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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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旺达惹上大麻烦了!
我知道她和我选了不同的立场,但我们毕竟还是朋友。
等等,我们还是吗?
2
我来这四天了,确定了一件事。
这是另一个世界!
为什么?因为我见证了人类历史的发展,从没有一座城市叫做“大都会”。
也没有“哥谭”和“中城”。
但这也有纽约,只不过不是我的纽约。曼哈顿的中心没有那栋骚包的大厦,这是我第一次知道自己喜欢它。托尼知道一定会嘲笑我。
这里甚至没有超级英雄,没人知道复仇者是什么。
最接近超级英雄的,是一个在“星城”叫做“绿箭”的家伙,但那最多算个义务警察。
3
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当然是托尼和队长,他们因为政府提出的管束政策起了争议。
题外话,他们俩就没有一天不吵架的。
但是这一次不一样,这一次牵扯进了大部分的超级英雄。
我依然觉得称呼自己是超级英雄很奇怪。
不过至少纽约时报的标题是“超级英雄反目成仇”,“拯救者还是毁灭者”,“超级英雄炸毁校车”,“政府正式出条管束超级英雄”,“义务警察的末日”。
因为一次意外事件,民众对我们的厌恶到达了顶峰。
然后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内战。托尼主张尊崇管教(天晓得这个花花公子怎么想的,这不像他的作风),史蒂夫居然成了那个反抗者。
别想太多,我并不主张任何一派,我甚至不是人类。
如果是这么简单就好了,我也不会来到这个奇怪的地方了。是瑟曦,瑟曦说我们不能袖手旁观。
我们不是已经袖手旁观了数千年了吗?
好吧,自从我们阻止了神现之后,那一套“不许插手人类的事”的说辞就被我们遗忘了。
地球现在是我们的家了——又不是说天神族还愿意接受我们回去。
我们是神的弃子。
4
作为能和旺达抗衡的法师,我被托尼邀请进了他的队伍。
说实在的,我对签署超人类注册案没有任何意见。
如果过去的地球生活教会了我一件事,那就是往往那些拥有强大力量的人,会造成更大的危害,有些力量需要约束。
但我实在不想和朋友们打架。
浑水摸鱼。
如果我能像旺达或者诸克一样控制人的思想,那我一定会让大家回家睡觉。
但我不行。
所以我只能开传送门送他们回去睡觉。
两边都挺生气的,所以我成了众矢之的。
我是永恒族,严格意义上并不会死,但是离开了阿里瑟姆我也不能再生了。一种尴尬的处境,所以大多数时候,我更愿意让自己活着。
我不敢相信其余的人要复活我需要经历的一切(如果他们想复活我的话),阿里瑟姆不是个好说话的人。
大多数人不是我的对手,但旺达不是大多数。
我以为“不动真格”是默认的,直到旺达的魔法击中了我。
在我开传送门的时候击中了我!
我猜她的混沌魔法一定改变了传送门的属性,不然我也不能到这个世界来。
5
我当然尝试了,不下数百遍,回不去。
除非旺达的魔法再次击中我的传送门,不然我别想回去了。
而我现在在另一个世界,所以,回不去了。
哪怕洛基再多毁掉几条时间线都没用,这里不是平行宇宙。
6
这已经不是旺达第一次搞砸了。
也许她才是最该签署注册案的人,那简直是为她量身打造的。
我们真的是朋友。
但朋友也受不了她脆弱的神经(其实也不能怪她)。
我只庆幸这一次幻视还在,皮埃罗也非常的健康,她的孩子们也非常安全。
不然没人能承受住“nomoresuperheros”。
我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在这一次幸存下来,尽管我不愿意承认(其实大多数的永恒族都不愿意称自己是超级英雄),但我们确实拯救了整颗星球。
上一次我们没有受影响,我和伊卡瑞斯得出的结论是——我们不是人类。
不是人类,就不算变种人。
7
好歹这里是地球。
我已经适应了和人类群居。
如果旺达把我送到了什么外星球,我想我需要取回以前的记忆,才能适应和一些奇行种一起生活。
butagain,我们是神的弃子。奥林匹亚是谎言。
所以我庆幸这里是地球。
8
没有超级英雄!没有宇宙坏蛋!
hooray!我不能更高兴了。
我从来不是几人中最喜欢工作的那一个,瑟曦和玛卡瑞是。我更愿意和圣娜一起偷懒。
大多数时候,我们只是坐在田野里。
我有我选择圣娜的原因——她不喜欢说话。我喜欢说话。
她是最棒的倾听者。
9
还有一件事令我不爽,时间不对劲。
现在是1995年,上一个世纪,甚至没过千禧年。没有智能手机,没有无线网络,没有社交网络。
乔布斯还在皮克斯担任动画总监,扎克伯格还在上学,离他被女友伤透心创建facebook还有将近十年。
这一年旺达出生了吗?
啊!我不能再这么想了!
