢着地,一行一动都是野兽的姿态。

  两个孤独的灵魂相互碰撞擦出的火花就可以相互取暖,自己和傻妞成了朋友到好朋友再到现在的亲人家人。三年的相伴下来连呼吸都变的一样。

  这三年下来,傻妞一直都住在那个小洞里,杨痕夕则不是,他还有一个家,奶奶病危在床需要人照料,但是每天他都会抽出时间到菜子洞来陪伴女孩,有时候碰着奶奶病轻了,晚上的时候他也会偷摸的从家里跑出来在过夜第二天大清早回家,喂鸡喂鸭照顾好奶奶后才去上学。

  他以前也不是没想过带傻妞回家,只是以前女孩野性很足,他怕带回去会遭到村里人的排挤和打扰到奶奶的休息。

  现在不一样了,以前他一有时间就会教女孩人类的知识以及把自己学的都交给她,女孩也很聪明,到现在她除了不会说话以外其他的都和一个十一二岁的普通女孩无异。

  想到这里,少年悠悠的叹了一口气,向下的筷子挑了一个空,低头才发现盆子里的泡面不知何时已经吃完了。少年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收拾了一下用泥土把火堆给熄了后,搬着小铁锅,装着用过的碗筷朝龙泉眼女孩那处走去。

  龙泉眼位于菜子洞所在的河道的另一边,位置在菜子洞的斜上方,好在风是从河道上游往下吹的,那里和自己的小家都是一个不受恶臭侵袭的好地方。

  刚踏出出了刚才的一小片阴凉地,烈日之下,这简直就是两个世界。

  老一辈的人说天上鱼鳞斑晒谷不用翻,只是瞧着这架势,鱼鳞斑他倒是没有看到,也不见得这个温度晒谷子就要翻的。

  龙泉眼其实不大点,也不在这条宽阔的河道上,在河岸的另一边。一条小河沟一直往里走一小段距离就到了。

  杨痕夕蹲在一小簇的芭蕉下清洗锅碗筷,小河沟里的水不大,但好在很干净也很清凉,要不是地方太小了他都有躺下去泡个澡的打算冲动。

  在往里走走就是龙泉眼了,傻妞就蹲在那儿和那只死鸡较劲儿,身后的小坎子上是一个简陋的布棚子,就是用来洗澡的地方,三年来他们这一家两人呆过最多的地方除了山崖那里的那个小洞就是这里了。

  “啊……啊啊……啊”傻妞的声音传来,杨痕夕偏头看过去,见女孩正满脸愁容的对着自己,用湿漉漉还带着血水的双手在空中不停比划着什么,一时间他也没有能明白傻妞的意思。

  放下手中正在清洗的锅碗筷站起来朝女孩那边走过去看了看,傻妞立马停止了空中手上的动作,弯腰用一只手提着那只被用石头砸死的野鸡,另一只手指着它喉咙不停发出刺耳的沙哑声。

  杨痕夕哑声一笑,看着女孩手上的那只死鸡身上杂乱的鸡毛,顿了顿说道:“哦!我刚才倒是忘记给你说了,这鸡毛要用开水烫过之后才好拔,你这样子拔不出来也正常。”

  傻妞给杨痕夕翻了一个白眼像是在抱怨他为什么不早告诉自己,杨痕夕没忍住笑意扯了扯嘴说道:“怪我,怪我……你就只把这鸡外面的血块洗干净吧,等下我来弄就行。”

  女孩左右摇了摇头,再次用手指了指手中的鸡又指了指自己鼓着腮帮子看着杨痕夕。

  杨痕夕也明白她的意思,脸上的笑容变了味道,柔声道:“好好好,我教你弄。以后新家那里还有好多好多鸡,地里也还有好多好多菜,以后做饭都交给你来弄行了吧。”

  说完边叹气边摇头,见女孩病态的脸上绽放出了笑容,重新蹲下身子清洗着手上中的死鸡。

  :“还真是傻妞,哪儿有自己抢着做家务的”嘴上这样说,还是为傻妞这贤妻良母的性格打心眼里高兴。这三年来杨痕夕他没少吃苦,好在一切都有傻妞在。

  以前的时候,平时他会从家里带些米和食物来给傻妞吃,只不过随着奶奶的病情越来越严重,家里能卖的也都卖了,家况也从平时的贫穷急剧下滑到了特困户。

  能带来的东西也就越来越少,以前隔几个月还能给傻妞吃顿鸡肉补补身体,现在家里的鸡要留着下蛋卖钱,肉类已经很久没有吃过了,那只野鸡也不知道她是在哪儿发现的。

  清了清脑袋不再去想那么多,如今自己十二岁了,由于常年为生活而奔波劳累的缘故,深知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这个道理的他,如今虽然看起来瘦,却是一身腱子肉,颇有几分气力。

  等去集市里读了初中可以有很多地方可以找钱,如今奶奶也不在了,把傻妞接回去也是一个家。一切都是好好的没有什么不同,也不会比别人差什么。

  少年是这样想的清凉的泉水略带极速的从小河沟里流过,几滴水珠在他眼角溢出从脸上滑落,并没有溅起水花,少年小声的哽咽了两声,抽了抽鼻子喊了喊:“傻妞以后再看见这种野鸡啊什么的别在去打了,太危险了,家里都是有的,我们等它们孵了小鸡后就可以有的吃了。”

  少年仰头透过芭蕉叶的缝隙瞧着,碧蓝的天清澈如洗,耳边传来女孩的回应声,什么意思他也不清楚姑且认为傻妞听明白了。难得的凉风只有在这个地方才能得以品尝,山崖上的树丛里有鸟叫,以前这条河沟里有河蟹,想来应该是以前被他抓光了,现在一只也没有再看到过,到是水里有很多的米虾,只是太小了连果腹都不能,即将离开这个地方什么都是有留恋的,但只要带走傻妞什么也都是可以放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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