我是真的回不去了。就像我开篇说的那样,旺达惹上大麻烦了。
10
忘了说,我现在在堪萨斯,警官正驱车带我前往一个寄养家庭。
为什么?
因为我看起来像个高中生,因为我没法和他们解释超级英雄、混沌魔法、传送门、异世界,更因为我无法提供生父生母的个人信息。
当然,我能改变自己的外貌,大可让自己看上去像个成年人。但是我需要一个地方住,我在这个世界没有身份,没有金钱,没有一切。
我不介意成为某个和谐家庭的一份子,我会扮演好女儿的角色。
11
嗯,荒芜。
玉米。
玉米和荒芜。
路牌被盖上了黄土,斯莫威尔。
从没听说过,我猜这地方在我的地球上也不存在。但我认识斯莫威尔后面跟的一个词,堪萨斯。
不敢相信有一天我也成了红脖子。
警车开过成片的农场后终于停在了荒芜的中心,两层木质结构的黄房子前停着一辆收割机,和一辆皮卡车。
风都带着黄土的味道。
开门的夫妻并不开心,他们和警察交涉了许久。
楼上有人,不止一个。我仰头透过窗户看见了三个脑袋,两个高中生,一个幼儿。
这地方是个弃儿窟。
“我们没有更多的房间了。”我听见男人说。
“两周,两周后我会把她送去其他地方。”
当着我的面真的好吗?我不介意。
12
两周过去了。
我还住在这里。
我和那个幼儿一起分享阁楼。她叫露丝,是个坏心眼的小杂种。
在她这个年纪就培养出这样的性格,我不能想象她都经历了什么。
佩斯特夫妇并不热烈,也不冷漠,他们尽力平衡着家里的各种矛盾。效果甚微。
琴和基恩几乎每天都会吵上一架,我对高中生之间的轶事颇有乐趣。也许是因为我不能在社交媒体上看卡戴珊八卦的关系。
我舔着冰激凌,翘着二郎腿窝在沙发里。面前的两人正在称呼对方为狗娘养的。
嗯,我猜他们一定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不然这样的谩骂毫无意义。
他们当然看不见我!不然他们会“邀请”我加入战争。
一点小小的幻术。
我想不通他们既然如此讨厌对方,是如何在学校演出完美戏码的。
13
是的,我上高中了。
这样的回忆并不多,上一次还是在1964年,每一门成绩都挂科了。
回归正题,琴和基恩。
如果我现在拍摄下他们的行为,我能比卡戴珊家族更火。啦啦队长和四分卫,完美的姐弟,小帮派的头领。
我说了,这会是完美的戏剧!堪萨斯版的《绯闻女孩》。
“那个怪胎呢?”他们停下争吵了。
我的冰激凌还没吃完呢。
基恩叉着腰,“大的小的?”
“新来的!”琴嘲讽着。
嗯是的,很难想象,我是这个屋子里的怪胎。
“鬼知道,她看上去不正常,也许枪杀了上一个寄养家庭才到了这里,没人会来斯莫威尔。”他的每一句话都透露着自己的无知。
和智慧?因为我确实不正常,我是永恒族。
琴提议道:“我们得把她弄走,一个露丝就够倒霉了。”
“凯说警局的拨款下周就会下来。”
凯是警长的儿子。
“终于能把这个狗娘养的送走了!”琴的脸看上去像是五十岁的恶妇。
唔!——阿里瑟姆我希望你听见了每一个字。
14
我打开了走廊上的储物柜,把数理化课本一股脑倒进了柜子里。
理科真的不适合我。
身边传来唏嗦声,我抬眼看去,只看到那人的肩膀。可真高。我再次上移视线,看到一头黑色茂密的卷发。
肯特。
哐——我的柜门被人粗鲁地合上,调课单被可怜地夹在了门当中。我喜欢高校drama不错,但我并不想身处其中。我过了那年纪。
“嘿,sis!”基恩穿着他愚蠢的干篮球服靠在储物柜上和我打招呼。
肯特走了,我收回目光,看向两周亲兄弟,扯起一个明媚的笑容,“看看这是谁?”
他身后的“兄弟会”们似乎没有预料到我的尖酸,捂住嘴偷偷笑了起来。
对,调课,我得去找吉迪恩女士,运气好的话,我还能挤进历史课。
“那个怪胎怎么样?”基恩在我把调课单抽出来的时候问。
一周前我被警长安排到了肯特家。斯莫威尔只有两条主干道,这地方小得可怜。每个人都知道肯特家的男孩是个怪胎。
我扬起一个疑惑的表情,“我这周没有见到琴啊。”
我点炸了烟火桶,基恩的朋友们互相交换着惊讶的表情,然后憋着笑乱捶对方的胸口。
调课!
“也许你能在食堂找到她。”我的笑容十分有说服力,“没有什么事的话,我先走了。”
15
我很确定基恩在喊我的名字,克制且愤怒。
但我径直走向了管理室,比起他的愤怒,我是否能加入历史课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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